楚医生点点头,扣上手中的钢笔,轻轻搁在桌面上。他交叉双手背在脑后,身体放松地向后靠去,悠然地翘起了二郎腿,姿势好像我上一次刚见到他时一样。他眼睛里严肃而有威慑力的神色隐去,那副玩世不恭的慵懒又浑然天成地爬上了他的脸颊。他眯着眼睛望着我,懒洋洋地开了口,看起来像一只姿态雍容而傲娇的贵族猫:“还有五分钟,我们随便聊聊吧苏小姐,不要浪费了你的咨询费。毕竟,我还是很贵的。”
我笑笑:“可以啊。”
“你平时除了工作,还喜欢干些什么呢?”
“旅游吧,我还蛮喜欢出去走走的。”
“旅游啊,我也喜欢。我喜欢去远一点的地方,比如国外;或者人少一点的地方,比如峡谷啊,深山之类。”
我笑道:“我也喜欢自然一点的地方,我跟我男朋友在国外生活过一段时间。周末的时候我们经常开车出去兜风。美国的公路都是笔直或蜿蜒地穿过大片大片的绿草地灌木林或是油菜花田,一眼望去,简直绵延到天边。”
“听起来就很有感觉,那开起来不是有种驶进云端的感觉?”
“没错。”
楚医生脸上露出一抹灿烂的笑,这让他神秘而俊朗的脸显出一种罕见的阳光的孩子气,他眯着眼睛望着天花板,像是再回忆什么似地说:“我大学是在德国读的,原来也经常在欧洲各地旅游来着。欧洲的博物馆美术馆特别多,很多免费对年轻学生开放,比如卢浮宫啊凡尔赛啊。巴塞罗那的建筑都很棒,有欧盟学生卡都可以享受学生价。意大利人最抠门,去哪里都要钱。”
他打了个哈欠,看起来有点困倦的样子。他眨了眨眼睛,还是继续说了下去:“我还去过荷兰,参观过梵高博物馆。苏小姐,你喜欢梵高吗?”
我很高兴我的心理医生和我还有共同的爱好:“当然,我对后印象画派一直都有好感。我最喜欢他的《星夜》和《鸢尾花》。”
“但是不喜欢向日葵。”
楚汶泽收回了视线,目光重新落在我的脸上,他脸上那抹玩世不恭的慵懒还没有褪去,深邃的眼神中却揉进了让人捉摸不透的幽黯。他就和那晚在院长家一样,生机勃勃而又神秘莫测。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我,眼睛里没有任何表情。但很奇怪,我却觉得他的唇边眼角写满了千言万语。
“我觉得,你男朋友在动笔画那幅画之前,真应该再好好征求一下你的意见。”
走出楚汶泽的办公室,我长出了一口气。后背和肩颈一阵酸痛袭来,这才意识到刚才自己身体一直紧紧绷着。我搓了搓手,两只手都潮潮的,手心里握的全是汗。我明明是躲在别人的身体里,但面对楚汶泽的时候我却感觉很赤/裸,仿佛被灵魂被扒掉了肉/体的伪装,赤/裸/裸地曝光在他的面前。
我稳定了下呼吸,踏进了电梯,预备像上次一样把苏牧小送到医院门口。
我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会发现不对劲,什么时候停止出现在这里。
但我希望一切越晚越好。
电梯在三楼停下,江小白那个叫做落落的女朋友站在电梯门外。我差点本能地张口要跟她say hello,还好大脑及时控制住了声带。每每在这种时候,我都会在心里由衷地给舒默点赞。真不无法想象他切换自如从不出错的中枢神经是有多么的强大。
落落很漂亮的波浪长发自然地披在肩膀上,瀑布般一直垂到她的腰际。她挎着一只田园风情的草绿色碎花布包,跟她今天米白色的棉质长裙很搭。她看起来是那种这几年很流行的“森女”风格,让我很难把她和印象中金灿灿俗艳艳的江小白联系在一起。
我下意识地撇撇嘴,这大概就是命运的幽默。
落落垂着眼帘在摆弄手机,听到“叮”的一声,抬起头刚要迈进电梯,忽然脚下一顿。
她深褐色的眸子一动不动地看着我,清秀的眉心微微蹙了蹙。我瞪圆了眼睛眨了眨,无辜地看着她的脸。
难道她刚才看到我撇嘴了?
——白痴啊,那她也不可能知道我是因为觉得她和土豪江不般配而撇嘴啊?除非她是会读心的楚汶泽。
难道她认出我了?
——这倒可能,她和我这副身体那天在手术室门口有过一面之缘。
这样一想,我干脆挤出一个灿烂的笑容,冲她摆了摆手:“嗨,好巧。”
她眉心蹙得更紧了些。她把手机握在掌心里,踏进了电梯。
落落进来之后站在我的右前方,只把后背冲着我,压根没有接我话茬的意思。我觉得有点尴尬,为了缓解这份尴尬,我决定把这个本就相当尴尬地话题继续下去:“我们那天见过的,你不记得啦?上周二,在手术室门口,是舒医生做的手术。”
落落侧过头看了我一眼,轻轻地拢了拢挂在身侧的包:“嗯,记得。”
我忙呲出两排整洁得大白牙:“对呀,是我嘛。你家病人,现在怎么样啦?”
