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撩了个直男怎么破 !任常新起身走到吧台,远处看就觉得这男孩很漂亮,很招人,坐近了,衬着橘黄色的光,他才发现这男孩非常年轻,肌肤嫩滑,顶天不超过20岁,剑眉朗目,鼻梁笔直高挺,嘴唇薄削,远处看觉得漂亮,近处才看得分明,那是个极其俊美的男人。
哪怕年轻,但是十足十的纯男人。很美,虽然这种美如同刀锋般凌厉,稍稍靠近,肌肤生寒。
任常新节操很少,接近于无,直男不直□□本就没所谓,关键是他看上了。哪怕这男人一看就不好惹,但是任少色胆包天,这个时候哪里顾忌到那许多,连交警他都能堂而皇之地跟人要电话,更别说这个到gay吧玩儿的直男。
任常新皱了皱眉,那人点的是吉普森,这种烈酒任常新是不喝的,他酒量不好,一般只喝度数低的甜酒。
他点了杯海岸,坐到那人旁边。
那人似乎对他并不反感,至少不像对待之前的那几拨人一样,那些人一靠近这人就露出厌恶的表情。任常新对自己外貌很有自信,他有权有钱,还生得好,要是他是异性恋,肯定无数女人拜倒在他的西装裤下,就算是同性恋,又有哪个男人能抵挡住他的追求?
就算这男人是直的,他也有信心将他掰弯了。
“一个人呢?”虽然很老套,不过最俗套往往是最有效的。
那人转头看了他一眼,任常新敏锐地观察到男人眼底闪过一丝异样。嘿,难道是被小爷惊艳了?
据任常新观察,刚才那几拨人,这人完全不理不睬,连个眼神都没有给。显然这人对他颇感兴趣,淡淡地回答,“等人。”
原来是有伴的。任常新有几分失落,在gay吧等人还用得着问嘛,肯定是等情人呗。虽然任常新没节操,不过三观还没歪得厉害,有情人的他是不碰的。
虽然他心底浮起了些许异样,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
任常新打算离开,他掩饰地笑笑,“行,那你慢慢等。”
还未等他起身,那人修长的手指按住了他,暧昧的灯光底下,那人俊美的脸明暗不定,却增加几分立体的美感,声音低沉磁性,散着丝□□惑的气息,“你不问问我等的人是谁?”
任常新被蛊惑了,那人的声音仿似枕畔低语的情人,让人心痒难耐。他忍不住顺着那人回道,“你等谁?”
那人勾唇一笑,眼睛满是邪魅的肆意,“你。”
操!他被撩了?!
任常新自从明确自己的性向后,不是没有男人追过他,只不过别看任常新长得一副花美男漂亮柔弱的模样,他自认自己很男人,就算他是弯的,那也绝对是男人中的男人。
所以他被撩之后,第一个反应是,卧槽,小爷他妈地竟然被撩了!
任常新不知道自己该用什么表情面对这一突然事件,往常他撩男人的时候,对方不是羞涩地欲拒还迎就是大胆地投怀送抱,但是这种□□裸地反撩事件还真是没发生过。
好半天他才镇定下来,虽然这男人个头目测比他高,气势看上去比他强,但他绝不会输了阵。他干脆坐下,眼神反勾搭回去,“我们认识?”
那人薄唇一抿,没有回答,只是扯出一抹淡笑,煞是好看。
这抹笑落到任常新的眼里,总觉得有格外的一层意思,他还来不及品出究竟是什么意思,就听那人道,“我认得你。”
“任常新,任氏企业的唯一继承人,这里哪个人不认得?”
那倒是,不认得他的那都是眼睛瞎了。在这里哪个人比得上他有钱有势。任常新一颗心落了肚,这人说来找他,难道是因为知道他喜欢男人,故意送上门?这种事任常新没少遇到过。为了求他办事主动送上床的也不在少数。
但是如果是这个人的话?他犹豫了会,不太敢确定。这人气势着实太强,实在看不出是那种为了钱或者权送上门的人?
