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九章 战胜自己(1/1)

我真是大球星 !奥尼尔等这一天等了很久,从前只有一个叫本-华莱士的人,但是他只是一个只会防守的半成品。

“我会全部的接受,伙计,我喜欢热情。”

中锋:沙奎尔奥尼尔、大前锋:哈斯勒姆、小前锋:拉苏巴特勒、组织后卫:埃迪琼斯、得分后卫:韦德。

这场比赛里张伯伦的位置还是大前锋,对他对位的是迈阿密铁血意志的传承者哈斯勒姆。

但是这个人的身高只有203厘米,而张伯伦的身高是214厘米,11厘米的差距,更重要的,人们对这个人的身体素质评价只是不错,而且貌似还是身体不发达头脑很简单的那种。

勤奋,拼抢凶狠、作风顽强,是哈斯勒姆的立命安生之本。

“双方球员开始上场,莫宁跟奥尼尔站在了中线准备争球。”

在大洋的另一端,徐继平快速的播报这是场上的一切。

“啪!”

奥尼尔只用身上的肥肉,就压制了莫宁,先一步碰触到了篮球。

韦德快速的上抢,挣得了篮球的第二落点。

韦德的速度快所有人都知道,赛前麦克米兰就为球队争球失利做了安排,刘易斯、雷阿伦上前逼防,张伯伦等三人快速的退防。

根据场上的位置,张伯伦与奥尼尔是没有位置上的冲突的,但奥尼尔应该是现役联盟内线中,最有资格享受包夹待遇的球员了。

所以当奥尼尔深入内线要位的时候,张伯伦就上去绕前,跟莫宁一起把奥尼尔包夹在了里面,防空了哈斯勒姆。

一直以来,奥尼尔的主要对手都是本-华莱士,但是千万不要因此忽视莫宁。

除了力量上,莫宁对奥尼尔的防守,与他对奥尼尔的了解,在NBA不输于任何人。

同一年进入NBA,状元与榜眼,没有比这更合适的敌人了。在莫宁没有得病之前,他与奥尼尔也是一对著名的敌人。

但是真正能够防守住奥尼尔的球队有几支?

在娱乐与竞争并重的常规赛,大规模的杀伤性战术,一般是不会被采用的,这让奥尼尔,除了在某些重要的比赛里,大多数的时间都是靠着身体所向披靡的。

韦德和巴特勒这两个突破达人在外线相互掩护,刘易斯跟雷阿伦顾此失彼,里德诺无奈补防。

就在这时候,突破中的韦德背后甩球,将篮球交给了球队的控卫琼斯。

只是轻轻的摆动了一下自己的胳膊,张伯伦就不能坚挺的站住内线的位置了。

趁着对手这一瞬间的身体摆动,奥尼尔大腿跨前一步,用厚实的背部一下子卡在了张伯伦的前方,莫宁也在后面,奥尼尔反绕前成功。

赛季进行到了现在,热火队友之间的配合还不是很默契,但这次的他们竟然巧妙或者是巧合的将各自的动作连贯在了一起。

奥尼尔反绕前成功,琼斯就接住了韦德的传球。

“咣当!”

琼斯接住篮球直塞,内线奥尼尔接球起跳。

张伯伦跟莫宁再默契,面对奥尼尔这样霸道的体重力量也是无能为力。不想开赛就恶意犯规的他们,被奥尼尔压迫在身下扣篮得手。

“一点新意都没有,肯尼,那个胖子似乎只会用他的身体去战胜对手,那让他看起来像一块巨大会跳动的肥肉,我已经恶心的快要吐了。他为什么不能文雅一点,像伟大的查尔斯一样,做些艺术性的表演。”

作为张伯伦最忠实的拥泵,巴克利张开了他那张剧毒的大嘴。

“艺术?查尔斯,我知道你在费城待过,但那不代表你就可以像J博士一样,成为这个字眼的代言人,请不要让艺术变成贬义词好吗?”

胖胖的艺术家?史密斯感觉一阵恶寒。

再两个人斗嘴的时候,超音速发动了快攻。

韦德这样的速度,让里德诺还是那样的不让人放心,他刚接过底线的发球,就被雷阿伦要了过去。

掩护、掩护。外线雷阿伦跟刘易斯掩护,内线张伯伦、莫宁相互掩护,瞬间就扯破了热火不严密的防守。

哈斯勒姆防守凶狠,但恰恰不是张伯伦惧怕的那种类型。

张伯伦接住雷阿伦这时候传给内线的球,一个标志性的前前后后,淫荡的活塞运动打着转调动了哈斯勒姆凶恶的防守,然后猛的坐了一下屁股,紧接着转身,一跨步直冲向前,紧跟着还在后退的哈斯勒姆,肩膀下沉赢憾在他的胸口上。

张伯伦的力量不大,但这是就NBA的内线而言,再说哈斯勒姆的胸膛也不是铁做的。张伯伦这种得理不饶人的凶猛单打,让哈斯勒姆的胸膛一阵窒息,痛苦的再退几步,一下子退到了篮球架之后。

莫宁这种人,真的打起性子来,是连裁判都克制不住的。

他奋勇的将自己整个身体挂在了奥尼尔的身上。

“咣当!”

连起跳的余地都没有,奥尼尔就眼睁睁的看着张伯伦在他的头顶上完成了这次扣篮。

完全不相对称的身体,但完全相等的野蛮粗暴。奥尼尔暴扣了张伯伦、莫宁,张伯伦也强横的用扣篮回应。

“我说的是张,我的兄弟。漂亮!看吧,这才是篮球,这才是文雅的艺术。”

粉不需要理由,张伯伦强硬的扣篮,巴克利竟然神奇的看出了这里面隐藏极深的艺术成分。

“他也在使用自己的身体,查尔斯。但是,加油张,我是你忠实的球迷肯尼!”

身体上的弱势,并不是球风软弱的理由。张伯伦这种虽初弱势,但无所畏惧的打法,让史密斯深深的着迷的。

奥拉朱旺、贾巴尔将自己的长处运用到了极致,张伯伦用自己的长处将自己的短处,变的同样的让人不可忽视。

篮球是一种竞技运动,竞技最大的特点就是挑战,挑战最难战胜的对手就是自己。

“张已经战胜了自己!”

这是史密斯在这一刻心里最想要表达的话。

一个战胜了自己的人,他还会去惧怕谁?或者被谁打败?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