落落把头转了回去,声音听起来平淡又冷静:“很好,谢谢。”
到了一楼,落落闪了闪身子,示意让我先过去。
“你不下嘛?”我在踏出电梯门的瞬间狐疑地瞄了她一眼,可还没等我再说什么,落落就伸手按住了电梯内的按钮。她的一只手臂握着另一只手臂的肘关节,垂着眼帘看着脚下的地面。电梯门缓缓关了起来,她没有再抬头看我。
我后退了一步,仰起头看见电梯上方亮起一个红色的数字“-2”。
负二层是停车场,我耸耸肩,不晓得江小白现在开的是不是当年那辆艳俗招眼的阿斯顿马丁。
外面的阳光很明媚,就像上周二一样的明媚。温暖的阳光洒在我仰起的脸蛋上,热烘烘的很舒服。我伸了个大大的懒腰,摘下别在风衣领口的墨镜,潇洒地架在耳朵上鼻梁上。这妹子还真是有钱,连墨镜都是范思哲Signature系列的。
我走到医院大门外,最后帮她捏了捏风衣的肩膀,整了整风衣的领口,抓了抓她蓬松地头发,才转过身子望了眼医院大门上方庄严巍峨的门匾,低声告别道:“美女,只能送你到这里啦,下周二再相会啊!”
可还没等我姿态优雅地退出来,我的身体就失去平衡地向前一栽。我惊呼一声脚下趔趄,好在一只粗壮有力的胳膊一把扯住了我:“抱歉!你没事吧?”
我感觉心脏扑扑跳得忒快,拍着胸口大喘气:“你脑后没长眼吧?没长眼干嘛倒着走啊?这前面要是个木头桩子水泥台子钢筋铁钉子,我一头栽下去你能想象是什么后果吗?啊?能想象吗?”
“实在对不起,我赶时间,刚才还通着电话。”
我挣脱开那人的胳膊,转身一看,原来是个身材壮硕的男人。那男人个子并不算很高,肌肉却很结实,浑圆饱满的手臂被包裹在黑色的T恤里,把原本休闲的款式硬生生撑成了紧身款。他裸/露在外面的肌肤都是那种欧美人崇尚的健康古铜色,深邃的面部轮廓也有点混血儿的意味。
我撇撇嘴,长得这么壮,怪不得刚被一撞就差点要栽倒。
“喂?喂?”那男人的手机里传出来隐隐的呼叫声,当然这在我听来已经相当清晰,“出了什么事么?”
“居然还不舍得挂!帮帮忙!”我恨恨地瞪了他一眼,“道歉都没有诚意!”
那男人叹了口气,勾起食指“咔啪”一声按断了通话,双手并拢垂着身前,冲我弯腰鞠了个躬:“姑娘,实在对不起,刚才走路不当心,差点撞倒了你。”
“你已经撞到了我了,是我自己没有倒而已。”
我一字一字地帮他把事故经过阐述清晰,然后高风亮节极为大度地摆了摆手,“算了,你走吧,以后走路记得当心。”
那男人忙不迭地点头:“一定一定。”
我翻了个白眼朝大门外走去,当下有人不方面现在出来,我预备朝外走走到路边人行道再把苏小姐抛下。我正朝外走着,就听见身后的男人苦笑一声,又接起了电话:“喂,没事,刚才出了点小意外。”
我走到大门口,要转弯的时候最后望了他一眼。他边走边打量了眼四周,握着手机的手依然贴在耳边:“负二层是么,我马上到。”
吃过晚饭,舒默躺在客厅的沙发上看书,我趴在客厅的地毯上看一部蛮无聊的文艺爱情片。片名叫《被偷走的那五年》,白百合演了一个失忆症患者,一觉睡醒丢掉了五年的记忆。记忆停在最幸福的新婚蜜月旅行,不记得自己与爱人的彼此背叛与相互折磨,不记得自己离过婚,不记得自己出过轨。因为这些幸运的不记得,她才得以跟她爱的人从头开始。可好景不长,刚刚重拾甜蜜她就被确诊脑退化,手术失败全身瘫痪,自杀未果从床上摔下来,一条腿感染要被截肢。最后的最后,她咬牙切齿地恳求他结束这一切。
三个字概括这部狗血离奇用力过猛表演狰狞的片子:烂到家。
我看着最后剃了光头的白百合拼了命的用头撞墙用牙撕咬着输氧管,内心不由得泛起一股混杂着些许恶心的怀疑:真的会有人,那么地厌倦生命么?
我一直觉得活着是最美好的,不论是用一种怎样的姿态活着。但那或许是因为我死了太久的缘故。人总是在艳羡着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这条亘古不变的真理对于鬼同样适用。
仔细想想,如果让我活着,但是却是一个得了类似于血癌脑萎缩二十一三体综合征之类的绝症的化疗化得头发掉光牙齿脱落脸颊凹陷身如排骨的活骷髅,那我还会选择活着么?
呃,答案是果断的NO!!
我捋了捋我柔顺的一九分齐肩长发(这是我昨天照着沙宣新季度流行风向杂志刚换的新发型)拍了拍我玫瑰花瓣一样柔嫩水润的脸颊,扭头望了望陷在柔软的沙发里看本医学杂志也这么帅的舒默,再回过头看着屏幕上白百合那张呲着一口白牙万分狰狞的脸,心有余悸地默念:“如果我是人,失忆了就会搞成她这么惨。感谢上帝,还好我是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