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六章:行刑(2)(1/1)

“妈的!老大就是老大,牛的一B。 刚才你是不知道,我小心肝都快跳出来了。在道上混了这么多年,还是头一回跟条子对阵干呢!”

“可不是嘛!到现在我还心跳的厉害。”

“嘿嘿!真霸气!再过几天,咱们天帮跟条子们对着干的事儿,肯定传遍大江南北,到时候……嘿嘿!谁敢不给咱面子?”

当个小混混,混到他们这种地步……一时间,警察局内的所有天帮成员,昂首挺胸,为自己是天帮成员而感到骄傲。

“啪!”

江远山就看不惯他们这些年轻人这股子贱样儿,好好的人不错,就跟这头发一样,黑颜色哪点不好了?非得染个大便黄,你爹看的下去嘛?

“多大面啊?滚进去!把他们带后边看守所去。”

连审讯都免了。

今天发生这么大的事儿,已经脱离他江远山掌控的范围,属于极其恶劣的案件。秦天已经被安全局的人给带走了,这帮人,先关押着,等待上峰处理吧!

主要还是看秦天。

如果秦天后台足够强硬,面子大,这帮人也没什么事儿。如果秦天面子不够大,后台不够强硬,那这帮人也死定了。

相比之下,秦天虐杀老周都不算什么。

他们的行为,不能算聚众斗殴什么的,属于违反国家安全罪,运气不好,直接拖出去枪毙。

面对凶神恶煞的江远山,痞子们也不敢瞎咧咧,乖宝宝似的,不待吩咐,一个个双手搭在前边那人的肩膀上,排成长龙,就跟到自己家似的,冲后边拘留所里边走去。

******

藏西。

那曲。

坐在直升机上,俯视着苍凉的大地,还有那具有名族特色的建筑群体。此时,放佛有一种悠扬,空灵的歌声在耳畔响起。

不远处,碧蓝的天空上,几只苍蝇迎着朝日在蓝天白云下盘旋,像威武的勇士,在巡视着这片属于它们的大地。

抵达那曲机场后,有一个本地的上尉在机场接机,秦天记得他的名字叫扎西顿珠,挺好记。另外,他还带了两个人,其中一个鹰钩鼻子的,长得挺有特点。一眼,秦天就记住他的长相,但他的名字,挺绕口,秦天没心思记。

另外一个,长得挺健硕,挺普通一小伙儿,属于典型的大众脸,丢人堆里,根本认不出来。当然,是在藏西这块地。到了别的地,还是比较有特点的。

俗话说一方水养一方人,这话一准没错。

像陕西那边的,十个里边有八个大脸盘子。好挡风!然后眼睛大多数都是那种……比较无神,一看就近视眼的那种,两眼珠之间的位置,隔的比较开。

像新疆人,西藏……走南闯北多了,稍有点见识,一脸都能猜得出,对方是哪个地方的。

或是听口音。

说到讲话,莆田仙游人最具特色,卷着舌头说话,听着怪难受。

扯远了。

回到本文,这个人长得比较普通,但是他的名字,那叫一个响亮,那是相当的朗朗上口,掷地有声。

尼玛德比!

扎西顿珠介绍尼玛德比给秦天他们的时候,名字一报出来,郑晓彪几人顿时差点没笑趴下了。

秦天强装镇定,憋着笑意,扭头瞪了一眼,那帮浑小子这才闭嘴。

紧着,秦天噗嗤一声乐了出来。

三辆黑色加长型小车,由扎西顿珠三人驾驶,呆着他们穿越山岳,冲那曲沙漠进并。

途中,秦天等人在车上稍作休憩。

大概过了几个钟头,他们便进入广袤无垠的沙漠。

离目的地还有大概半个钟左右,一声枪响,将众人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哧的一声,两辆小车在同一时间急刹车,停了下来。

最前边那部小车,横冲直撞,撞到沙堆里边这才停了下来。

那个鹰钩鼻子,一头扎在方向盘上,脑袋被郑晓彪拎起来的时候,已经断气了,眉宇间,一个血洞咕咕喷出猩红的血液。

没时间悼念,在秦天的号令下,所有人下了车,趴在沙堆里,不敢冒头。

只有尼玛德比,泪眼汪汪,望着车子里边的尸体,咬着嘴唇,神色异常痛苦。

两人同是一个村子的,一同参军,一同训练,作战,到现在,就跟亲兄弟一样。刚刚还活蹦乱跳的一条鲜活的生命,眨眼间,这就阴阳两隔了。

“混蛋!”

片刻后,尼玛德比终于反应过来,咬着牙,怒吼一声。接着,端着机枪在秦天等人惊诧的目光中,冲出山坡,盲目的扫射起来。“哒哒哒!”

