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一章 伊人去(1/1)

黄河捞尸人 !刀戟声共丝竹沙哑

谁带你看城外厮杀

七重纱衣血溅了白纱

兵临城下六军不发

谁知再见已是生死无话

……

英雄崖上。

一片肃杀。

所有六扇门兄弟身穿素白长袍,面容肃然。

山风吹动长袍,长袍飘飞,猎猎声响。

七七长发如流云瀑布,同样是一袭白衣,盘膝坐在前面,面对翻涌的浩瀚云海,十指在古筝之上灵巧地游走,弹奏起一曲《倾尽天下》。

琴弦声声,满载着我们的哀思飞向九霄云外。

英雄崖上,又多了数座新坟,那一块块墓碑,就像一把把倒插的宝剑,直指苍穹。

墓碑上面,是一个个英雄的名字,乌鸦、刘喜林、罗海欢……

在幽幽琴声之中,一曲《倾尽天下》袅袅飘荡,飘向群山之巅。

晨曦染红了华山之巅,仿若给华山之巅披上了一件血色纱衣。

当最后一个音符落下的时候,七七缓缓站起身来,当先单膝跪拜在地上。

所有兄弟都跟着跪拜下去,埋下脑袋,凝望着那一座座不朽的丰碑,沉默不语。

“兄弟们,走好!”七七说。

“兄弟们,走好!”所有兄弟齐声说道,声震九天。

然后,七七对着那些墓碑恭敬地拜了三拜,我们也跟着七七拜了三拜。

陈启聪大手一挥,抛洒出漫天黄符,那些黄符在空中哗啦啦作响,就像飞舞的蝴蝶,随风萦绕着那些墓碑左右翻飞,一只只轻轻落在墓碑上面,继而又被山风吹向远方。

我没有哭泣,只是把眼泪吞进了肚里。

再见了,乌鸦!

再见了,兄弟!

呱——呱——呱——

天空中出现一个黑点,那是小莫。

小莫发出凄厉的悲鸣,仿佛快把人的心都给叫碎了。

小莫在空中盘旋三圈,每飞一圈就发出一声悲鸣。

三声悲鸣过后,小莫突然从半空中俯冲而下。

在我们惊诧的目光中,小莫一头撞在乌鸦的墓碑上面,脑浆迸裂而亡。

吧嗒!

小莫的啼叫声戛然而止,它的尸身紧贴着乌鸦的墓碑滑落,掉在乌鸦的坟头上面。

墓碑上面流下一缕鲜血,缓缓流过“乌鸦之墓”四个大字,看上去更加血红夺目。

小莫这只勇敢的乌鸦,没想到最后竟然用如此决然的方式,跟随自己的主人而去。

这一幕,让在场的所有人都为之动容。

七七总捕头亲手在乌鸦的坟头旁边挖了一个坑,然后轻轻合上小莫的眼睛,将小莫的尸体放入坑中,小心翼翼地用黄土覆盖,让小莫永远都陪伴在它的主人身边。

不管你到哪里,我都会追随你而去。

因为在我的心里,你是我的整个世界和全部信仰。

——小莫

七七站起身来,面对金光灿烂的太阳,振臂高呼:“六扇门,必将为了华夏大地的正义而永不停止地奋战下去!”

“奋战下去!奋战下去!奋战下去!”

所有兄弟跟着振臂高呼,心中满载着无限豪情。

从英雄崖归来,兄弟们各自回到厢房休息。

一觉醒来已是皓月当空,繁星点点。

肚子叽里咕噜的叫唤着,我感到饥肠辘辘,收拾妥当爬起来,想找古枚笛一块儿去吃晚饭。

谁知敲了半天房门也没人回应,古枚笛不在厢房里面。

我想了想,转身往望月台而去。

望月台是我和古枚笛常来的约会地点,就在六扇门后面,距离英雄崖不远。

站在望月台上,能够欣赏到绝美的星空,也能俯瞰英雄崖上的那一片碑林。

我和古枚笛常常来到这里,并肩看月亮,看星星,有时候她感觉到累了,还会把脑袋枕在我的肩膀上。夜风习习,拂动她的长发,一丝一离划过我的脸颊,我就感觉很宁静,很幸福。

来到望月台,果然看见一个熟悉的身影站在那里。

我心中一喜,三步并作两步跑了上去:“小笛,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

古枚笛转过身来,冲我微微笑了笑,星光仿佛融在她的眼眸里,格外漂亮。

“我很早就醒了,睡不着,也不想吵醒你,所以一个人来这里吹吹风!”古枚笛双手撑着围栏,夜风撩起她的长发,月光华华,佳人如梦。

我走过去,第一次放开胆子,伸出双臂,从古枚笛的背后,贴着她的腰肢环抱过去,胸膛紧紧贴着古枚笛的后背,入手处一片温香软玉,缕缕发香钻入我的鼻子,我有种想要沉醉的感觉。

古枚笛没有挣扎,也没有拒绝,任由我将她拥在怀里。

我把脑袋埋入古枚笛的发丝之中,将她搂抱得更紧一些。

仿佛只有跟古枚笛在一起,我的心才会无比的宁静和恬淡。

我们就这样相拥了好一会儿,谁也没有说话,彼此静静地享受这种幸福。

咕噜!

