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娘娘,您要宝藏有什么用?”
“怎么没用?这宝藏就是我的护身符。只是可惜了,最终还是功败垂成。”
“娘娘,您就算是杀了洛倾城,那钥匙您也未必就能拿得到呀。”
“哈哈!你以为我拿不到?那玉骨桃花扇,我早就拿到手了!”
玉骨桃花扇?一把扇子,竟然就是那开启宝藏的钥匙?
“可是,太上皇似乎是也一直在找这把扇子,不过后来得知在洛倾城的手上后,似乎是就不再急着找了。”
“那是因为洛倾城只有那把钥匙,是无法开启宝藏的。还需要肖东逸身上的某样东西才行。”穆婉儿说完,接连咳嗽了几声,“肖天纵,你果然是心狠,我如今这样,你却是仍然不肯让我死,反倒是拿了灵药来吊住我的命!肖天纵,它日,我便是做鬼,也不会放过你的。”
瑾姑姑眯了眯眼,仍有不解,“可是娘娘,您又为何一定要杀了洛倾城呢?那扇子,您不是已经拿到了吗?”
“呵呵!杀她?我杀不了李如意,我自然就是要杀了她的女儿!谁让她们母女俩生了一张几乎是一模一样的脸?洛倾城她该死!”
瑾姑姑默了默,这听上去,这听上去,似乎是有些偏执地变态意思。
千雪,皇宫。
皇上的身体已无大碍,只是不知何故,总是感觉到了疲累,故而将一国之政事,尽数扔到了太子的肩上,他自己则是以养伤为由,深居后宫,极少出来。
如今后宫中除了德妃外,也没有什么特别让皇上瞧着顺眼的人了,所以,这皇上的日常寝食,也都是由德妃照顾。
皇上无事时,就是让人将小连城抱进宫来,逗弄一番。
夜墨忙得昏天黑地,可是皇上倒是含饴弄孙,日子过的倒是惬意。
北漠新皇心伤不已,直接传位于自己的胞弟,竟然是一夜之间,消失于宫闱之中,自此,再无人见过那位以文采著称的北漠新皇。
这位登上了皇位不足两年的新皇,很快,就被人们遗忘了。
同时传出的,还有那位被后宫太妃们赐了毒酒的妖妃的尸体,也是不翼而飞!
后来有人说,曾在北漠最为偏远的一处沙漠里见过他们,紧紧地搂在了一起,至此都分不开。还有人说,那位新皇将妖妃的尸体火化,置于一个锦囊之中,陪着他一起走遍了天下的万水千山!
当然,这些终归都是传言,没有人知道他们到底是去了哪儿!而洛倾城对这位压根儿未曾谋面的北漠皇,则是有些同情,帝王动了真情,果然,最终倒霉的,都会是那些柔弱的女子!而其实受伤最深的,却往往是那位帝王!
正如肖天纵,再如肖东逸!
倾城自回来后,便被夜墨给扔进了静园,然后,他自己则是消失了足足有一个月后,才再度出现。
这晚,外头淅淅沥沥地下起了小雨,倾城本也毫无睡意,一个月了,她是真不知道该如何去哄那位阎王爷了!
她知道自己做错了,将自己转身于险境,是她最最不该的!可是没有办法,她总不能让她和无崖都死在那儿吧?当然,肖东逸倒也不一定会杀了他们。
倾城思来想去,最终想到了一种可能,就是他在怪自己两度住进了Chun华宫!
莫不是他在怀疑自己的贞节了?
倾城的心里难免有些堵,有些失望,若是如此,这样的男人,她嫁来何用?连最基本的信任都没了,这日子还过得下去吗?
不过,转念又一想,当时的情形,也的确是不能怪夜墨多想,谁让自己一时胆大呢?
越想越睡不着,干脆,直接就着了一身的中衣,出了房门,站在了廊道之中。
身形才刚站稳,就看到了不远处正立了一道身影,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两道,其中一个,正是倒霉的小德子,在一旁给太子爷撑着伞呢。
四目相对,说不尽的缠绵绯恻,道不尽的温柔情深。
视线交织,宛若丝缎,柔软、温暖。
两人相隔不远,夜墨眸底的深色,倾城自然是看得真切明白。原来,他不是不想自己,只是一直都在极力地克制着,这是为了要她一个教训么?
倾城的身形刚动,夜墨却比她更快,直接就飞身过来,刚快要出了廊道的倾城一把拥住,力道之大,几乎是要将她揉进了自己的骨血里一般。
“丫头,你可知道我有多你!可你每晚都是睡的那样香,你还真就是个没有良心的!”
每晚?
倾城的唇角一勾,浅浅柔柔的笑,浮在脸上,眸子,也是比先前更为亮灿了许多。
原来,不是不想,而是太想!
这一晚,夜墨光明正大的进了静园,宿在了寝室之内,接下来的三天,两人都是未曾踏出房门一步!
直到来了客人,倾城才百般唠叨地踢了夜墨一脚后,总算是见到了外面的太阳!
瑾姑姑的出现,让夜星等人大为意外。倒是小阿邪,表现得平平常常的,“这么晚才回来?”
瑾姑姑一笑,伸手在脸上一撕,露出来一张俏生生的脸,不是青衣,还会是谁?
一见到了倾城,青衣便双手奉上了一个盒子,“属下总算是不付小姐之托,东西取回来了。”
倾城将盒子打开,里面静静地躺着的,正是她的那把玉骨桃花扇!
倾城将那把玉骨桃花扇收了,笑问道,“辛苦你了。说说吧,此物你是如何寻回来的?可是大费了一番周折?”
“小姐,在说这个之前,属下还有一事要先说明了。”
“哦?何事?”倾城脸上的笑容始终未减,倒是好奇能让青衣更重视的,会是何事?
“回小姐,属下离开重华宫之前,穆太妃已经逝了。”
倾城脸上的笑容微减了一分,表情仍然是平静的,看起来淡漠无波,“如何没的?”
“回小姐,是肖天纵亲自动的手,说是这般地让她活着,倒也是对她的一种折磨,既是用了她十几年的血,倒不如痛痛快快地送她一程的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