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枪了。
开枪的是刘童童。
一抹温热的血花飞溅而出,喷了秦天一脸。
丐帮分舵舵主老周歪着脖子,脑袋耷拉在肩上,眉心处,一个血洞乍现,猩红的血液,咕咕喷了出来。
“呼呼!”
长吐出一口气,刘童童把手枪丢到一边,深深与秦天对视了一眼,眼中刻画出决然之色。“混蛋!从今天起,从现在起,我要跟你绝交。”
说完,刘童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让江远山派人将她逮捕。
作为一个执法者,刘童童知法犯法。她非但没有射杀正在行凶的秦天,反而将老周给杀了。
只要老周死了,秦天总不可能再虐杀了吧?
这样,秦天就不会跟江远山在争执下去,也就不会再引发大的冲突。而且,老周这个王八蛋,本就该死。一枪崩了他都算轻的了。
这样的人渣,就该交给秦天,折磨死才好。
“嘿嘿!”
秦天盯着刘童童咧嘴笑了。
江远山阴沉着脸,脸色冰冷似水。“把他们全部给我抓回去!”
秦天也不挣扎了,反正自有人会将他放出去,就是白毛这帮人,怕是要麻烦一些了。
犯下弥天大祸,秦天一点也不后悔,只可惜让老周死的太轻松了。
早知道就应该先折磨他。
过千个天帮成员,在江远山下令的时候,纷纷回头冲秦天看去。只要他们这个牛掰的老大,还要反抗的话,似乎他们会在下一秒,抄着手中的刀子,枪械,跟江远山他们玩命儿。
但是秦天没有,所以他们也没有做出过激行为,而是配合执法人员,将他们手中枪械刀子没收,然后把他们铐起来,挨个连成一排,接火车的形势,往警车带。
没办法,人太多,手铐都不够用。
“天哥,得罪了!您放心,我不会铐那么紧的。还有童童,我会想办法帮你的。”
何帆亲自拿着手铐上前要将秦天逮捕。
这时,一架直升机在废弃工厂门前的空旷地带停了下来。
郑晓彪接到消息后,第一时间飞到现场。
晾出身份后,郑晓彪冷着脸,跟江远山说道:“上峰有令,把他交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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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机上,秦天重重拍了拍郑晓彪的肩膀,赞道:“你小子行啊!及时雨啊你是。行,哥又欠你一个人情,回头一定请你们喝一顿。对了,直接飞狼窝吧!”
“……”
“你啊!”
郑晓彪翻了翻白眼。“老大,让我说你什么好?还想回狼窝,知道你这次闯了多大的祸不?上峰已经震怒了,还有不少要员,建议上峰直接下令,将你们全部剿灭。是上峰力排众议,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将功赎罪。”
细想一下,也确实是。
秦天怂恿天帮成员公然跟公门的人对抗,而且,屠夫还持有重武器加特林。这在华夏是绝对的不允许,每一条都是大过错。
上峰不下达剿灭的命令,已经是给予秦天天大的面子了。
要不然,今天这个闹,明天那个闹,他上峰脸面何在?国家岂不乱套了。
可想而知,现在的上峰怕也是一个头两个大吧!
“还有,你那个鸟帮,必须把枪械全部上缴,该判刑的判刑,该抓的抓,要严判。以后再怎样,都不能碰枪,否则,你最好将天帮解散。”
“另外,还有几个条件。”
“你那个大猩猩的机枪,必须交给我保管,要不然,就只能驱赶出境。”
好在并未爆发大规模的冲突,否则……驱赶出境都算轻的,出动军队绞杀他们都有可能。
作为秦天昔日的部下,郑晓彪不想跟秦天站在对立面。但如果有那么一天,作为国家的守护使,郑晓彪会毫不犹豫的向秦天开枪。
“老大,你以后可别这么张狂了,小心哪一天我一枪崩了你。”
“长能耐了哈!”
“就你这b样儿,怎么拿枪都还是我教的你。真到了那一天,你还是缩起来吧!免得一枪被我给崩了才是。”
以上条件,秦天都能接受,也都说得过去。“说说将功赎罪吧!”
这才是重点。
秦天知道,他还能活到现在,还能在华夏待下去,跟他本身的能力有着莫大的关联。
如果没有用的话,上峰又岂会为他承受巨大的压力?
