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七章(1/1)

那些年我在锦衣卫 !京外十里

时辰尚早,又是一个天高云淡的好天,官道上商队云集,自然是火了离京城最近的客易茶庄。这茶庄扩建的颇有规模,实木搭乘的三层小楼,上铺琉璃瓦,已经成了进入京城的标志性建筑。路途劳顿,过往的百姓和商人都喜欢在此歇一下脚,整顿仪容再进京城,可以说是一位难求。

而今这情形却稍有不同,茶庄外门可罗雀,大门紧闭,只有几个身穿鸦青色袍子的男人站在门外,但凡有想进去喝口茶的旅人都被他们驱散了。直到卫夕他们的马车接近茶庄时,这些人面上的沉重才收敛了几分,步履轻健的迎了上去。

待二人下了马车,这几位魁梧的男子并未多言,只是拱手作揖。从动作气势上来言,定是习武多年之人,不拖泥不带水的。但这些人很面生,卫夕本能的回以一礼,心里开始泛起了嘀咕,猜思着他们是锦衣卫还是御林军。

麟山王站在她前头,抹了抹额上的一缕碎发,问那些人:“杨柳在哪?”

“回公子,在里头候着呢。”

“越来越没规矩了。”他咕哝一句,伸手去牵卫夕,“走吧。”

若放到现代,哥哥牵着妹妹再正常不过了,可这是不开化的古代,男女都要避嫌。可这麟山王就是平时憋疯了,见到她简直比见到他的宠妾还开心。

卫夕没奈何的叹了口气,众目睽睽之下她并不想驳了王爷的面子,只得敷衍的握了握他的手算是回应了,随后抬步子往茶庄里头走,催促道:“不早了,咱们赶紧进去吧。”

麟山王凝着妹妹的背影,笑盈盈的搓了搓手,适才跟着进去。

茶庄里头清新雅致,迎门墙假山流水,四处装点新鲜竹叶,装饰看不出一丝刻意而为之,却匠心独运。

两人一前一后的走到大厅,一眼就瞧见了一个身穿月白衣衫的男人,打扮有些放荡,乌黑的头发没有束起,只是用一根蓝绸系在脖颈处,发尾斜搭在左肩上。他专注的望着手中折扇,折扇看起来有些年头,上头画着一个稚嫩的粉衣少女。侧脸的弧度很好看,皮肤又嫩白,委实是一张男生女相的美丽容颜。

静了几分,麟山王不禁唤了一声:“杨柳。”

杨柳一怔,这才意识到王爷已到,啪一声收了折扇,起身行礼:“见过公子,见过小姐。”

这一起身意态刚毅,和刚才稍有多愁善感的男人判若两人。麟山王看他一眼,招手让他起来:“不是说了吗,在外头不必多礼。人手可安排好了?”

杨柳的眼神瞄过卫夕,颔首道:“公子放心,我已经加派了二十名护卫暗中保护,就在附近。”

“很好。”麟山王给他一记‘干的漂亮’的眼神,随后拉过卫夕的手,宠溺的握了握,柔声道:“咱们这些大男人倒是不金贵,重要的是我们迦元,金枝玉叶,绝对不可有一丝一毫的闪失。”

自己的手被不停的摩挲,再加上对方那波光潋滟的眼神,卫夕恨不得抠掉他的眼珠。刚要说他矫情,没想到又杀出一个杨柳。

“是,我就算拼了这条命也会保小姐安全!”杨柳笃定的攥紧拳,上次的失手让他们兄妹骨肉分离,也让他和思慕的女子相隔天涯,这一次断然不会再犯!

两个男人一唱一和,眼神忽地变得坚定,卫夕尴尬的抽了下嘴角,只得叹气打诨:“我说你们别这么凝重好吗?我又不是娇嗲嗲的小姐,也没过惯那种生活。再说了,咱们是出去游玩,又不是去打仗,至于吗?”

“至于!”

“至于!”

