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晴朗离开了,没有再回头。
董咚咚独自一人,傻傻坐在石壁下,透着铁栏杆,看着渐渐黑起来的夜色。她想爬起来,但苦于浑身像被抽了筋一般,使不出半分气力。原来,挥手告别,竟然如此伤心伤肺伤气啊。心里徒然被挖空了,她需要一点儿时间,找东西填平这个伤口。
当夜空之中,一闪一闪的星星眨起了调皮的眼睛。白一尘才悄无声息的,踱步上山。
他看见她,坐在凭栏旁,身上虽然穿着一件男士帽衫,却依旧忍不住的浑身颤抖着。因为冷,因为难过。
他浅浅一笑,把手中的花斗篷旋起一扬,围在她肩头。这是一件绣着花朵与凤凰的绸缎长披风,浮夸至极。
“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她皱皱眉,抬头问。
她声音嘶哑,即便在淡淡夜色中,也依稀可见红肿的眼眶与抖动的鼻尖。
“这么晚了,上哪儿去找厚大衣给你,只好把路边摆摊照相的斗篷,凑合拿给你。放心,新的……我买下来了。”他稍微躬身,给她把斗篷的系带绑好了。
“这……这也太夸张了吧。”她抖搂着布料,郁闷的看着斗篷上,大朵大朵的牡丹和长得像山鸡一样的凤凰。
“反正不是绿的,你凑合穿吧。夜里,什么都看不见。”他故意调侃。
她无可奈何,叹了口气,想要扶着石壁爬起来。但尝试了两次,都以失败告终。
“喂,你有没有点儿同情心。我脚痛,爬不起来。拉我一把!”她嘟囔着,有些不好意思。
他打量着她的狼狈,突然发现她的Timberland大黄靴已经不翼而飞。她光着一双脚,所以才会瑟瑟发抖吧。
他不悦的蹙眉,声音提高了几分:“鞋呢?让人给扒了!”
“扔了。我不想穿着旧鞋走老路,晦气!怎么了,关你屁事。”她呲牙,不客气道,像极了一头愤怒的小兽。
他了然,猜到了这双靴子的来处。他却没有伸手拉她,而躬身蹲在她面前。
“上来,我背你下山。”他淡淡道。
“少来,就您这小身子骨,背我下山还不吐了老血。我自己能走,你拉我起来就行。别废话!”她扭过头,倔强的拒绝着。
“别废话,上来。要不我把你扛下山,你难受我还费劲。你喜欢哪个?”他扭头,语气霸道笃定。
“又不是第一次背你,我还少背你了,矫情。若你还有几分良心,便拿着这个手电筒给朕照路,省得我们两个一起跌进悬崖,死无全尸。”
董咚咚鼻子一酸,她揉了揉眼睛,挣扎着摸索着,努力攀上他的后背。他稳稳起身,迈开稳健的步伐。她长长的亮黄色披风,在他们身后荡荡扬扬的,满袍子的花朵和鸟儿也生动起来。
“想哭就哭吧,反正我又看不见……”白一尘低低道。
下山的路,他走得不紧不慢,仿佛身上负着的小人儿,不过一片羽毛那么轻盈。
她把脸疲惫的贴在他肩上,贪婪的汲取着他身体的温度。他的肌肤依旧那么冰凉,但此时此刻,却远没有她受伤的心,更寒冷。反而,他内涵的力量,一波一波的随着动作,蔓延到她的身体里。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约会,她的高跟鞋根折了,他便这般背着她,走了那段长长的小路。
从那以后,他便犹如高山一般,屹立在自己身畔。他的臂膀有力,他的怀抱宽阔,在他的庇护下,她简直能为所欲为,肆无忌惮。曾几何时,她的心在宠溺中,长出了任性与不满足。
因为他永远不会错,久而久之,年轻气盛的她,心底生出了叛逆与桀骜。就像青春期的孩子,总想愤怒的冲出家长的保护。那些宠溺与保护于她而言,渐渐成为束缚,成为牢笼,成为负担。第一次恋爱,爱得蛮横而自私吧。
于是,伤人的话,决绝的事,她说过更做过,也从来没有后悔过。因为,反正他那么太强大,强大到她以为,大魔王又怎么会受伤的地步。仗势欺人又如何,反正他不怕,他也不在乎。他的世界那么大,她不过微不足道的风景。
直到白一筝与幻月的推心置腹,让她醍醐灌顶。在他们的爱情之中,她受伤了,但他呢?他独自承担了不可言述的压力与折磨。当年他们因误会而分手,真的只怪罪白一尘的自高自大吗?
