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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三章 村子(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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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野猪崽子?”

许薇姝从马车上探头下来,就看见毛孩儿他们一人抱了一只灰黑色的小猪仔儿。

看样子像是野猪。

阿生憨厚地一笑:“野猪老是往山下跑,撞坏了好些人家的栅栏,小扇子家的鸡鸭都被祸害了,正好今天温先生有空儿,就带着我们上了一趟山。”

正说着话,后面有好些人吆喝着号子过来。

许薇姝隐约还听见几声野猪哼哼的声音,探头看过去,就看见一队人马,在大炎飞的天气里,只穿着单衣,挽起袖子,坑着六只又肥又大,很是凶恶的野猪。

看捆绑的方式,就知道一定是阿生,毛孩儿他们这帮小崽子做的。

当年在洞箫山上,还是许薇姝和几个经常打猎的老手,琢磨出这种捆绑的方法,一旦被绑住,不知道解开的法子,就是有人帮忙,想弄开也不那么轻易,用刀剑剪子,一不小心就伤到了被捆的人。

特制的麻绳都是用桐油一类奇特的东西浸泡过,结实的很,上面还有些倒刺。

凶悍的野物,包含老虎熊瞎子那类猛兽在内,一旦被捆上就不要想挣脱。

温瑞言也没骑马,正笑眯眯和带路的一老农说话,两个人聊天聊得热火朝天。

这人整个人都和以前在厩的时候不一样。

以前温瑞言也是大大咧咧,不像他外表那么温润尔雅,也没有一个中年人应该有的稳重,总有时候会流露出一丝异样的忧郁。

现在离开厩,一下子就是大变样。言行也更放松。

许薇姝想了想,还是不打算探听合作伙伴的。

她来到这个世上之后,第一个真正和她打交道的,就是温瑞言,也只有温瑞言,见到的是比较真实的许薇姝。

当时初来乍到,她总要对原主模仿一二。便是借着父母双亡的机会。改变自己,总要有那么一个过程。

许薇姝那会儿可一直提着心,后来到了庄子上。这才稍微轻松一些。

温瑞言此人的出现,确实是及时雨。

那家伙温柔又活泼,性情爽朗,时常出错闹笑话。到让她的心情变得很好。

现在的温瑞言就很有意思,不必非要管他以前是什么样的人。有什么样的过去。

阿生回头笑眯眯地看了一眼自家的收获:“王妃,这些小野猪我们养一养,等长大一点儿再吃,大野猪拿回去分分。咱们烤着吃。”

最近靖州缺粮食,虽然没少了他们这帮小子的吃食,但面对一群被许薇姝养的特别挑嘴的肉食动物。现在混合了各种杂粮野菜的吃食,显然已经完全不合口味了。

以前阿生也是吃野菜能吃到饱就特别高兴。现在吃那些东西,只觉得死活塞不进嘴。

果然是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许薇姝的车队正好要去三天山,和阿生他们要去的东村正好顺路。