子弹纷飞,一颗颗弹孔迸射而出。

猛烈射击的机枪,强劲的后坐力,撞的尼玛德比浑身一颤颤的。

“尼玛德比!给我回来。”

秦天拽着尼玛德比脚踝,一把将他拽了下来。

尼玛德比脚下不稳,一下连滚带翻的滚下沙坡,正在这时,只听见轰的一声巨响。与此同时,一颗子弹贴着尼玛德比头皮飞了出去。

差一点。

只差那么一点点,尼玛德比就跟他的兄弟地下相聚去了。

“找死!”

秦天瞟了尼玛德比一眼,继而趴在沙丘上,迅速爬上沙丘,探头冲外边望了一眼。

这时间是尼玛德比冒着生命危险争取来的。

秦天算准时间,狙击手已经开了一枪,即使他速度再快,也需要1.75秒的时间换好子弹,再度瞄准,扣下扳机开出第二枪。

这个CD时间,是扳机的换弹时间。

秦天比扳机慢一丁点,大概在1.9这样。

有的时候,一丁点时间就代表着失去性命。

纵横国际战场这么些年,秦天从未遇到过有狙击手比扳机的CD时间更快的。

一丁点的时间,秦天还不足以找到对方位置,不过,有个大概的方位就好了。

重新趴下后,秦天四处瞟了一眼。

到处都是荒凉的沙漠,除了他们跟前这个小土坡之外,根本没有适合藏身的地方。

一出去,就是活靶子。

怎么办?

所有人抬眼盯着秦天,包括郑晓彪他们,以及泪眼朦胧的尼玛德比。

郑晓彪知道,秦天也是个狙击手,所以,当前情况下,只能靠秦天。

深吸了一口气,秦天把身后的背包拆下,然后从里边取出枪管,弹簧之类的。当着众人的面,用了不到三十秒时间,便将巴勒特狙击枪重装好。

重点描述一下,为了这次作战任务,秦天身上穿的是土黄色海军陆战队的作战服。贴在沙丘上,即使在几十米开外,如果不仔细看的话,都很难分辨的清楚。

霸气修身的作战服,穿在他身上,给阳光迷人的秦天更添一份男人气概。

要搁这样回安南的话,不定得迷死多少少女。

其他人都还戴了个头盔,秦天连头盔都没带。在狙击枪面前,这玩意儿根本一点用处都没有。

听枪声就知道,对方手中的狙击枪是美国造M24狙击枪,最大射程为800M,初速:870M/秒。

八百米内可以射伤人,六百米射击胸部可达到百分之八十五的死亡率,五百米内,死亡率高达百分之九十五。而经过目测,秦天大概的可以估测到对方藏匿的具体位置,离他们这儿最多不过四百米。

一旦被子弹射中要害,也不用治了。

射中大腿,胳膊的话,子弹强劲的后坐力,会把胳膊和腿一块带出去。射中脑袋的话,那脑袋大概也找不到了。你可以想象,两块钱的鱼雷在西瓜里边爆炸的情景,差不多就是那样。

所以秦天务必小心小心再小心。

在战场上,稍有不慎,下场就是丢了性命。

太阳很大,刚晌午,沙漠的天空挂着一轮盘子大的烈日,无情的烘烤着大地。

深吸了一口气。

秦天拔出匕首递给郑晓彪,示意郑晓彪用匕首盯着钢盔,绕到另外一边去,快速将钢盔顶出沙丘外。

后者照做,爬到离他们不到三米位置,然后冲秦天示意。秦天点头,与此同时,把拇指粗细的子弹填入弹膛。

这时,郑晓彪也是深吸了一口气,最后,猝然抬手将钢盔顶了出去。

人似乎有这么一个习惯,在面临死亡前后,都喜欢贪婪的吸气。

或许,对于这个时候的人们而言,没有什么比氧气来的更加宝贵。

“嘭!”

不到一秒钟时间,嘭的一声巨响,子弹激射而出。

只觉得一面山脉砸了过来,郑晓彪整个人连翻带滚,向后飞出三五米远。而他手中的钢盔,早不知道飞哪儿去了,匕首也没了踪影。地上,徒留几块碎片。

开枪了。

秦天大喜过望,就怕对方不中招。

他二话不说,连忙架着狙击枪爬上沙丘,整个人完全暴露在对方的狙击枪范围内。

“人,人在哪儿?”

秦天眯着一只眼,另外一只眼,透过瞄准镜,一一在可疑的地方搜寻起来。

找到了。

瞄准镜中,秦天发觉对方所在。

那个狙击手,还真够奸诈的,就藏着一簇灌木后边。在他身边,还有一个副手,也就是观察员,趴在狙击手身边,拿着望眼镜指着秦天。

通过瞄准镜,秦天发觉,对方狙击手也在盯着他看。

这一刻,四目相对。

几乎在同一时间,两人开枪了。

“嘭!”

震耳欲聋的声音响起,在旷野上,传的极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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