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红亭之下有红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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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东拉西扯了大半个时辰,当然,主要还是靳弘方这家伙在满嘴放炮,他讲十句宋玉尘能插进去一句,就已经算是不容易了。

作为不时嘴贱戏弄宋玉尘的下场,半个时辰后,靳弘方鼻青脸肿的差些成了猪头。

身穿麻衣的靳弘方摸了摸满头包包的脑袋,疼得呲牙咧嘴,直抽凉气。

靳弘方眼神像是看怪物一样的看着宋玉尘,嘀咕道:“不应该啊,本少爷记得你玉城兄,以前可是多走个两步路都会双腿打颤的病秧子,怎么才短短几个月没见,生出了这么大力气,嗯,脸还稍微黑了一些,这才更像个爷们嘛。至于你以前,不是少爷我嫌弃你,实在是太娘们了一些...”

宋玉尘轻轻咳嗽了一下,靳弘方下意识的就跳了起来,如那惊弓之鸟。

他是真的被打怕了,起来也是真他娘的邪门,这位宋家才子之前可是弱不禁风的,而他靳弘方因为从在就市井摸爬滚打,别的不敢,打架本事确实一都不含糊,像什么猴子偷桃呀,黑虎偷心啊,简直就是信手捏来。

但今日却在这位宋家公子面前接连败北,被打的没有半脾气,更气得的人,他甚至连对方怎么出的手,都没有看清楚。

靳弘方轻声道:“玉城兄,你最近是不是练了什么武功秘籍呀,少爷我怎么觉得你子的身上有了那么一江湖的味道,还是是因为你跟你的那位红颜知己,闯荡了一下江湖的缘故?”

别,这位宋家才子由先前的书生装扮,转变成现在的世家公子模样,整个人的气质还真就跟以前不大一样了,虽之前书生意气也不差,但却终究不及现在的公子风流来的适合他。

宋玉尘打趣道:“就你还能看的出江湖的味道?”

靳弘方嘿嘿笑道:“没吃过猪肉,但总见过猪跑嘛,不是本少爷我跟你吹,江湖高人少爷我还认识几个,而且人家还是赫赫有名的那种,咋样,要不介绍给你认识认识?”

宋玉尘哭笑不得,“介绍就算了,我怕你那高人朋友看不上我一个文弱书生,但如果你要是把你的公冶千金介绍给我的话,我倒是感兴趣。”

闻言,靳弘方当时噌地就站了起来,“咱虽是兄弟,别的东西可以互通有无,但灵是你兄弟我看上的女人,这个没得商量。”

宋玉尘撇了撇嘴,道:“谁他娘的要跟你抢女人了,还兄弟呢,再了,你子穷光蛋一个,有屁个东西来互通有无。”

靳弘方咧嘴一笑,露出一口大白牙齿,道:“你也不能怪少爷我家子气,你子长得如何的祸国殃民,你自己心里不清楚?这万一我家灵被你子迷了去,我上哪哭去?”

“......”宋玉尘竟是无言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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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但内心里靳弘方是一都不介意的,甚至还出奇的大方,也不管宋玉尘愿不愿意,直接把他从客栈拖到了公冶府邸之外。

跟做贼一般,两人来到了一个隐秘的角落,在宋玉尘惊愕的眼神中,只见靳弘方挽起袖子,两三下的就爬上了旁边的一颗大树上,速度之快估计都能跟猴子相媲美。

宋玉尘不由得心,这家伙果然是惯犯不假,不然动作不可能如此的娴熟。

爬上离地面至少有个一丈的树枝后,靳弘方压低声音叫宋玉尘也爬上来。

在靳弘方目瞪口呆的表情中,宋玉尘轻轻一跃,身子顿时拔地而起,轻盈的落在了前者的身旁,没有发出一丝声响。

瞪大眼珠的靳弘方吞了吞口水,娘咧,这家伙竟然会传中的轻功,还真变成了江湖高人了。

宋玉尘懒得理会前者的惊骇,他将目光看向了高墙之内。

视野所及,是一个栽种满了花草的独栋院,即便在高墙之外也能闻到花的清香,院子中盖有一座红色亭子,红亭之中是红衣。

那是一个年龄约莫在二十一二的红衣女子,此刻正安静的坐在亭中,微闭着双眸,同时手中拿着一个骨埙。

宋玉尘发现一旁的靳弘方没来由的抬头看了看日头,轻声呢喃了一句:“时辰刚好。”

