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1/1)

当攻穿成农家媳 !安阳村那边海鲜不多,方天林在问过沈老爹跟沈家海之后,敲定午饭以海里的东西为主。虽然他跟沈家河手艺算不得多精,但众人依旧吃得很欢。都是自家人,哪用那么讲究,家常菜就够了,真把他们带到酒楼用餐,反而显得太过生分,在家围坐一桌,既自在闲适,又热热闹闹,想聊多久就聊多久,多好!

半下午,沈家河将沈老爹跟沈家海送上牛车时提议:“爹,以后大哥三不五时要进城,牛车太慢了,买架马车吧。”

“嗯,我跟老大会考虑。你们好好过日子,要是真碰上什么事,咱家解决不了,不要硬顶,大不了咱换个地方,住了大半辈子的老家都狠得下心舍弃,靖朝还有哪里我们去不得?”沈老爹抛下这番豪言壮语,驾着牛车施施然离去,留下一个目瞪口呆的沈家河。

方天林也有些意外,这样的话语可不像是沈老爹能说出来的。故土难离,好不容易再次安家,又要远走他乡,之前的努力全部白费,一般人哪能这么果决?

有了沈老爹这番话,方天林某处不易察觉微微绷紧的心弦陡然一松。真要是哪天在云州城过不下去,他立刻就能带着人远走高飞,沈家河也不用再为是走是留而为难。

偌大的沈宅,生活在其内的人却只有两只手刚出头,其中还有三个是刚能跑能跳的小娃子,这样的宅邸给不了人多少安全感。

方天林有安排人巡逻,只是数量太少,总共也就两人。一入夜,除了前院跟正院之外,其他地方都是一片漆黑,一有个风吹草动,巡夜之人自己就能把自己吓个半死,这可不是长久之事。

这还没什么,主要问题在于若有人闯入,宅子里有那么多空空荡荡的院子,注意点在里面生活个几天都未必会被发现,再加上树木的掩映,简直就是藏人的最佳去处。

方天林意识到这点后,立刻开始思索解决办法。其实云州城治安还算不错,这宅子以前的主人也是家道中落,仆人总共也只比他家多出一些,护院能有几个?也没见他们碰到屑小毛贼,但多防着点总好过事情真发生了才来补救。

院墙在宅子翻新时就加高过一次,再加就显得太过突兀,周围邻居可没这么干的。别家都只有两三米,你来个四五米,这不是遭人围观的节奏?

方天林可不想自家因这种事成为别人的谈资,沈记的出现就够引人注目了,再来一些不在计划中的麻烦,这是嫌盯着沈家的眼睛还不够多?

加高不行,那就想别的办法。方天林看了眼跟三胞胎玩得不亦乐乎的招财进宝,顿时有了主意。一般的狗很容易被人药倒,偶然闯入还不成问题,真要是碰上有心人,那对沈家了解必然不浅,一些隐秘事或许他们弄不清楚,但拿猎狗当护院一事肯定能查出来,随便撒些掺了药的肉块,想不中招都难。

方天林用空间水喂养的招财进宝就没有这方面的顾虑,只要从小让他们养成不吃不知来路的食物,轻易被*害的可能性很小。

招财进宝不能派出去,得守着正院,守着三个小家伙。孩子渐渐长大,方天林跟沈家河不可能像以前那样时时刻刻都派人照看,他们总有独自在家的一天,且这一天并不远。有招财进宝护在一边,两人也能放心不少。

招财进宝脱不开身,那就只能把目光放在其他小狗上。

有了想法,自然要付诸行动,不过现在是冬天,也不知道能不能买到合适的小狗崽。想到之前一个多月都是这么过,方天林倒也不急在一时。他决定,要是一次买不齐,就多去市场上转转。云州城很大,集市也多,有心找总能找到。

“阿父,招财它们不去吗?”沈璜小手有一下没一下顺着招财背上的毛,平缓的语调中带着丝期盼。

“不去,他们留下看家。”

“哦。”沈璜眼里透着失望。

“一会给你买更多狗狗。”方天林抱起小儿子,笑着刮了刮他的小鼻子。

沈璜没有因这话就笑弯了眼,但情绪比之前好了一些。

在广延村时,招财进宝大多数时候都有它们自己的事情要做,白天守着鸡场,晚上则分开,一只继续待在树林子那边,一只则要回到沈家,守着沈家人养的牲畜,和三胞胎一起玩闹的时间并不是很多。

