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刺杀(1/1)

红尘修仙录 !“啪!”

子弹掠过苍樵子原本所处的位置,射入身后的酒店大堂,斜斜击中地面,将瓷白色的地砖击出鸽卵般大小的一个椭圆形小孔,然后射穿地砖下相对的松软沙层,在坚硬的混凝土地板上发生弹射,跳弹改变了方向,在一米外再次炸碎一整面地砖后飞出地面,强大的动能带起大量混杂水泥的沙粒,从破碎的地砖处向外喷涌,沙粒混杂地砖碎片向后方抛洒,形成一大团烟尘。

“呯……哗啦啦……”

飞出的子弹又击中了大堂吧台上摆放的一件瓷制招财猫,碎裂的瓷片摔落在地,发出噼里啪啦的脆响。

大堂里的人们被这种突发状况搞蒙了,原本稍嫌嘈杂的环境顿时一静,然后爆发出更为强烈的惊叫和混乱,此时衣冠楚楚的宾客也不讲究什么素质了,纷纷咒骂着起身询问或观察事态,但还未等众人弄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从大门外又突然飞进来一个人影,这人在光可鉴人的地板上滑行了五六米远,等身躯停止后一骨碌坐起,同时大声喝道:“外面有枪击,大家快躲进里面房间,注意隐蔽!”

大喝的这人正是苍樵子,他是被石晓磊给扔进来的。

枪击的目标是苍樵子,石晓磊惊讶于子弹的强大破坏力,认为让苍樵子留在外面太过危险,所以使了个巧劲,轻轻一掌将苍樵子击飞进大堂。

将人送入大堂后,石晓磊转头正准备把金新华也扔进去,却发现金新华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醉态,而是变成满头汗水,全身热气蒸腾的模样,在这寒冷的冬夜里,周身散发白雾的样子非常醒目,还带些奇幻色彩,空气中的酒气变得更加浓烈,但原本迷离的醉眼却已经回转清明。在他的右手之中,不知何时已经握有一把手枪,此时正眯着双眼,看向子弹飞来的方向,枪声传来时,身后也是一片嘈杂,又因为醉酒的缘故,金新华并没有发现枪手的具体位置。

“小心,可能是反器材狙击武器!”

金新华声音低沉,语速不紧不慢。丝毫不显慌张。看他身体微微躬起。全身肌肉放松,蓄势待发的样子,就知道这家伙已经完全恢复清醒,处于沉着冷静的戒备状态。身为武道强者。若是有了准备,金新华并不害怕把自己暴露在敌人的枪口之前。

石晓磊听得懂“狙击”,却不知道啥叫“反器材”,由于自己的无知,更显出人家的专业,他暗自称赞,“不愧是专业人士,这应变的反应不比哥慢多少嘛,能当上行动组组长的人。果然不是浪得……咦……杀气!怎么是冲哥来的?”

一种汗毛炸立的感觉突然在身上出现,同时伴随着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在心底浮现,石晓磊明白,这种危机感就是所谓的“杀气”,在他关于林西平的记忆里。这种感受已经不算陌生,这是气机敏感之人,对危险即将来临时,特有的一种玄妙的预警,这种预警曾多次帮助林西平躲过致命危机。

刚才苍樵子最先确定有杀气,不是说他的感应比石晓磊敏锐,而是由于敌人的杀意针对的是他本人,反而是石晓磊比他还提前地发现异常,就说明身为修真者的感应力更加强大,就算这种针对旁人的杀意,也能有所察觉。

现在的感应如此清晰,说明杀手的目标换成了自己。石晓磊有些不忿,他相信这杀手原本不是冲他来的,而是和那些什么宗教极端势力有关,针对的应该是苍樵子等人,心说苍樵子的搭档是金新华好不好,不见了苍樵子,应该首先瞄准金新华才对呀,怎么把哥当作目标,难道哥的人品变差了?

腹诽归腹诽,神识却在第一时间就锁定了杀手的位置,杀手位于斜对酒店正门三百多米远,一幢七层居民楼的天台上,一个头裹黑色针织帽,身穿黑色夹克,黒皮裤、黒战靴的男子,正手持一杆狙击枪,架在护墙上瞄准。

这人脚旁有一个很大的琴盒,估计是藏枪所用,琴盒上以及男子的头顶和肩膀上,都落有一层雪花,想必这人在此已经守候了不短的时间。男子棕黄色头发,大大鹰钩鼻,皮肤白皙,毛孔粗大,居然是个白种人。

“咦,怎么是个鬼佬?……他娘的,这帮警察是吃闲饭的么,一个外国人,还拿着杆大枪,这么明显的杀手特征都没人管?”石晓磊有些气愤,国内号称枪械管制得极其严格,连他老爸的猎枪都被没收了,怎么这杆看上去又大又酷的狙击枪就没人发现?