听了这话之后,宋玉尘正有些疑惑,旋即,亭中红衣女子就捧起手中骨埙,轻轻吹奏了起来。

有着独特辽阔音质的埙音,悠扬地从亭中飘荡出来,宋玉尘眼角余光瞥见,靳弘方这家伙已经闭上了双眼,脸上一副很是享受的表情。

他眼睛不睁,轻声道:“只要不刮风下雨,灵她便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吹奏一曲。”

见红衣女子吹奏骨埙,而且吹的相当不错,宋玉尘不由得对她有些刮目相看。

对于埙这一乐器,宋玉尘谈不上精通,但多少还是了解一些的。

可以,这是最古老的吹奏乐器之一,在中原,尤其是在江南一带,这种乐器是较为不容易见到的,更多的是流行于西域广漠或者北境的一些游牧部族。

而且这种十孔埙吹奏起来有着相当的难度,一般也只有西域广漠的人,或者是北境的胡人,才能将其吹奏的动听悦耳。而其他地方的人,若是没有精于此道的人教授的话,是绝难学会的。

宋玉尘不经意发现,靳弘方在听的同时,他双手虚合,十指跟着不同调的埙音凌空虚。

宋玉尘微微惊讶,看这家伙的指法,显然是懂得如何吹奏的,甚至就指法而言,亭中的红衣女子都不及他自如。

“她就是公冶家的大姐公冶灵?宋玉尘轻声问道,“还有,我咋不知道你会吹奏埙,也是那个红衣女子教你的?”

“嗯,没错,她就是我的灵。”靳弘方头道,“但后面的一句,你却是错了,不是她教的我,而是我教的她。”

宋玉尘嗤笑道:“我会不知道你子五音不全,就你还教人家呢。”

靳弘方嘿嘿一笑,道:“本少爷是谈不来琴什么的,但吹奏埙的话,我还是相当可以的。”

宋玉尘就这么静静的看着他,也不话。

靳弘方老脸一红,道:“好吧,我承认,我就只会那一首曲子,是前些年我去西域广漠的时候所学的。”

“你还去过广漠?”宋玉尘有些讶异。

在地理位置上,广漠位于大嬴王朝的西侧,那里多为荒凉的戈壁和沙漠,但在广漠的腹地,却有着几大块绿洲,水清草绿,集聚着近百万的人口,其中,土生土长的广漠人只占了半数不到,更多的是从其他地域而来的人,包括大嬴王朝和北境诸国,甚至南疆百越的人也不在少数。

几大绿洲之上分别建立起一座城镇,其中最大的,同时也是最负名气的,则该属流沙城无疑了。

广漠百万人口,单单一座流沙城,就占据了三分之一不止,足足有四十万之多。

一个地处广漠腹地的城镇,能有如此多的人口居住,这样的规模,即便是比上大赢王朝的多数大城,也差不了多少了。

形形色色的人群,不同的文化理念,却全部如流沙一般,集聚在一座城之中,注定没有太平。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广漠诸城,尤其是人口最多的流沙城,一直以来都鱼龙混杂的很。

因为大嬴王朝扫灭春秋诸国的缘故,许多被亡了国而无处可去的春秋遗民,纷纷迁移逃亡到了广漠诸城。

这些春秋遗民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是体内流有王室血脉的贵族,甚至王族,他们带着不弱的底蕴来到了广漠诸城,希望在这里扎稳脚跟,然后壮大自己的势力,以图卷土重来杀回中原。

也正是因为有他们的存在,千百年来都一直如流沙一般散乱的广漠,逐渐凝成了今日的恐怖势力,甚至最近有传闻传出,广漠几大春秋势力,将要在不日穿过广漠讨伐大嬴王朝。

表面上合作,一致对付大嬴王朝,但暗地中,晋、越、梁等春秋势力,却争斗的不可开交,这也就使得原本就很是鱼龙混杂的广漠,一下子变得更加的错综复杂,甚至,那个地方便是用“人吃人”这个词来形容,也不算太过分。

一个人若是没有什么依仗,或者没有什么本事,去那种地方,简直就是与送死无异。

宋玉尘很难想象,靳弘方他一个文弱书生,而且还是个嘴贱讨打的书生,竟然去过那个地方,还活着回来了。

靳弘方了头,道:“上次在晋阳与你分别之后,我便一路向西而去,最后到了广漠的流沙城,也是直到前些时日才回到这里来。”

靳弘方眼神温柔的看着亭中的那个红衣女子,叹息道:“我是专程为了看她而回来的,再过几日,我便又要回广漠去了,再回来的话,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也许,等我再见到她的时候,她已经成为了别的男人的妻子了吧。”

闻言,宋玉尘有些惊讶,问道:“你子该不会是想要跑到那个地方去现实那个抱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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