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没那么简单(1/1)

饕餮之冒险王 !从某种概念上说,棕色人种这个概念其实是对的。从遗传学等多个角度,棕色人种就是和其他几个人种不同。

在亚洲,棕色人种全面被蒙古利亚人种也就是我打败,全面退出大地,离我们最近的棕色人种是台海高山族人。

别以为环太平洋岛民只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有,我国也有。

而玛雅人,印第安人,毫无疑问属于棕色人种,部分印第安人属于黄色人种,他们不是通过海上,而是通过大陆桥进入的美洲,是从蒙古高原分化出来的。

为什么现今世界,都说是三大人种而不是四大人种?

因为欧洲人绝对不会承认他们带来的疫病屠杀了一整个人种。

落后的欧洲人在冷兵器时代还把更落后但是更强壮的美洲各种部族和大帝国没办法,直到十五世纪,地球上最大的几个帝国之中,明朝还只能排第二,前五大帝国中一个欧洲国家都没有,分别是奥斯曼土耳其,明朝,印加帝国,阿兹特克帝国,玛雅帝国。

玛雅帝国在欧洲人进入前五百年一直在走下坡路,在大航海时代前一百年,大概是郑和下西洋同时间段完全崩溃。

而印加帝国和阿兹特克帝国完全是因为疟疾和天花而崩溃的。

有时候,看到美国人或者加拿大人说我是美洲人,你们什么什么人不应该在美洲,就觉得搞笑,原因不言而喻。

美国还好一点,你对他提出批评,他跟你一起自黑,加拿大就比较贱了,他可以说别人,你不能说他。

世界上仅有一个国家对环太平洋岛民没那么严苛,就是新西兰。

毛利人属于环太平洋岛民,但是毛利人在大航海时代之初,先就把英特兰人苏格兰人荷兰人教育了一顿。

最先到新西兰的荷兰人,看到毛利人对他们跳战舞,还以为是个欢迎仪式,于是开始尬舞,结果被毛利人一顿暴K。

随后大举迁徙中,毛利人人口劣势凸显,但是欧洲人没敢把他们怎么样,甚至于他们获取了全民选票,那个时候白人自己都还没有全民选票。

现在的新西兰,全国学校必须学毛利语,体育活动前不是唱国歌,而是跳毛利战舞。

加拿大的官方语言是什么?英语,法语。他们敢规定印第安语作为官方语言么?

不,他们甚至不敢承认曾经称呼土著为印第安人,现在在加拿大,他们叫土著原住民。

美国这方面比较吊,公然歧视印第安人没商量,当然了,指的是国家法律层面,不是人际交流上,人际交流上的任何种族歧视在美国非常严重,做出任何举动被认为可能是歧视,你有证据,都可以去告他。

玛雅人带路走了并不是太远,就出现了一片地。

其实也不是开垦出来的,就是一个小土坡,上面种植了一些辣椒,或者干脆看辣椒的生长状态,就是直接撒的辣椒子,自己长起来的。

方宏看到辣椒大失所望:“不是中华辣椒。”

黄灯笼和魔鬼椒这种超辣的辣椒,都属于中华辣椒,外形很好辨认,植株也很有特色。

“是时候告别了,继续去寻找,我一定要找到中华辣椒。”

其实几种辣椒是同时传入我国的,但是最开始被云贵川接受,是因为它辛辣的味道,而不是长得好看的外形。

最开始辣椒被欧洲人带走,也是因为长得好看,当盆景,因为很多种类的辣椒长七十厘米就不长了,看起来很好看。

不过在墨西哥,还是有吃辣习惯的,而且墨西哥菜在某种程度上比我们的菜更辣,因为吃法的原因,单单就是辣的过分。

实际上也是好吃的,但是和印度菜一样,虽然好吃,但是种类少。

这片丛林已经没有了美洲豹的身影。

丛林虽然广大,但是并不能养活那么多玛雅人和美洲豹,因为他们都是顶级掠食者。

从地理的角度来讲,美洲豹几个亚种,留了三个在墨西哥及以北,其他的在拉美,在危地马拉被隔开了。

这就是美洲豹一路南下到了阿根廷的原因。

也不知道茶碗儿在地震后有没有北上。

也许危地马拉更靠东的地方还有美洲豹栖息地也说不定。

告别前,方宏拿出了一张钞票,递给玛雅人。

玛雅人拒绝了。

方宏说了句:“进入外面世界的钥匙。”也不知道说的对不对对方听不听得懂。

一个学会了西班牙语的玛雅人,肯定是在外界生活过的,他应该知道,走出去需要什么。

危地马拉这个地方的人并不算那么穷,人均GDP也是三千多,在外面的世界,没钱寸步难行。

玛雅人最终收下了钱,也许是出于对外界的眷恋,也许是受够了山林生活,也许是想要鼓足勇气走入村落,谁知道呢。

我们只知道,这个村子叫做地球村,一个小小的村子外围,还有那么两三户民居,总有一天,他们会走进来的。

“走进走出,看起来一步之遥,但远没有那么简单。”

不管是玛雅人,还是印第安人,还是印加人或者巴西人,都过着老子描绘的理想国世界的生活。

不过老子的理想国是有前提的,那就是全世界一起进入理想国。

只要还有一国有野心,其他理想国的人,就没办法待在自己的桃园。

方宏离开了遇到的第一个玛雅穴居,再次走上了探险之路。

蹲在河畔喝水,看着自己的胡须和头发:“就像个人熊一样,该剪头发了。”

“枪哥,原生态啊,剪什么头发。”

方宏抬起头:“说起这个,我倒是想起了一个有意思的事情。”

“什么啊?”

“美国国父华盛顿,知道怎么死的吗?”

“病死的呗。”

“那是记载中,华盛顿是因为失血过多而死,原因是当年流行一种放血治病的医疗手段。”

“什么鬼……”

“因为当年欧洲人认为放血可以同时放走毒素疫病什么的,所以很流行放血疗法,而且那个时候现代医学还没诞生,所以那个时候的外科手术,包括放血,接骨,剔除痘子、鸡眼这种手术都是归理发师做的。”

就因为这个联系,方宏才想起了这个事情。

“所以,华盛顿是被理发师用刮胡刀割腕流血过多而死的?”

方宏起身耸肩:“大概是这么死的吧,至于是理发师,还是那个时代最早产生的外科手术医生,我也不确定。”

这件事情也没什么人知道,你想一下,一个受全国人敬仰甚至祭拜的伟人一样的人,为英国作战名声不显,而为了独立而战却极度英勇,带领一个国家独立,然后放弃称帝成为总统,并高风亮节自动退位的人,死于庸医放血,刺激不刺激,历史课本永远都不会写出来让大多数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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