两人一瞪眼,异口同声。

一阵沉默,卫夕意味不明的看看杨柳,又看看她家大哥,好半晌才憋出一句话:“随你们吧。”

无比的心累。

在茶庄简单的休整了一下,众人正式的踏上旅途,朝着太乙湖进发。

马车里,卫夕倚在围栏上,手里把玩着精美的玲珑绣球。上头拴着几个金铃铛,一动就铃铃铃响。

麟山王斜靠在她对面,什么也不干,就是笑眯眯的凝视她,那叫一个享受。

卫夕早就习惯了他的视线强-暴,索性假装看不见。玩了一会有些乏了,她将绣球仍在茶桌上,心里老有个梗,想了想忽然问道:“杨柳带的那些人是锦衣卫还是御林军呀?他们不会……”她滴溜溜转了转眼珠,“不会知道咱俩的关系了吧?”

麟山王见她贼头贼脑的,脸上笑意愈浓,揶揄起来:“瞧你,好像在形容一对狗男女。”

“……没正经。”卫夕一霎涨红了脸,伸手扭他胳膊一下。

“嘶——好啦好啦,不闹了。”麟山王吃痛的揉了揉手,正经的说教起来:“他们谁都不是,是我们在故土的暗卫,名唤麒麟崖。”

“……麒麟崖?”

麟山王点头道:“就是在皇室暗中保护我们安全的,我在这里做了这么多年的质子,除了暗中寻你,我鲜少动用他们。现如今,他们有些人已经在京城娶妻生子了。”

“这样啊……”卫夕恍然大悟,心觉这麟山王和杨柳还有一手,在大华做质子,还能在皇帝的眼皮子底下保存自己的一点势力。暗搓搓佩服了一会,她悻悻的自言自语:“能安稳的过普通日子,倒是福气。”

麟山王听罢一愣,倏尔笑起来,摸着她的头说她傻:“这算什么福气,哥哥一定会让你享尽荣华富贵的。”

卫夕意味深长的摇摇头,托着腮不再说话。

她记得曾说过:“骄奢淫逸不长久,恰如春夜梦一场。强梁霸道终覆灭,好似风中尘土扬。”

物极则衰,历代王朝的更迭印证了这一点,锦衣卫也印证了这一点。

所以,平淡才最真实。

虽然太乙湖距京城不算远,也就百十里地,可前往太乙湖的官道很窄,一路上也没有村庄,除了旅人一般没有商人和百姓来往,可以说是个只供王公士大夫游山玩水的偏僻之地。大部队没有放慢脚步,赶在天黑前住上福泽官驿。

驿站不大,里头除了三个活计和掌柜的,就他们一波客人。晚膳做的还不错,有焖肘子、红烧肉、糖醋鲤鱼等,卫夕和麟山王在雅间吃了个大饱,聊了会家长里短,这才到楼上厢房休息。

三楼天字间只有俩,卫夕和麟山王一人一间,杨柳他们则住楼下。一路颠簸,卫夕在房里泡了会澡,这才换上单衣躺在床榻上,自然是不比家里,有些硬。

不知道牧容在干什么,她望着稍远处跳动的烛光,任凭思念蔓延,恨不得立马就飞到他身边。这年代不但没空调,还没手机。

“哎,无已诉衷肠啊!”她砸了几下床板,翻身朝里阖上了眼。

不知睡了多久,烛火已经灭了。她迷迷糊糊听到了磕啪磕啪的声音,像是一个人在黑暗中摸索,靴子踏过年久失修的木地板。

“嗯……”她动了动头,心觉不对劲,脑仁儿浑浑噩噩的开始重启。

忽地,只听“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貌似碰到了桌子。

这下是彻底不对劲了,卫夕唰一下撕开眼皮,迅速从枕下抽出随身携带的匕首,一个翻身从床榻上弹起来。瞬间的功夫,只见几个黑影从窗外走廊上一闪而过,速度极快!

糟了,不像是店伙计!卫夕的心立马提到了嗓子眼,紧了紧手里的匕首。正要出门探个究竟,右边忽然压过来一个黑影,她还没来得及挣扎就被那人从身后死死抱住,瞬间捂住了她的嘴。

“嘘——”那人小声呵她:“是我,外头有刺客。”

那些年我在锦衣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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