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撩了个直男怎么破 !任常新疯玩了两个星期才回去上班。一到公司,就接到任啸的电话,让他晚上去参加一个商业聚会。任常新不喜欢去这种地方,他讨厌应酬,和那些老狐狸说话他得死不少脑细胞。按照他的性子,真恨不得让自己老子干脆也别做了,钱要那么多干嘛,反正都够他们家无忧无虑生活几辈子了。
不过任常新还是不敢不听他老子的话,乖乖地打扮一新,开车去了xx酒店。
来的全都熟面孔,任常新体面地一一打招呼,他记性很好,过目不忘,一般介绍一次的他都能记得清清楚楚,幸好有这个技能,要不招呼打错了,他老子不知又得怎么收拾他了。
很快他就发现了目标,酒会上的一个侍应生,长得漂亮乖巧。任常新不挑,只要是好看的,他全都喜欢,当然漂亮的同时又是乖巧的老实的,他会更喜欢。任常新找了个借口和那个侍应生搭上话,刚刚要套出电话号码,忽地听到他老子的声音,“常新,过来。”
任常新刚刚惹了他老子不高兴,不敢再触他老子的虎须,只好悻悻转身,向任啸走过去。
任啸正和一个人站在一起,那人背对着任常新,也不知道是谁,宽肩窄腰,身高腿长,光看体型就足以让任常新流口水了。
任常新眼睛一亮,背影就足以让他遐想,不知道正面会是怎样。他快步走了过去,任啸呵呵笑了声,“冯意,这是常新。”
任常新露出一个浅笑,今天他穿着西装,虽然身材没有冯意来得好,但是也显得身姿勃发。
没想到这人竟然是冯意,虽然冯意之前放了他鸽子,但是谁让他对美男有无限度的宽容呢,如果冯意的脸符合他的审美,他绝对无条件原谅他。
他走到任啸旁边,朗声道,“你好。”
话音未落,任常新错愕地凝固了表情,一个大写的卧槽充斥了他的整个胸腔,差点就没叫了出来。
这个人!竟然是那个晚上的男人!
李心?!任常新不是傻子,相反的,他相当聪明,仔细思量,他立时就明白了,李心,立心,不就是意字拆开嘛!
操!原来他一直都被人玩儿在手掌心!难怪那个人根本就不怕他,毫无顾忌!
原来!原来在这儿等着他!
“你好。”眼前这个男人轻轻一笑,伸出了手。
任常新胸口一口老血差点没吐出来。操!这人怎么能这么坦然,好像他们真地只是刚刚才认识!
任常新不擅长掩藏,羞愤,难堪几乎立刻充斥他整个胸腔,白净的脸由于情绪激动涨得粉红。
任啸有些担心,“怎么?酒喝多了?”任常新咬紧后槽牙,几乎是狠狠地挤出来,“没事。”
“爸,我还有点事。先走了。”
任啸脸微沉,他这个儿子什么时候才能让他放心。冯意是冯严的独子,冯家的权势和关系都是他迫切需要的。冯意到鹏城3个多星期了,虽然时间不长,但已经和政府部门、银行还有几个大型集团来往密切。
先前他利用关系搭上冯家,好不容易找了个由头让任常新去给冯意接机,可没想到任常新将事情给办砸了,结果这一下人再也没搭理他们任家,转而和其他人关系密切。
这次冯意过来究竟有什么目的?背后是不是冯严指使?是否和他任家有关?内里有什么风向标?这都是他迫切想要知道的。
他屡次邀请,冯意都推说有事。好不容易他打听到冯意来参加这次的宴会,这才郑重其事地要求任常新务必一起来。
和冯意建立起良好关系,无论如何总是对他们任家有益。
然而他这个儿子没有一次靠谱,他好不容易找到和冯意谈话的机会,冯意也主动提到任常新。任啸意识到这是个契机,正巧看到任常新就在旁边,就将他叫过来。没想到自己儿子竟然再次搞砸了!
