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不用你假惺惺的……(1/1)

总裁谋妻 !简原站在市坛公园的门口,等着,他充满耐心,眼里含着的似乎是晶莹,微笑的看着一步一步走过来的女人。

“是你。”欢笙此刻像一只充满防备又故作镇定的刺猬。

她一看到他,她就知道电话里的人是他了,他的默认也证实了她的感觉没有错。

可他坦荡的姿态,竟让她一时说不出话……

“欢笙,没想到你现在那么在乎姜南晨。”他笑着,心隐隐作痛。

“我不应该在乎他吗。”欢笙看着他,他对于她还只是一个陌生人,除了开门见山她不知该回应他什么。“姜南晨的秘密是一个幌子吧,你诱我来的幌子。”她说。

“不是。”顿了顿,他点头,“说不是,也是。我这里的确有姜南晨的一个秘密,关于你,也关于我,我想告诉你,也想挽回你。”

欢笙呼吸不平静,她的眸里全是不解,却是说:“我是爱他,可我并不想去窥探他的秘密,再亲密也没有剥夺对方秘密的权利。”

简原脸色一冷:“所以你不想知道?即使是关于你的。”

“那什么挽回的我同样不想知道,我只信南晨,他想说他会告诉我!不用你假惺惺的……”第一面莫名其妙出现的好感,在这一刻灰飞烟灭,欢笙继续说,整个人好似沾染上了姜南晨身上的寒气所以才会这样冷酷,“我来的目的只有一个,不要伤害南晨。”

简原往后麻木的退了两步,是的,他受打击了。

男人深深的看着她,嘴角突兀地牵出一丝冷笑:“姜南晨真有本事,他就是有那种把人卖了人还乐意帮他数钱的本事。”

“想保护姜南晨,你就给我站住!”

欢笙的步伐骤然刹下,缓缓的回过头,简原双目猩红的剜着她:“站住……就当是成全我,听我说一说一些陈年旧事,我藏的快要疯掉了。”

是怪命运还是怪他们,还是怪命运吧,是命运这只丑陋的,却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魔爪,硬把原本美好安然的一潭湖水,搅成面目全非,怪命运吧……

简原是什么时候认识欢笙的呢?

哦,多亏了他弟弟呢。

姜南晨,简君,欢笙,这三个人都是从小玩到大的伙伴,而他的出现对他们来说,不轻不重。他只是简君妈妈的朋友抛弃的孩子而已,是的,没有任何原因的抛弃。

有时人心很软,简君就是吃了这个福,才没有成为孤儿院里的孤独天使,被简君妈妈带回了家,改名换姓,竟成为简君的哥哥,简原。

时光更迭,融入这个家对他而言不是难事。

“今天带你去见欢笙,去见南晨,他们是我最好的朋友。”简君说,身上带着与生俱来的贵气。

那时候简原很沉默寡言,也只是点了点头,不冷不热。

他们毫无隔阂的接纳着他,他甚至知道了很多很多,比如姜南晨喜欢欢笙,比如十六岁的欢笙迟钝到极点。

他和欢笙真正的交结点是在书店。她是一个很不爱学习,却很喜欢看书的女生。

她喜欢没事的时候去逛逛书店,她对他毫无防备,坦诚的说在热闹的人群里觉得自己小的连蚂蚁都不如,不被注意,拿着书,心特慌,想来想去,也就一个人没有的地方最适合我了。

是啊,现在能想起去书店的人的确,少。好玩的娱乐休闲场所那么多,这个世界繁华满目,再也没有谁留心转角的书店。

可是,他们两个人偏偏在那遇到了。

她说她不喜欢成功,因为成功要吃苦,她吃不了苦。

她是一个特别清楚自己是谁的女生。

她说了很多,震惊的是,在和她在一起的时候,他说了更多,好像相见恨晚,明明第一面并没有这样深刻的感觉……

他们开始同进同出,有他的地方,一定有她。他看到姜南晨清冷的样子,觉得有些愧疚,可还是追求了欢笙。

你们知道,人都自私。

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了,手牵着手日日出现在姜南晨的身边,可是后来……

唉,还是怪他。

听到这里,像是有碎片的形状不断浮现在欢笙的眼前,一张一张熟悉又陌生的面孔从清澈的碎片里飞快的闪过,她木木的问:“怪你什么?”

“我曾经对你说过一句话:欢笙,你知道有一种女孩是毒,闪着光的毒,美丽极了,你想接近可又害怕自己被毒死的时期是最难受也是最刺激的,男生经受不住这种刺激,而你偏偏不是这一类女孩。”

简原他看似清冷孤独,寡言沉默,可他骨子里不是这样子的。他终究不是姜南晨,他耐不住在那样张狂的年纪里,真的这样清寞的过。哪怕经历了亲情的背叛,他也沉没不下来。

共同话题再多总有说尽的时候,书店再多也总有逛完的时候,手牵手总有分开,牵不到的时候,遇不到的时候他可以说服自己这是专一,可是遇到的时候,他说他受不了这样专一。

他遇到了那个女孩,那个和欢笙完全不同,全新的女孩,在欢笙身边,他已经品味了全部的静,而在这个女孩身边,他享受到了全部的动,发觉前者不错,后者更让他留念。

这个女孩身上带着越多的坏习惯,臭毛病,他就越觉得不同,他迷上了她。人有时候就是这样,哦,也许只有他这样,和很乖的人相处久了,真的会腻,而和这样的女孩在一起,永远觉得生动……

在看到欢笙毫无感觉的时候,他知道,该结束了。

谁说感情一旦付出就一定必须不可以分手?谁说的?一定要把誓言维持到海枯石烂?

谁说主动分手的人就必须要有罪恶感?凭什么?他对这一点看的很开,是因为有感情才在一起,那没了感情,自然就该分咯。所以他坦坦荡荡的对她说:他要带那个女孩走,女孩喜欢英国。

她抱着书在怀里,呆愣的眼神让他至今犹记。

“你们女生对这一类事情,一定有预感的是不是?欢笙,你早早的就知道我会和你说这句话,你何必摆出一副从没想过会这样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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