“牲口的人。”
牲口是术语,就是日本山口组的意思。
郑晓彪拧着眉头,一脸凝重道。“不知道什么时候起,牲口的人潜入华夏,劫走一份绝密档案。”
至于有关于什么,郑晓彪没说,秦天也没问。
这种事,在以往任务中经常碰到。
要么就是超级牛人科学家,要么就是有关于核弹头,印钞机……习惯了。如果对方会说,不用秦天问,他们也会告诉他。否则,问了也是白问,反而还会引起不必要的争端。
“什么时候出发?”
这才是一个职业佣兵应该需要问的。“目标在什么地方?几天时间?”
“现在,三两天,在藏西。”
郑晓彪简练的回答,让秦天愕然。
“不用回狼窝一趟?我那些人还有装备什么的?”
“不用了。”
郑晓彪打了个响指,有人讲秦天的装备拿出来交给秦天。“你的装备我已经帮你拿过来了。”
同时,郑晓彪摸出秦天的手机,交给秦天。“给你的兄弟们吱一声吧!这次,由我们跟你一块去。”
秦天回头扫了郑晓彪等人一眼,最终点头。
毕竟是去奔赴战场,到了枪林弹雨,战火四起的地方。除了屠夫那帮人,秦天没办法将自己的后背交付给郑晓彪他们。
虽然他们之间的关系很铁,但是,战场上跟私下完全不一样。
面对生存死亡的瞬间,十有八九,都会先为自己着想,最后想到的才是别人。
而狼牙不一样。
在战场上,他们可以完全将自己的后背交付给自己的战友。如果后边真的有什么,那么第一个会先死的一定是战友,然后才会是他们。
同样,如果前边有什么,也一定会先死他们,然后才是他们的战友。
注意,跟郑晓彪这些黑衫的人在一块,秦天称之为别人,而狼牙才是战友。
这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同之处。
即使黑衫的这帮成员是秦天一手教出来的,但不一样就是不一样。
孙子跟外孙,儿子跟女儿,同样都是自己的心肝,自己的肉,但该区别对待的时候,还是区别对待。
回国半年,有很长一段时间没去做本行了。
秦天非但没有半点惧色,反而……十分的期待,激动。
似乎,未知的战场,才是他的归属。
最后,秦天摸出电话,给陆希瑶打了个电话,告诉她自己最近要出去一趟,三两天就会回去。让她管束点屠夫,还有扳机的安全,都要照料到。至于其他,秦天没说,对方大概也能猜的到秦天干嘛去了。
挂断电话后,秦天手机关机,然后交给郑晓彪。
后者倒是很兴奋,嘿嘿干笑着,搓了搓手。
终于,有机会跟秦天一块并肩作战了。
其他黑山成员也跟郑晓彪一眼,眼中尽是兴奋,期待,甚至还暗藏一丝嗜血。
黑衫的成员,秦天亲手教出来的,果然都不是孬种。
不过,兴奋跟激动,比害怕更为害怕。
华夏自建国一来,一向是比较安定的。所以,这帮顶尖的黑衫成员,也很少出任务。他们很期待,肯定在所难免。秦天怕的就是这一点。
如果没有经历过战场,是永远也想不到在战场上会发生什么。不管他们训练的时候有多厉害,有多猛。可到了战场上……那些世界冠军,也都变成了软蛋。除了流鼻涕流眼泪之外,连逃跑的能力都没有。
真正能在战场上活下去的,不一定是身手最厉害的,而一定是那些头脑保持理智的。
只有让自己保持冷静,方可保命,然后才能有能力杀敌。
在战场上,有两种人死的最快。
第一种就是像屠夫那样的,动不动就往战场上一战,拎着加特林重机枪就一顿猛扫。
屠夫之所以能活到现在,是因为他有神一样的队友。
这年头可不比古代,要是周边潜藏着狙击手,冒头,站起来的愚蠢行为,简直就是找死。就是在古代,第一个往前边冲的,那也都是炮灰级别的人。
那是嗷嗷冲着赶着去死的。
第二种,就是蜷缩在战壕里,嗷嗷哭爹喊娘的。
在战场上发出声音,是一种极其愚蠢的行为。变相的,等同于在冲对方喊。“嗨!哥们儿,在这儿,在这儿呢!快扔颗手雷过来吧!”
而郑晓彪他们这些人的神情,有第一种的倾向。
看着这些激动的小年轻,秦天暗自叹息。这帮人,二十好几个,回来的时候,不知道还能剩下几个。“跟我说说情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