我的肚子在这种浪漫的时候,不争气地叫唤了一声。

并且一叫唤就收不住了,接连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搞得我面红耳赤,一点都不好意思。

古枚笛微笑着回头问我:“你饿了?”

“不饿!不饿!”为了能够多抱她一会儿,吃不吃饭又算得了什么呢!

“还说没饿呢,两三天都没吃东西了,不饿才怪,走吧!”古枚笛转过头来,轻轻蹭了一下我的鼻子,就像一只娇柔的猫咪。

我浑身打了个激灵,一股鼻血差点没有飞出来。

走下望月台的时候,古枚笛突然幽幽说道:“小孤,你说有一天,我们会不会分离呢?”

“傻瓜!”我冲着古枚笛微微一笑,握紧她光滑的小手,正色道:“你若不离,我便不弃!我们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生死交替,这个世界再没有任何事情能将我们分离!无论上天入地,我都会陪着你,一直一直的走下去!直到天涯荒芜,直到风霜染白发梢!”

古枚笛目光炯炯地看着我,眼眸里柔情似水,仿佛有泪光在闪烁。

吧唧!

古枚笛突然在我的脸上吻了一口,转身跑下望月台,她的声音遥遥传来:“小孤,记住,我爱你!”

我摸着被亲吻的脸颊,一颗心扑通扑通的狂跳不已。

看着古枚笛飞奔而去的背影,我的双手卷成喇叭状,冲着她大声喊道:“小笛,我也爱你!”

我发誓,这绝对是迄今为止,我人生中度过最为美好的夜晚。

这一晚,我美滋滋地做了个梦,梦中和古枚笛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柔情缠绵,天为被,地为席,月光之下的古枚笛格外美艳动人,她一件件脱掉外衣,露出雪白的身躯……

当我睁开眼睛的时候,我发现被窝里一片潮湿,忍不住一阵脸红。

看来昨晚实在是太过激动了,古枚笛那主动的一吻竟然让我做春梦了。

起床洗了个澡,一想到古枚笛,就迫不及待想要见到她。

我吹了个自认为很帅的发型,把自己精心打扮了一番,就像要去约会的绅士。

吱呀!

我刚刚打开房门,乍然见到门口站着一条人影。

我吓了一大跳,往后退了一步,定睛一看,门口竟然站着小果果。

“靠!你怎么跟幽魂似的,站在门口吓人呀!”我拍了拍胸口,赶紧理了理自己的发型:“哎,果果,你帮我看一看,我今天的造型怎么样?够不够帅气?”

小果果看了我一眼:“这里有你的一封信!”

“什么信呀?”我这才发现小果果的手里拿着一个信封。

小果果说:“这是主人给你的!”

古枚笛就住在隔壁,她给我写信做什么?

我的小心肝轰隆隆地蹦跶起来,哇咔咔,难道是古枚笛给我写的情书吗?

“信里写的什么内容?”我接过信封。

小果果说:“我怎么知道,主人叮嘱我要亲手交给你!”

“嘿嘿!”我高兴地拆开信封:“是小笛写给我的情书吗?我拓跋孤从小到大都没收到过情书呢,小笛真是有心了!”

信封上面写着“小孤亲启”四个娟秀的小楷,古枚笛的字体还真是写得漂亮。

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屏息凝神,从信封里小心翼翼抽出一张信纸。

信的内容如下:

小孤:

见信如见人!

请原谅我的又一次不辞而别!

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我们每个人都在成长。

很欣慰,我看见了你的成长,总有一天,你会成长为一个优秀的男人,勇敢,大义,肩负天下苍生。

而我,也在成长着。

很多时候,我们不得不相信命运,冥冥中很多东西都已是命中注定,无论我们怎样努力改变,都无法改变既定的宿命。

九黎一出,生灵涂炭,我的心每日每夜都在经受着痛苦的煎熬。对于这场杀戮,我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是一个罪人,我需要为自己犯下的罪行赎罪。现在九老会名存实亡,九黎族形同一盘散沙,如果让九黎族人流散于世,华夏大地又将是一片腥风血雨。

我也是九黎族人,身体里也流淌着九黎人的血液。我不想看见自己的族人被杀害,也不希望自己的族人出来荼毒生灵。为了天下苍生,为了国泰民安,我决定回去!我相信,在我的统领之下,九黎族绝不会再出世害人!

我知道,为了大义会牺牲很多东西,包括感情。

小孤,谢谢你!谢谢你曾那么的爱我!同时也谢谢你给了我这一段人生中最难忘的回忆!我会把这段回忆珍藏在心底,永远!永远!

如果有轮回,我希望来生和你都只是普通人,那样就能执子之手,与之偕老!

小孤,保重,我爱你!

——古枚笛绝笔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