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为什么不是我?(1/1)

跟着课文学历史 !听到这里,唐宁大致明白了这是怎么一回事,怪不得当初知雪会被撵出王府,怪不得这件事的知情者都讳莫至深,怪不得自己翻看方仲永以往作品的时候总是有一丝熟悉感,合着抄的就是自己这个便宜老爹的啊!

但有一件事他还是不明白,于是开口问道:“等一下、父亲大人,您刚才说方大娘、啊不对,知雪当时怀了仲永和我?!”

这次没等王益开口,已经缓过来的知雪回答道:“没错,当时我是怀着身孕就离开了王府,在我生下你和仲永的时候,正巧你现在的吴夫人也在王府生产,但可能是因为不足月的原因,所以胎儿一生下来就死掉了。当时因为吴夫人刚刚嫁入王府,怕这件事会影响到自己在王府的地位,而且她也不知道以后还能不能生产,于是在得知我产下的也是老爷的血脉,便过来向我讨要一个儿子,并承诺肯定会视如亲生,还会暗中照顾我在金溪的一切。

本来我是舍不得将自己的孩子送人的,但我知道长在方家和长在王家,那绝对是天壤之别,于是我一狠心之下,就将你送给了吴夫人,而留下了仲永。安石,你知道么?你原本的名字应该是伯永,你是仲永的亲生哥哥啊!”

“你、你说我和仲永是亲生兄弟?”唐宁难以置信的问道。

知雪点点头道:“没错,而且你们还是同时出生的孪生兄弟!”

“可、可我俩明明长得一点都不像啊!”

“这种情况虽然比较少见,但还是有的,也正因为如此,知雪才没有被你母亲赶出金溪。”王益在一边帮忙解释道。

捋了一会儿整件事之后,唐宁在心中吐槽道,这TMD不就是一个北宋版的《雷雨》么?(原本雷雨我也是打算写的,毕竟课文里有《雷雨》选段么,但一直没有合适的脑洞,所以只能暂时搁置。)

“既然这样的话,那我这位亲弟弟为什么还要来杀我?”唐宁依旧不解的问道。

王益对此也是一头雾水:“这我也不知道啊,本来我今天是想跟知雪把这件事告诉仲永,免得过一段我娶知雪为妾之后,他一时接受不了,可没想到,仲永这孩子在弄明白了前因后果之后,什么都没说,拿了把刀子就往门外跑,我们费了好大的劲儿也没追上,好在安石你现在的伤势不重,否则可就真是人间惨剧了!”

“父亲,您说您要娶知雪?这、这可能么?她可是有家室的啊!”

王益则不以为然的答道:“这有什么不可能的,我已经跟那个方大才谈过了,给他一大笔钱,让他给知雪写一封休书,这样知雪不就是自由身了么。而且现在又不是十年前,我娶个妾无论是你祖母还是你母亲都不能阻拦我。”

虽然王益的这个回答让唐宁这个现代人觉得十分别扭,但在当时以王家在金溪的势力,这么做绝对不算是欺负人,毕竟还给了他方大才一大笔钱呢,只是可怜这位方兄真是人生大不幸啊,媳妇、儿子都让人给抢了!

慨叹完之后,唐宁便问起了最后一个问题:“仲永,你为什么要杀我啊?”

“为什么?!你还好意思问我为什么?!我还要问你为什么当初送进王府的是你而不是我?!你我都是一母同胞、一起来到这个世界。为什么你从小就是锦衣玉食,而我却是粗茶淡饭?为什么你从小就前呼后拥,而我却要受人白眼?为什么我想上学读书都只是一个梦想,而你却已经是秀才老爷?

为什么?为什么这些本来可以属于我的一切,却全都归了你?!这不公平!这不公平!”说到这里,方仲永咳出一口鲜血,然后呼哧呼哧的大口喘着气。

听到这里,唐宁、知雪、王益三人互相对视了一眼,都明白了为什么方仲永会做出这种傻事,于是只见王益叹了口气道:“仲永,你这孩子,你、你怎么能这么想呢?这件事你怪谁也都怪不到安石的头上啊,而且我既然都已经要迎娶你母亲了,也跟你将这件事开诚布公的说出来了,那自然是会对你有所补偿的......”

可还没等王益说完,方仲永就不耐烦的打断道:“你能补偿我什么?我想你连公开承认我是你儿子这件事都不敢说吧?就算你在其他方面补偿了我,可那又有什么用?即便你再补偿,我也不可能跟他拥有一样的待遇!我的一生已经被你们给毁了!本来我还想着如果我将他杀掉的话,那么他的一切就可以归我。但现在既然一切都已经不可能了,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听到方仲永的最后一句话,唐宁就觉得事情不妙,但他现在毕竟是有伤在身,所以反应慢了一点,知雪和王益这两个普通人自然更是反应不过来,于是三人就眼睁睁的看着方仲永一头撞向柱子,登时撞的头破血流。

见到这一幕,知雪连忙扑了过去,一把将仲永抱在了怀里,连连呼唤道:“仲永、仲永,你快醒醒啊!”

唐宁也凑过去看了一眼,然后试探了一下鼻息,摇摇头叹道:“哎,来不及了,他已经去了!”

“仲永、仲永,都是娘不好,都是娘害了你,你这一走,娘也不想活了!”说着,知雪一把将插在唐宁右臂的匕首拔了出来,然后狠狠的刺入了自己的心脏。

此时唐宁也顾不得自己的右臂还是流血,连忙去探视知雪,可惜她也已经气绝身亡。

看着眼前躺在地上的两具尸体,王益悲从中来,一下扑到两人身边,痛哭道:“都是我做的孽啊!”

唐宁连忙劝慰道:“爹、父亲大人,您、您可别再想不开啊!”说实话,唐宁可真是担心,万一自己这个便宜老爹也自杀了,那这麻烦可就大了!

PS:貌似有不少读者觉得我的都市部分开车太猛,既然这样的话,那这次就换个写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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