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见习阎王爷 !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会隐藏自身实力和气息,地府的阴差们认第二,就没有人敢认第一了。
地府阴差的功法特点和他们的出没习惯决定了他们必须要时时刻刻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不被人看穿,要不然这些家伙平时还怎么在凡间生活,毕竟不是所有的阴差都是鬼修,都喜欢天天住在地府里面,和幽冥之气作伴的。
那些当阴差的生灵更喜欢的还是凡间的空气,喜欢明媚的阳光,喜欢沐浴在春风之下。
所以今天晚上金毛等三人一开始进入别墅的时候,小翠并没有惊慌失措,她先前也和已经晕过去的李才翔一个想法,那就是这三个人是来捉奸的。
后来从三人和李才翔的对话里面,她知道了这三个人不是来捉奸的,而是方大雷的手下。
方大雷她是知道的,自己接近的这个李才翔就是倒方联盟的一员,这方大雷又多次破坏鬼王协会的好事,作为鬼王协会正式成员的小翠怎么会不知道他的名号。
尽管如此,她也没有过多担心,金毛三人显示出来的气势实在不像是一个修真高手,一点高手的气势都没有。
在她的认知里面,方大雷手下就算有不少小弟,也不一定各个都是修真者,各个都是高手,所以▼→,她不怕。
从始至终,包括被金毛等三人叫破身份的时候,小翠都很镇定,一点都没有惊慌失措的感觉。
小翠不仅不惊慌,还有一丝暗喜,鬼王协会和方大雷虽然没有到不死不休的地步(协会的人这么认为),可是也绝对谈不上友好,被方大雷等人三番五次破坏好事,鬼王大为恼火,现在小翠如果能干掉几个方大雷的手下。鬼王大人应该会很开心的。
愿望是美好滴,现实是残酷滴。
当金毛带头释放出自己的气势以后,小翠知道自己错了,而且错得很离谱,这些家伙不仅不弱,还很强,相对她来说还是强的离谱。
打头的金毛就不说了,元婴后期的实力,对上她就是成碾压之势,后面两个小弟都有金丹后期的实力。随便来一个都可以轻轻松松完胜她。
别看她也是金丹期的厉鬼,一来她没什么装备,二来她只是金丹中期,比上金毛的小弟都远远不如。
再加上金毛等人的气势中似乎有一种天然压制她的气场存在,并且这三个人还一个个抄起了家伙,这让小翠顿时吓得魂飞魄散。
“你们……你们究竟是什么人?”这个李才翔问了一晚上的问题,小翠终于也问出了口。
“你到现在还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真是有够搞笑的。不知道我们是什么人还敢这么嚣张?你丫的真是不怕死!难怪当初被活活烧死,烧成这个丑鬼样子,我真是服了你了!”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金毛上来就将小翠最重的伤疤给揭了开来。
这小翠当初是个人贩子,就是因为拐卖儿童,被人抓住。结果还死不悔改,被愤怒的村民给活活烧死,烧成了现在这个德性。
无论是女人也好,女鬼也好。就没有哪个是不在乎自己容颜的,小翠如果真有一副靓丽的容颜,她也不会选择披着一层假皮出来了。
显然。金毛戳中她的逆鳞了,小翠对着他尖叫道:“不管你是什么人!我要你们去死!”
说着,小翠就冲了过来,她不顾自己和对方之间悬殊的实力,猛地扑向了金毛,对着金毛张开了锋利的爪子,想要一下子将金毛给撕个粉碎。
金毛看着小翠轻蔑了笑了一下,连身子都没有动一下,这种货色对他攻击,他还要躲闪的话,以后说出去也不要混了。
只见两个妖修小弟从金毛的身后闪了出来挡在他的面前,一个直接抛出锁魂链将小翠死死的缠住,让他不能动弹,另外一个拿着镇魂尺直接上去对着小翠的脑袋就是狠狠的一下。
只听“砰”的一声巨响之后,小翠直接一声惨叫,身上一阵阵青烟冒起,那是被镇魂尺直接伤到了魂体。
鬼修是没有实体的,他们攻击凡人的时候都会将鬼体凝结成实体,要不然虚空状态是碰不到人类的,当然使用法术除外。
不过只有到了元婴期,鬼修才可以使用法术,还是很普通的法术,威力也不尽如人意。
所以别看小翠叫得欢,攻击起来也只能是近身的物理攻击。
这时候的鬼修也是最脆弱的,一旦被伤害到了,直接就是伤害魂魄,而魂魄的受损也是最难恢复的。
镇魂尺和锁魂链、打鬼鞭一样,都属于地府阴差制式装备,对付鬼修很是好用,直接就可以伤害鬼修的本体,哪怕对方是在虚无状态,也可以伤害到他们,更别提小翠这时候是直接现形攻击状态。
就这么一下全力攻击,小翠就被打了个半死,被锁魂链捆着的身躯萎顿在地上,昏死了过去。
“金毛大哥,这女鬼怎么处理?”握着锁魂链的妖修小弟开口向金毛问道。
“老大出来前说了,这次的清剿行动的目的主要有二,一是扩大我们的队伍,二是为了清除败类。没有罪孽值的或者罪孽值很少,可以转化的,就吸收进我们的队伍,对于那种罪大恶极的,直接就地正法,已达到惩前毖后的目的。这小翠,罪恶滔天,在生死簿上名字都有点微微发红了,属于不可救药的那种恶鬼,直接毙了吧!”金毛看着小翠面无表情的说道,“要说这小翠也挺牛逼的,搞了那么多富商,搞得他们倾家荡产,这李才翔也为了她差点跟老婆离了,连一半财产都已经被转移到小翠名下了,我们这么做也算是为名除害了。”
妖修小弟明白的点了点头,抄起镇魂尺又是狠狠的几下子,直接将小翠打得魂飞魄散,永世不得超生。
金毛满意的点了点头,不再理会还在昏迷状态的李才翔,对小弟们挥了挥手:“咱们走!下一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