任常新又点了杯酒,咂了口,暧昧昏黄的光里,他的侧颜柔和美好,任常新长得精致,眉眼生得极好,要是这副容貌落在女人身上,绝对是校花级别,只可惜任常新是个男人,还是个弯的。
任常新感觉到那人□□裸,含着侵略意味的目光。他略有些不爽,别看他一副长得0号的模样,实际上他只当1。更何况身为男人,他喜欢的是狩猎,而不是被狩猎。
他忍不住问道,“你是双?”
那人笑了,纯男性气息的脸让人看了荷尔蒙飙升。任常新生出喷血的冲动,操!真他妈勾人!
那人摇头,“我只喜欢女的。”
卧槽!敢情这半天都是在逗他玩儿呢!
任常新不爽了,被反撩已经一万个不爽了,他妈地还是逗他玩儿的!要不将人给拿下,他任少的脸可就丢大发了!任常新最开始还抱着玩玩的心思,虽然他没什么节操,却也绝不是霸王硬上弓的主,原本如果真撩不成也就算了,但这么一来二去的,激起了他好胜心。
直男他不是没处过,最开始怎么说怎么不肯上床,但真上了后食髓知味,最后甩都甩不掉。任常新对自己的技术非常有信心,他迫切地想看到这个傲慢的男人在他身下高~潮,眼圈泛红,浑身发软,一脸求欢的表情。到那个时候看他还敢不敢玩儿他!
男人对自己的猎物,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征服,让他彻底屈服在自己身下,从心理上和生理上完全占有。任常新想一想就觉得兴奋莫名。
他给吧台的小弟递了个眼色,那小弟立刻会意,调了杯度数很高的烈酒放到那人面前。任常新自己点了清淡口味的,他一向不怎么喜欢喝酒,酒量也不算好。更何况他打定主意要灌醉这个男人,之后为所欲为,不保持清醒怎么行。
任常新虽然摸不清这人的来路,也明知他肯定是冲着自己来的,但是这里是他的地盘,他才不怕。
最开始任常新还担心这人不肯喝这么烈的酒,但是事情出乎意料的顺利,那人毫不在意,很快就喝了好几杯。
任常新套出这人叫做李心,刚刚到鹏城,人生地不熟,随意找了家酒吧喝酒,可没想到被几拨苍蝇打扰了。
任常新腹诽,你他妈一直男到gay吧还嫌被人打扰,这不是找抽嘛。他笑嘻嘻地凑了上去,暧昧地低笑,“我算不算苍蝇?”
任常新只喝了几杯,他酒量虽然不算怎么好,但按常理,那男的喝的是烈酒,怎么也得比他先醉,可没想到那男的面不改色,任常新却已经有些迷迷瞪瞪了。
酒喝得太多,任常新眼睛里蕴上了淡淡的水气,那双黑润润的眼珠如同覆上了层水膜,长长卷翘的睫毛忽闪忽闪,衬着他那白腻的肌肤,格外动人。
只能说他命好,如果他不是任少,不是任氏企业继承人,就这模样,绝对是被人压的份!而且还是那种被人连吃带啃,反复嚼上十几遍,连骨头都舍不得吐,整个囫囵吃掉的主
他离得这人太近,近得两人呼出的气都吐到对方肌肤上,那灼热的气息如同小火般慢慢地熬,熬得人心里直发慌。
任常新情动了,他想凑上去亲亲那薄削的红唇,还没贴上,脸就被人狠狠地掐住,一只大手拂过他细腻光滑的脸颊。那只手带着薄薄的茧子,摩擦到他的皮肤生疼。和那人邪魅俊美的外表完全不同的,手指修长有力,极具力量。这种力量却让那人愈发的男人味十足。
任常新觉得自己疯了,那摩擦得他生疼的茧都他妈让他觉得特别带劲,特别想要征服。
那一下下的抚摸让他都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