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大岛主 !昨夜到达湖心岛的时候已是深夜,现在再次出门,唐逸看到湖心岛又是另外一副景象。
远处苍凉的环形山脉光秃秃的,似有沙尘飘扬,草木皆无。脚下暗红色的湖心岛,散步着发丝般的裂纹,就像是一块被烧过的焦炭。小楼紧靠的雷击木更是不堪,黑漆漆雷击木与那些烧烤摊用来烤烧烤的木炭别无二致。
这般景象,让唐逸不自觉的想起了一部美剧‘行尸’,当男主角开着车寻找活人的时候,周围都是荒凉!
皮卡车顺着女神湖流向印度洋的河道,一路向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行驶,最终到达了一处小瀑布,瀑布也就一米多高。站在岸边,即便是肉眼也能清晰的看到那些浑身长满了银白色细密鳞片的大马哈拼了命的顺着瀑布往上窜。
可惜,九成九的大马哈鱼都止步在了河里,如箭一般跃起,地心引力又无情的将它们拖会小湖,为了繁衍后代,它们只能继续冲刺!
十次,甚至数十次之后,才有可能突破激流,跃上瀑布。
但更多的大马哈鱼,却因为力竭,或是因为瀑布水流的冲击受伤,被水波推向岸边。
密密麻麻的大马哈鱼挤在一起,有密集恐惧症的人,怕是当场就得犯病!
“噢,老天,这些大马哈鱼好肥!”
托马斯从皮卡车下来以后,径直奔向了湖边,将一条小臂长短的大马哈鱼提了起来。正如蓝斯说的,这些大马哈鱼与电视里的有些出入,身体更加细密,呈瓦爹状,不看闪亮的银白色鳞片,它倒是与国内那些餐馆用的白鲢鱼差不多。
唐逸下车见到密密麻麻,挤在湖泊里的大马哈鱼,心里不禁有些感触。
它们为了繁衍生息,为了种族的延续,悍不畏死的往前冲,即便耗尽最后一丝力气也不放弃……
“今年貌似提前了,往年这时候,很难看到这样的大场面!看来海洋的气候,发生了变化!”
蓝斯左手拿着一把三角网,右手与沃克一起抬着塑料箱子,眉头微皱。
大马哈鱼在海里是根据寒流来判断是否能够回游产卵的,它们今年提前,很明显与印度洋的寒流有关系。
唐逸点了点头,沉吟道,“全球变暖气候,改变的可不是止是海洋的深度,还有全球气候!”
他忽然想到,如果那天南极和北极的冰川融化,海平面上升,会不会把陆地全淹了,到那时,人类应该如何自救?
或许可以像‘环太平洋’那样,在海岸线修建隔离带,将海水挡住,从此人类再也无法接触海洋!
沃克见蓝斯和唐逸在哪长吁短叹的,郁闷得不行,“你们担心那么多干嘛?就算以后地球变成了水球,那也是很久很久以后的事儿了,唐,咱们要活在当下!”
“说得也对,我担心那么多干嘛?”
唐逸没心没肺的咧嘴一笑,从皮卡车后面的车斗里拿了把三角网,跟着一起到了湖边。
雪茄在到了这里以后,就直接跳了下去,直奔着小溪而去,先跳进去打了个滚,然后盯着溪里的大马哈鱼,一动不动。
陡然间,雪茄动了,宛若利剑出鞘,前爪一掏,就是一条大马哈鱼被它给挑上了天,然后掉落在岸边,不停的蹦跶。
雪茄那会给它机会,立刻扑了上去,然后咬住了鱼头,咔嚓一下,这条大马哈鱼就没了动静。
雪茄弄到了一条,其他人也不能落后不是,纷纷走到了大马哈鱼最密集的湖边。
今年大马哈鱼提前回游,显然也不需要三角钢叉了,一网下去,就能捞到好几条,蓝斯和托马斯两人都算得上是资深的渔夫,一边网鱼,一边还指点唐逸,那些鱼是没鱼籽的雄鱼,让他直接放生。
那些已经有鱼籽的,自然就没法逃了。
这次他们抓捕大马哈鱼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营养价值更高,味道更为鲜美的鱼籽,至于鱼肉,有一些就够了。如果储存太多,鱼肉的鲜美也会大打折扣。鱼籽的味道虽然也会打折,但影响并不会如鱼肉那般明显。
蓝斯让唐逸去网鱼以后,就在湖边搬了块石头当板凳,然后拿着带出来的刀子给大马哈鱼开膛破肚,取了鱼籽,再把鱼肉留下,其余的部位,诸如鱼头和鱼尾、鱼皮还有鱼脊都被他扔进了往下流淌的湖水里。
一刀开膛破肚,一刀挑出鱼籽,左右两刀剔除鱼鳞,再把鱼肉分隔下来,处理一条大马哈鱼,只需要三十秒时间。
蓝斯大叔对此已经驾轻就熟,看起来就像是一门艺术,其动作之快,唐逸看着暗暗乍舌不已。
都说行行都会出状元,蓝斯无疑就是分解大马哈鱼的状元,当然,唐逸只把范围定格在自己见过的那些杀鱼工内。
蓝斯绝逼是大佬级存在!