任常新也意识到自己不妥,改了口,“可能吃坏肚子了,有些不舒服,我去上洗手间。”任啸哪里不知道这是他儿子的脱身之计,可是话都说到这份上,他也无法拆台,只能点点头。
任常新急匆匆地走开,可是他不敢真地离开,虽然他恨不得立刻离冯意十万八千里远,最好有他的地方就没有他,两人最好这辈子永远别再见。
不过任常新怕自己老子,他胆子不大,尤其是面对自己老子,永远低着头。要是他真走了,回去恐怕不知会被他老子怎么收拾。
任常新只好躲在人少的角落,祈求再也不要见到那个瘟神。
幸好宴会过半,他也没有再见到冯意。
任常新真地内急了,去上洗手间,门口的小姐礼貌周全地连声抱歉,说洗手间正在检修,请移步二楼。任常新上了二楼,痛快地解决完毕,刚走出洗手间,就看到一个男人斜靠在外面墙上。
那男人见他出来,戏谑地弯了下唇角,“肚子舒服了?”
二楼很安静,只有他们两个,橘色的灯光映得环境静谧美好。
可惜现在任常新只觉得肾上腺素急剧飙升,更多地是紧张不安。除了他老子之外,现在他还怕这个男人。那个晚上的每一刻都深深地刻在他脑海里,这个男人的体力,手臂的强硬,都给他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这种刻在身体的印记让他怎么抹都抹不掉。
他努力镇定自己的情绪,强硬道,“你想干什么?”
怎么说占了便宜都是冯意,他这个受害人都不追究了,冯意还想怎样!虽然心里百般委屈,任常新却没敢说出来,这事说出来就是额外增加一万点暴击。他,作为一个男人,是绝对不承认自己被人上过!
冯意眼光闪烁,鹰隼般的眼紧紧地盯着任常新,仿似要在任常新身上戳上几个洞。
冯意不是刚出道的雏儿,他虽然没玩过男人,不过女人他上的多了去了,什么类型的都有,不管是看上去多高贵优雅或者是多傲慢无礼,只要他看上的就没有弄不到手的。
但是……
冯意咂了咂唇角,目光几乎透视般地看进任常新的身体里。这个男人他玩儿了一整晚,比起女人的柔软滑腻,男人的身体硬邦邦的,抱起来也稍嫌有些硌。然而那个晚上他却体会到了以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那种绝顶的快~感,让他做了一次就一生难忘。
或许因为他想要得到得太久了,所以到手后快~感会加倍,毕竟能彻底征服他小儿时候的梦中情人,哪怕不是生理,单纯心理上就能让他达到高~潮。
不管怎样,他实在想念这具身体,自从尝过味后,他食髓知味,朝思暮想,简直想得快疯了。他眷恋那温热滑腻的肌肤,隐秘紧闭的部分,以及这个男人在他身下如蛇般婉转,热情的,疯狂的每一个动作,每一分神情。甚至是那沙哑的声音,发出各种声音,哭泣的,哀求的,呻~吟的,或者是毫无意义的音节,只要想着他就能硬起来。
他实在很想再尝一尝。
如果不是那天某个重要的人突然给他电话,他绝对不会出去,也绝对不会给任常新任何机会逃走。一想到任常新敢再次从他身边跑走,一如十多年前那样。只不过区别是,当时的他过于弱小,无法阻拦任常新离开。现在他明明比这个人强大,为什么还让他给逃了!
任常新出现在酒店楼下时,冯意就在墙角里,看着任常新一瘸一拐地出来,上车。他正想出去将人强横地带回去。某个戏谑的声音响在耳畔,“又让人跑了?也是,就你这种性子谁能忍得了。”他硬生生地缩回了脚,眼睛冒火地看着车子离去,许久才用阴暗处走了出来。
他并非想要再对任常新怎么样,当他看到任常新身上的痕迹就后悔了,他不该那样欺负他,可谁让这具身体让他那么迷恋,肖想了十几年,他真是控制不住了。这种失去自控能力的感觉让他兴奋而害怕。
他没想到一个男人会让他兴奋成这样。
原本他过来只是想看看他想了那么久的人究竟是怎样的。当初当他知道自己喜欢那么久的人竟然是个男的,他失望得几乎恨不得将最开始的记忆全都毁尸灭迹。他竟然喜欢上了一个男人,还喜欢了那么久。原本以为会是美丽的缘分,但现在怎么看都是讽刺。
但是现在他不这么想了,他想得到他。
他绝对不会让猎物再次逃出他的手掌心。既然不乖,那他就教到他再也不敢不听话,如同训练一头烈犬一样。冯意是个狩猎型的男人,他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充满了渴望。想到他能将任常新训练得再也不敢生出逃跑的念头,他就全身血液都激荡起来。
真是他妈地让人兴奋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