被一杆貌似威力很大的枪瞄准,石晓磊却没感觉有多大压力,反而有些小小亢奋,在如此紧张的时刻,他居然有心思胡思乱想,不得不说这家伙艺高人胆大,神经也有些大条,已经近乎无视这些轻型火器带来的威胁了。

“不对,还有杀气!”

发现了房顶的枪手,那种心绪不宁的感应并未完全消失,再一探查,在距酒店大门左侧十几米远,停在路旁的一辆出租车内发现了异常。汽车没有发动,车内也有没开灯,所处的位置又正好位于两盏路灯中间的阴暗之中,所以看上去漆黑一片,但车前排却坐有两人,司机是个亚裔男子,而副驾驶座上却是个脸上有刀疤的黑人,这两人都目视前方,但石晓磊能发现,这二人正在用眼角的余光偷偷观察自己这边,而那个黑人手中,赫然拿着一支微型冲锋枪。

“靠!怎么所有人都有枪,哥也是有枪证的好不好,咱是不是太不专业了?不行,我的枪也得掏出来,这么好的机会,该让‘暗雷’也开开张了。”

想到这里,石晓磊把烟叼在口中,腾出右手伸入怀中,在衣下从储物袋中取出自己的那把特制手枪。取出枪后,石晓磊学着金新华的样子,将右手直垂在体侧,枪口微微斜指侧后方地面,他不知道这个姿势的确切用意,但据他估计,这样做要么是为了避免枪口进入雪花,影响射击,要么是这姿势比较低调,不会引起前面路人的注意,否则的话,若将枪口朝上,屈臂举在肩膀前应该更安全,也更方便射击,而且这姿势好像也更酷一点点。

暗雷握起来很顺手,枪柄上的纹路可以有效避免打滑,而这种金属纹路的触感很舒服,手握这柄分量十足的杀器,引发了潜藏于体内的暴力基因,让人有一种射击破坏的冲动,似乎他人的生死,此刻就由我来掌控,这是一种莫名奇妙的掌控感,让人非常踏实,连自信心都随之提高了许多。

按说以石晓磊现在的实力,一支手枪对战力的帮助不会有多大,但握枪后,他确实有种自己很牛逼的感觉,这让他自己都有些奇怪,不过现在显然不是寻根究底的时候,照猫画虎摆了个戒备的造型,眼睛四处乱瞄,神识却始终关注着两处枪手。

虽然以前只在高中和大学军训时打过十发子弹,但石晓磊却对自己的枪法很有信心,有念力帮助修正弹道,他有把握一枪就给楼顶的枪手来个爆头。不过厚厚的云层遮挡了月光,有积雪反射灯光,地面上的亮度还算凑合,但房顶上却是一片漆黑,这么远的距离根本就不可能用肉眼看清目标,更不要说开枪命中,如果真做到了,就太不合乎情理了。

而近处的出租车内一团漆黑,从外面看就是一辆空车,没有任何可疑之处,总不能无缘无故的射击吧。

经验丰富的金新华也只是戒备自守,等敌人自行暴露,石晓磊自然不会表现得太妖孽,只能静静等待机会。

金新华还是冷静戒备的样子,但他心里却有些小小困惑,石晓磊穿得不多,只是衬衫加外套,这么大的一支手枪,怎么藏都会看出些痕迹,怎么刚才吃饭时就没看出来呢?——果然是能者无所不能,连枪都藏得这么有水准!

枪响时引起了几个路人的注意,不过他们都是转头看看声音传来的方向后,又继续前行,酒店内的混乱并未引起外界的注意,而门口两人的手枪都藏于身体后侧,也没有让路人发现。街道上车行不断,人流不绝,除了当事人,谁都不知道这貌似平静的雪夜中,暗藏着巨大的杀机。

两处枪手都被发现了,那种危机感也就随之消失,但石晓磊还是有些不放心,又分出一缕神识进入身后的酒店探查,担心还有未曾暴露的敌人混入其中。

大堂内的群众已经完全转移,照明的灯光也全部关闭,曹正江等人和一个保安模样的男子,躲藏在吧台后的一个角落里,曹正江持枪探出头警戒,保安蹲在地上打电话报警,陈国栋也在打电话呼叫支援,苍樵子盘膝坐地,口中念念有词地念着什么咒语,只有赵倩不知去向,想必是躲入酒店内部,安抚群众去了。

就在这时,石晓磊感应到远处天台的枪手有了动静,这人没有射击,而是对着耳麦小声说话,说的是格兰语,托林西平的福,这种国际通用语石晓磊完全能听懂。

……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