至于有没有更牛的人,那就没法说了,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嘛。
天堂岛就是一座死岛,任何地方都没有植被存在,小湖里也没水草,只有乱石和大马哈鱼,忙活了一个多小时,蓝斯就已经把塑料箱子个塞满了。
塑料箱子在中间有一道隔离漏水带,左边放着如石榴籽一般鲜红明亮的鱼籽,右边则全是比巴掌大一些的鱼肉。
中间的隔离漏水带直接把两边的血水给漏了出去,密密麻麻的小孔,起到了关键作用,如果要装水,就直接把箱子前后两侧的塞子堵上。
箱子的设计倒是相当的合理且方便。
“头儿,或许你应该尝尝新鲜的鱼籽,在高端餐桌上,这可是不可多得的美味!”
蓝斯见箱子已经装满了,手中小刀划开一条大马哈鱼的肚子,然后直接用刀子在鱼腹内一搅,一团核桃大小,还在滴着鲜血的鱼籽已经出现在了刀尖。
唐逸双手抓着一条挣扎不休的大马哈鱼,愣了愣,“就这么吃?”
“头儿,这可是最新鲜的美味,这些大马哈鱼都是深海回游鱼,它们几乎没有寄生虫,放心吧!而且新鲜的鱼籽,更为美味!”托马斯笑着道。
“那我试试!”
把手里大大马哈鱼仍在岸边,唐逸把刀子上的鱼籽拿了起来,盯着娇艳欲滴如宝石般闪耀的鱼籽,他先闻了闻,竟然没有鱼腥味。
闭着眼,将鱼籽送入口中!
轻轻咬了一口,顿时,鱼籽在口腔中爆裂,鲜美的鱼籽瞬间激活唐逸的味蕾,仿佛在这一瞬间,全身的毛孔都打开了,畅快的呼吸着略带一丝腥味的空气!
“怎样?”
蓝斯、沃克、托马斯三人都不是第一次吃了,在场的人也就只有唐逸是第一次吃鱼籽,全都眼巴巴的看着他。
唐逸微眯着眼,满意的点了点头,“确实不错!”
“哈哈,我就知道,这可是原生态的好东西!”
蓝斯畅快一笑:“大家别抓了,明儿个再来捕一次冰库就该放不下了!雪茄你个混小子,快回来!”说完,他朝正在小溪里扑腾,咬着一条大马哈鱼兴奋不已的拉布拉多犬招了招手。
雪茄刚来的时候吃了一条,就没啥兴趣继续吃了,这些罗蹦乱跳的大马哈鱼,还是没有香喷喷的澳洲烤肠好吃。
不想吃东西,雪茄在下游玩得挺嗨,它每次把鱼用爪子掏上岸,就盯着那些活蹦乱跳的大马哈鱼,不动了就去挠一爪子,或者轻轻的咬一口。
等玩残了,玩废了,甚至玩死了以后,雪茄又换个目标,继续折腾。
这才一个多小时而已,它的周围已经堆了一大堆大马哈鱼的尸体,散落在乱石之间,亮闪闪的银鳞闪着耀眼光泽,像是一块块银砖。
坐在皮卡车里,唐逸忽然叹了口气:“这里鱼太多了,完全没有挑战性嘛!蓝斯大叔,以后咱们玩点有挑战性的!”
负责开车的蓝斯想了想,“头儿,或许你会喜欢海钓的”!
“那就海钓,虽然岛屿周围没有鱼群,但是咱们有快艇嘛,去远一点儿的地方海钓!”
唐逸兴奋的搓了搓手,但转念想到自己还有更重要的事儿要做,当即又道:“这两天暂且不去了,我给你们安排点任务!”
托马斯问道,“什么任务?”
唐逸目光炯炯道,“做梯子,一把最少十米高的梯子!”
托马斯还没来得及说,蓝斯就蒙圈了,苦笑道,“梯子?木头做的梯子?咱们这里没木头啊!头儿,你做梯子用来干嘛?”
唐逸笑道:“你们把雷击木忘了?”
听到这话,蓝斯忽然沉默了下去,隔了许久才道:“头儿,或许你不能去打这棵雷击木的主意,你知道的,当初伯爵叫我来,主要的目的就是守护雷击木,虽然我不知道这棵树皮已经烧焦的木头有什么用,但……我想我们应该尊重逝去的老伯爵,不是吗?”
唐逸听闻,也沉默了下去,他倒是把这事儿个忘了,蓝斯之前在岛上住了十多年,的确是为了守护这棵雷击木和木质别墅。
“或许,老伯爵知道里面的宝藏?所以才让蓝斯来守护的?”
唐逸暗自琢磨着,做梯子怕是没啥希望了。
蓝斯大叔不同意,自己也没必要去背一个不尊重老伯爵的骂名,既然如此,就得另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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