扪心自问,当年的自己,在面对不如意时,又有多少率性而为的任性与固执。但她不愿认错,因为不愿意承认,自己无论在哪一段感情中,都算不上无私付出的人。在爱情的路上,她跌跌撞撞,一败涂地。但她依旧不愿,让他看到自己孤立无援,脆弱崩溃的那一面软弱。傲慢如她,打掉了牙齿也得囫囵咽下。
走错的路,扔掉一双穿过的靴子,就能一了百了吗?爱过的人,摘掉戒指撕掉照片,就能在记忆中删的得干干净净吗?
“对不起……”她喃喃道,艰难苦涩的低语着。
他依稀感觉到,她炙热的眼泪落在他衣衫上,透过布料洇湿了他的肌肤。她哭得很伤心吧,他心痛在所难免,但没有停下脚步,因为她的脆弱与煎熬,都是成长的必经之路。
“傻瓜……”他长眉一扬,似乎不屑。
然后,他依旧用自己的头,轻轻蹭蹭她的脸颊,似乎在安慰。但他依旧如此,连亲昵的温柔都霸道儿强悍。
“白一尘,你会……一直陪着我,走完这条路吗?”她带着哭音,抽噎着。
“嗯。”他用力的把她往上托了托,故意调侃:“不能超过100斤啊,不然真背不动你了。胖妞儿!”
“即便,我走错了路?”她执拗的强调。
“条条大道通罗马,路就从来就没走错的时候。最多绕路而已,可还能看见不同的风景。咚咚,别怕,叔叔会一直陪着你。哪怕你烦我,哪怕我真成了唠叨的老头子。我都不会放手,除非……叔叔咽气了,那就没辙了。”他半真半假的调侃着。
她吸溜着鼻子,双手紧紧搂住了他脖颈,有些恐惧,有些感慨:“好吧,那拜托……千万别死得太早了。”
“嗯。”他眨眨眼睛,咽咽口水,艰涩道:“行,但拜托你先别勒死我,好吗?”
她忍俊不禁,带着哭泣的尾音,笑了几声。
她放心的把脸,完完全全的贴在他肩膀上,闻着他馥郁的雪松气息,疲惫的阖上了眼睛。她的喉咙干涩得火烧火燎,脑袋更沉重得像灌了滚烫的铁水。她的意识也开始模模糊糊起来。
当董咚咚清醒时,她已经躺在了玫瑰微甜山庄,白一尘房间的大床上。她浑身酸痛,脸颊滚烫,原来吹了山风,着了凉发起烧来。她揉揉眼睛,发现了坐在床头,握着她右手一直没放的白一尘。
看来,他也累得够呛,脱了靴子,却没来得及换衣服。他那边的小桌几上,还有一盆冰水,浸泡着一条毛巾。
她从自己额头上取下来,另一条已经不再清凉的毛巾,蹑手蹑脚放在一旁。她刚想抽出自己的手指,他却在顷刻之间就惊醒了。
他第一直觉,就把她按回来被子中。然后睡眼惺忪的,用手胡噜着她的额头,终于舒了口气:“还好,退烧了。”
“几点了?”她依旧昏昏沉沉的,想要找点儿喝的东西。
“四点了。”他看了看手表。他转身去倒了一杯热水,又加了些矿泉水,自己试过温度合适,才递给她。
她已经渴的不行,接过来就一饮而尽。然后,她裹着被子,勉强爬起来,就朝着露台外走去。
外面的天还是黑蒙蒙的,远远的山际边,依稀有朦胧和清浅的鱼肚白。
“喂,你出去干什么?”他光着脚踝,疾步跟上。
“看日出!”她同样赤着脚,拥着潮湿的被子。她踩在台阶上,一边拽住被子,一边用手扒住栏杆,可惜摇摇欲坠,几乎摔倒。
他手疾眼快,从身后拥着她,她就像个婴儿般,被他小心翼翼裹在被子中。她心安理得的靠在他怀中,伸出细长的手指,指着遥远的山峰。
“剑池就在那里。”她眯着星眸,浅笑道。
“你知道,为什么叫莫干山吗?传说,早在春秋末期,群雄争霸,吴王欲争盟主,得知吴越边疆有干将、莫邪夫妇,铸剑之功出神入化。便命令夫妻二人,在三个月内,铸成一把盖世宝剑来献,不然就会杀掉他们全家。”
“干将和莫邪无奈,只好采山间之铜精,铸剑于山中。妻子莫邪剪指甲、断头发,发黄土拌揉,作为人状,投入剑炉,炉腾红焰煅锤成雌雄宝剑。雌号莫邪,雄称干将,合则为一,分则为二。”
“当时,莫邪已经怀孕了。干将料定吴王奸凶,悄悄把妻子和雄剑藏在山中,自己带着雌剑去献吴王。这把莫邪剑斩金削玉,拂钟无声,吹毛断发,血不见痕。心狠手辣的吴王,为使天下无此第二剑,便杀了干将,夺了宝剑”
“莫邪带着丈夫的剑,在山中躲了十六年。他们的儿子莫干成人。为了给父亲报仇,莫干用干将剑自割其头,一手献剑,一手献头。让一个叫之光的老人,去找吴王进献稀世之宝。”