三天山究竟为什么叫这么个名字,各种说法都有,最流行的说法,就是从南到北,骑着马三天能穿行而过,所以叫三天山。

只是许薇姝他们也在山上转过,总觉得不花费个七八天,很难越过这座山,好多地方马根本就不能走。

现在这座大山都属于许薇姝了,连地契都好好地收到了箱子底下,上面生长着几十年,甚至几百年的树,遍地都是珍贵的药材,还有矿藏。

一条大河从西向东,横穿而过。许薇姝还找到了几口泉。水质十分好,用来煮茶也是上佳。

坐在车里,听着外面叽叽喳喳的说话声,她就拿出自己制作的素描本,细细地勾勒周围的地理环境,画地图和素描不一样,等高线什么的,各种线条,凌乱的不行。

宝琴今日也跟着,一边替自家主子煮茶,一边替主子收拾散落到马车里的纸张。

玉荷就坐在一边打络子,她的手极为灵巧,红色的丝绦在指尖飞舞,很快就变成一个精巧的百子千孙结,打好了,就把它们都挂在车壁上。

宝琴看了也高兴,前阵子还想跟着学。

虽说自家主子和王爷成亲还不久,而且又是聚少离多,不该为孩子操心,但要是没个孩子,王妃在安王府总有一种不稳当的感觉。

其实宝琴自己知道,她还想着,安王是哪里都好,只是身体实在不好,万一要是哪一日悄没声就去了,王妃连个儿子也没有,将来可怎么办

她就盼着趁现在王爷瞧着身体还不错,王妃快点儿怀上个孩子,生个一儿半女,也就不发愁了。

许薇姝可不知道自家丫鬟的心思,她画着画,撩开车帘欣赏下雪景,他们这一行人,抓了好几只起码二百斤的大野猪,还招摇过市,到吸引得周围做活的人都争相看过来。

一开始,他们还离得远远的,不敢靠近。

也不知道温瑞言凑过去说了什么,没一会儿,这些人明显就放松了精神,一起说说笑笑,甚至还有人追着打招呼聊天,帮忙拿一些零碎的东西。

赵推官气喘吁吁地骑着马,跟在后面,眼看着那须身泥浆的老百姓凑过去和裹得像棉球一样的小公子说话,还时不时地发出几声轻笑,简直不可思议。

他虽然只是个推官,远远算不上位高权重,但哪怕是在自己家附近,那些老百姓们面对他的时候,也是唯唯诺诺,绝不敢高声说话,能离多远,就离多远,现在居然……

他抬头看了看,那位温先生穿了一身紫色的貂裘,头冠上有一颗猫眼大的绿宝石,十足名贵,脖子上一条雪狐皮的围脖,就这身行头,普通人家半辈子也买不起。

像这种人,普通百姓见了应该本能地躲得远远的。

赵推官眨了眨眼,低下头去,好像过去那些规则,放在安王妃这儿,就总有那么一点儿不符合。

如此尊卑不分,按说他一个读圣贤书长大的人,怎么也应该觉得不适应,偏偏感觉还挺不错,至少他现在在衙门当差,日子好过得多,也舒服得多。

车队进了东村。

阿生他们从脓家里买了只大筐,里面铺了一层干草,把几只小野猪塞进去。

那六只大野猪,直接让一个老猎人帮忙给宰了,猪血放出来,带着一股子腥气。

毛孩儿带着几个小子,轻轻松松就弄出个大火堆,整个野猪都抬上去烤。

香味四溢,一块儿块儿的油脂滴在火堆上,发出滋滋的声响。

好些脓都忍不住看。

许薇姝干脆做主,把其中三头野猪给卖了,因为野猪的肉太硬,其实也不算好吃,卖的价格不贵,好些人都割了几斤,排骨到是都留下来。

她准备做一道香煎猪排,毛孩儿他们都吃,一个个眼巴巴地看着。

村子里好些孝子都忍不住跑出来,围着火堆流口水。

这么一耽误,天色就晚了,许薇姝只好改变行程,在东村落脚,顺便检查一下东村这边的民团情况。

村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人,姓王的,整个东村有百分之七十以上的人都姓王。

许薇姝让村长陪着去看了看民团的驻地。

这会儿正是农闲时节,里面正在队列训练,旁边的伙房里冒着炊烟,平常要是有训练,民团肯定要管饭的。

负责训练的是洞箫山出来的老人,姓李,叫李枚,今年才十六岁,但读书读得不错,连温瑞言也很喜欢他,许薇姝需要人手时,就特意举荐上来。

现在他的人到不在,听说带人去开荒。

东村是个大村,闲置的劳动力还算有一些,趁着冬日不用做蓬,李枚就带着他们去开荒,还能从王府拿到奖励,开垦的荒地养一养,就能种粮食。

别管种出来的粮食是多是寡,荒地五年免税,但凡有粮食都是自己的,大家积极性非常高。

许薇姝笑了笑,听了一耳朵老村长絮絮叨叨的夸赞。

“……民团好啊,都是好后生,娘娘给他们天天喂油吃,村子里的壮酗儿都愿意参加,训练也刻苦,我家三娃子以前散漫的很,如今入了民团,居然识了几个字,平日里也知道帮他大哥下地做蓬……”

许薇姝心里知道,老村长说的话里,大约也就能信个三五成,省下的多是恭维。可即便如此,她觉得也足够了。

每个民团里,尽量都放一个自己人下去,差不多模仿的神奇的‘政委’制度。

人手当然不大够,许薇姝培养的多是情报人员,没怎么注重过思想上的教育,现在她有了自己的地盘,连手底下这些人,怕也要回炉重造一次。

不过,多年来潜移默化之下,这到不算难,人手不足,事情还是要办,平日里召集民团的人上夜校读书,培养出来的人要是合格,也勉强能当‘政委’用了。

许薇姝转了一圈,阿生就给她端来一碗蘑菇汤,非常鲜美,小霞还带着几个小姑娘,用干草编织了一些很漂亮的草鞋,花纹都不错。

这孩子在手工方面,特别有天分,以前玉荷教给她一点儿基本的编织方法,她就自己琢磨出好多花样。

小霞也不藏私,认认真真地教导那些小姑娘,扭过头就冲阿生他们叹道:“小霞幸运,遇见王妃,这些女孩子就不知道将来会如何了,懂一门手艺,好歹也能养活自己。”

许薇姝听见,顿时莞尔。(未完待续)r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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