离开老家后,从南迁路上开始,孩子们就时常跟招财进宝接触,也是到了那时,方天林才察觉到沈璜对它们的喜爱。

小儿子喜欢收集一些花花草草,这事方天林很早就知道,同样也亲近动物,但只限于灵性十足的那种,其他那些,在他眼中多半是能拿来做实验的材料。

后一点方天林也是南迁之后才确定,三胞胎都跟招财进宝玩得很好,沈璜又是比较安静的性子,这点小爱好并没有凸显出来。直到跟招财进宝朝夕相处,培养出了浓厚的感情,他才显出和两个哥哥那细微的差别。

感情是需要培养的,无论是跟人还是跟动物,方天林说给沈璜买狗,沈璜高兴的同时,那点小失落并没有被弥补,情绪不高就很容易理解。

方天林没多说什么,三胞胎再聪明,终究是小孩子,很容易被新鲜事物吸引,只要出去多走走,烦恼不说立刻消失,也会被渐渐分散注意力,等到了人来人往的集市,就更没工夫想这些。

“走咯,买狗狗去!”沈璋一双小短腿倒腾得飞快,直接冲向正院大门。

“慢点,不要摔着了。”沈家河急走两步,紧紧跟在二儿子后面。

幸亏沈璋知道分寸,不会跑出方天林跟沈家河两人视线外,不然,就他那活泼劲,沈家河一个人怕是都看不住。

沈璧拉了下方天林的袖子,仰着小脸望着他。

“你也要抱?”方天林毫不意外。沈璧这娃子精着呢,只要方天林没有累着,能被抱着他就不乐意下地走,除非两个弟弟拉着他一起。

三胞胎被养得很好,分量十足,换成一般父母,还真抱不了多久,方天林却没这个问题。他的身体素质在那么多年空间水润养下,早就远超普通人,抱两个小娃子丝毫不在话下。

搞定两个孩子,当一大二小来到宅子大门口时,沈璋皱着鼻子,嫌弃地说了声:“真慢!”

哟呵,被二儿子嘲讽了,方天林有些哭笑不得。

云州城各个区都有集市,而且还不止一个,区别只在于各集市规模不同罢了。不过想要买小狗崽,除非去碰运气,否则就得去专门的市场。这种市集就少了,整个云州城也只有一处,位于西区,和北区跟中心区都相交。

沈家住在北区,离花鸟市场倒是不算远,起码不用穿过大半个城市。

这里的花鸟市场和现代不同,花木和鸟兽分得非常清楚,只是两者比邻罢了。不说花木,鸟兽也根据类别,分成好几个区域,特别是马市,直接占据了鸟兽区域的近半。

方天林他们目标明确,一行五人直奔狗市。

云州城富人多,出现在狗市的多半都是宠物狗,这也是方天林会担心买不到足够数量小狗的原因,他可不想买宠物狗来看家!

小狗都长得很可爱,不管哪一个品种,这对小孩子的杀伤力非常大,狗市上就有不少父母犟不过孩子,无奈买下计划外的小狗崽。

“走吧,你们每人选一只自己喜欢的,谁买的谁训练,要是连让狗狗保持卫生都做不到,可就丢脸喽。”方天林拉着大小儿子,直接朝最近一个狗摊走去。那里,沈家河已经带着二儿子蹲在摊子边上挑选。

这里的各个小集市都一样的布局,普通的在外面,越往里就越名贵。集市入口这边是最廉价的路边摊,恰恰这里,才是方天林的目标。猎狗那是往好听了说,其实它就是土狗的一种,经过训练后,若成功,那就是猎狗,失败,也就只能拿来守守家门,就这都不一定合格。

当然,猎狗也有上品,稍加训练就能符合要求,那就贵了,方天林要买的数量很多,并不打算为此花费太多银子。

土狗大了之后长相不大好,小时候可一样惹人喜爱,甚至比许多宠物狗都还吸引人的目光。圆滚滚肉乎乎的小身子,又大又亮还湿漉漉的眼睛,这长相着实出彩。

方天林他们所在这个摊子,就有几个孩子围着,父母拉都拉不走他们。可惜土狗长成之后实在有点拿不出手,若非本就买来看家护院,当宠物狗就没有几个大人会喜欢,不是实在拗不过,最终孩子也只能带着失望被大人强行带走。

方天林有空间水在手,再加他知道怎么训猎犬,对狗品质其实不怎么挑,但在同等情况下,肯定是本身品质越好,最后成效也越佳,只要不拖得太久,几个月都找不齐,他就不想将就。

方天林不是选小狗崽的主力军,他会判断半大或已经成型的猎犬好坏,但让他挑小狗,呵呵,他只能凭直觉选,到底是好是坏,他自己都无法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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