“吴王召见,之光用油鼎煮莫干的头,那头竟然唱起歌来。吴王刚刚走近,就被之光拔剑斩落了首级。两个脑袋就在油锅里打了起来,之光便也斩了自己的头,扔到油锅里,帮助莫干打败了吴王。一对宝剑也化作银光,消失不见了。”
“莫邪得知阴阳剑已飞回剑池,她笑着说,莫邪愿永远与干将同在!便纵身跳进了深潭。后人为纪念莫邪、干将,将其铸剑、磨剑处叫剑池,将剑池所在之山名为莫干山。”
董咚咚一口气的,把整个故事娓娓道来。白一尘从头到尾,没有打断过她,他听得很认真,津津有味。
“刚听到这个故事时,我始终不懂,为何干将执意要去献剑。带着妻儿逃走不好吗,若真的逃不走,便死在一起也是一种圆满吧。”她浅笑着,声音带着轻轻的颤动。
“为了他爱的女人,为了他们的孩子。如果牺牲自己,却能让最爱的人活下去,他心甘情愿赴死。活着,多美好啊……”他淡淡道,拥着她,看着远处依稀可见的剑池方向。
“也许因为有了他的孩子,所以她才会舍不得。然而,走到最后,儿子也为了复仇,撇下了母亲。男人啊,为什么都要苦苦纠结于所谓的担当与责任呢。你又不是超人,不是绿巨人,不是钢铁侠,拯救世界很好玩吗?我猜,他独自去献剑,一定瞒着莫邪,他以为自己行的天下大义呢。大义凛然,该断则断,分明是自私。”她摇摇头,无奈道。
“所以,这就是故事。”他把脸颊贴在她长发上,那毛茸茸的触感像极了一头小猫,可爱至极。
“莫邪和干将,双剑合璧,自然天下无敌。那干将就是傻,他一定悔不当初,不该瞒着莫邪。莫邪可比他想象中的厉害,对吗?他们一起,一定能打败吴王。”他何等聪慧剔透的男人,自然一点既透。
“不过,男人也是脆弱的小动物。他们要面子的……”他浅浅笑,低低道:“不说,不代表着不在乎。往往因为太在乎,所以选择沉默,独自去承担。你们,我们,都需要时间,你懂吗?当你苦苦追寻着答案时,往往不能如愿以偿。顺其自然,不是让你就此放弃,多一些耐心,时间总归会给你答案。”
“我是不是……糟糕的女朋友,和失败的妻子。”她苦笑着,眼眶里又盈满了眼泪:“我把自己的生活,搞的一塌糊涂。”
“这个,恐怕要试试才知道。”他调侃:“做白一尘的太太,恐怕比较忙碌,会累。但我保证,做我的老婆,会有趣。要不要,试一试?等毕业时,我一定给你打高分,如何?”
“滚,还想试婚?老流氓的嘴脸,你倒一点儿不糟蹋。”她扭头,狠狠斜了他一眼,负气道:“我不会再谈恋爱,也不会再结婚。假扮你的未婚妻,那不过一时合作。等到真相大白,我们一拍两散。我要一个人去周游世界,把还没吃过的好吃的,全都吃个遍。”
“一个人多孤单寂寞……叔叔这个伴儿可千载难逢,上得厅堂,入得厨房,还能滚得一手好床单。”他哂笑着,把脸贴近她侧脸,他的声音温熙而清晰:“有生之年,我都会陪在你身边,看着你开心,守着你幸福。”
她没再奚落他,她享受着他的怀抱,有充满了力量的安全感。
曾几何时,他的拥抱不再想要压弯她的脊梁。他懂得恰到好处,知道适可而止。这些,都在磨难中慢慢感悟的吧。
“你看,太阳出来了!”他眼尖,伸出颀长手指,指着远方那一道长长的、红红的地平线。
一层层鱼肚白的晨色中,那个地方出现了太阳的小半边脸,红彤彤的,一点点在爬升。刹那间,深红的太阳忽然发出了夺目的万丈光芒,闪耀烁目中一跃而起,甚至将它身边的云彩也染上了醉人的绯红色。
日出,就在短短的几分钟内,完美上演。随着那一轮红日的升起,整个世界顿时变得明亮而又透彻,修竹林里吹来了新鲜的清风。他们两个人的心跳,从激动的急促,渐渐和缓下来。慢慢的,他们的呼吸与心跳,都有条不紊的一致起来。
白一尘红艳艳的唇畔,旋起一抹柔和而欣慰的笑。
缘分,实在令人难以捉摸。曾经,一场爱情,源自草原的日出。兜兜转转,她出离又归来,在莫干山的日出之时,又回到了他的怀抱。他像抱着失而复得的珍宝,感谢着上天的恩赐。
真的,会好起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