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品兵王 !用影遁术回到寒潭之后,萨乌玛和周亮看着地上散落的那些枪械,一个个心里犯怵。
昨晚上被黄蝎子小队盯上,而且得知想抓自己一行的人不少,林旭捡起几把枪,再搜罗几个弹夹,招呼两人离开寒潭,出了山洞。
萨乌玛面朝着太阳的方向,双手高举握在一起,挺胸昂首伸了个懒腰,媚眼儿落到林旭身上,嘴角浮现一抹泛着点点羞涩的微笑。
昨晚上情动之下,萨乌玛和林旭欢愉了几次,已经是他的人了,自己挑男人的眼光,还真是不错。
林旭笑语道:“美女公主,是不是觉得你老公我很帅?”
没笑林旭臭美,萨乌玛投进他怀里,娇滴滴说着,“是啊,你真的很帅,是最帅气的亚洲男人。”
林旭和萨乌玛这一对黏糊的紧,周亮清楚自己是电灯泡,干咳了两声吸引两人注意力之后,知会两人,自己去方便。
电灯泡闪人了,萨乌玛和林旭独处,立即抱住他的后脑勺,和他来了个热吻,“我的男人,你昨晚上那样对我,你打算怎么办?”
林旭咬了咬萨乌玛的耳朵,坏坏道:“当然是带在身边了,好吃的东西,当然要多吃几次。来,叫我老公。”
“老公。”萨乌玛柔柔说着,媚眼儿直勾勾看着林旭,越快越觉得顺眼,“林旭,老公,我的爱,你留在圣拜,留在这里陪我好吗。我不要你回夏国,我要你留在这里。我决定了,我要留住你,不许你走!”
萨乌玛知道自己已经进入热恋期了,舍不得林旭这个恋人离开自己,这么好的男人,才不放他回夏国去便宜别的女人。
林旭笑语道:“我觉得你现在应该想的是,我们怎么才能走出这片旷野。好了,已经天亮了,我们吃点东西,马上出发。”
一只小手在林旭的心口挠啊挠,萨乌玛喘息着,刻意散发魅惑,“还有比我更可口的东西?”
“你个小妖精!”林旭打横抱起萨乌玛,吻住她的红唇,边品着她的唇舌边冲向山洞里面。
一个小时后,林旭几个离开了,走出一段距离后,赖在林旭背上的萨乌玛回过头看向山洞,“如果可以,我真想留在这里不走了。老公,要不然我们留下来做野人吧。嗯,不好,野人不好,等以后我让人把那里改造成宫殿。”
“我家小老婆还真是有钱。”林旭把萨乌玛往上托了一下,感受着软乎乎的身子,还真是轻,“想想,我找了你这么个女人,是赚大发了。”
“当然了,用你们夏国的话说,娶了我,你至少可以少奋斗一百年。老公你想想哦,我那么漂亮,又是公主,又富有,还有权势,你做我的驸马能得到一切。以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我都可以给你财力支持。要是你愿意做米虫,更是没问题的。干脆这样,你就留在圣拜嘛,我养你。”
“那我得好好考虑下了。”
边上周亮直撇嘴,好家伙林旭你这家伙真是太作了,有驸马你不做,还考虑个什么劲呀,“哥么,我真是羡慕妒忌恨啊,你说咱们两同坐一班飞机,一起遇上公主,怎么我就是个路人甲,你就成了驸马爷呢?我想到件事情,以后啊,遇到漂亮女人,甭管人家是做什么的,我都得客气点。因为说不定呀,遇到的就是公主啦,也许还可以是女王呢。”
“女王?”林旭听到这个词,想到了件事情,“小老婆你有没有兴趣做女王?”
“我?”萨乌玛一个劲摇头,“不可能的,我的顺位继承权只是第三位而已,上面还有我的王兄和王叔,怎么都轮不到我这个女人。就算王兄和王叔最终没能继承王位,我们圣拜几百年间也没出过一位女王。做女王,我从来没想过。”
“几百年间没出过,不代表未来没有,也许你就是第一个女王呢。”
对萨乌玛来说,王位是遥不可及的,手边的幸福才是真,“那好吧,我就做女王,你的女王大人。爱卿林旭,你还不向本王行礼?”
林旭回过头,香了萨乌玛一下,“我的女王陛下,满意吗?”
“不满意,光亲我的脸蛋怎么可以。”话音落下,萨乌玛重重吻了下林旭,然后抱紧他的脖子,脸蛋在他脸蛋上蹭啊蹭,“老公,遇到你真的很开心。我要带你去见父王,告诉他我已经喜欢上你了,也许已经有了你孩子,我要嫁给你,让你做我的驸马,让你留在我身边,一辈子和我在一起。
我要和你尽早结婚,我要把我的宫殿装饰成最华丽的礼堂,我要用宝石铺就道路,我要邀请很多很多的宾客,我要全世界都知道我很幸福。
我们结婚后,还要更多,我要孩子,女孩子可爱,男孩子帅气,第一个孩子要是女孩就好了,然后就是男孩,然后……”
萨乌玛叽叽喳喳描绘着未来,林旭静静听着,没多说什么。长时间留在圣拜是不可能的,夏国才是他的家,早晚要回去。不过嘛,多留在这里几天陪陪美女公主当然没问题。
周亮在边上竖着耳朵听,恨不得自己能取代林旭做了驸马爷。可惜爹妈没给自己生张好脸,别说公主,就连个普通女人都没追到,“哥么,你就赶紧答应了吧,难得公主那么喜欢你,你还犹豫什么,答应了,你可就是驸马爷了。咦,奇怪,天上怎么有老鹰一直跟着我们?”
老鹰?林旭抬头看向天空,果然有只鹰在上空。
距离地面差不过两千米的位置有只鹰在翱翔,一直盘旋不飞远,看样子就是跟着自己一行。
警觉心冒了起来,林旭说道:“不好,那是海东青,中东这里不会有,看样子我们被人盯上了!”
周亮心里咯噔一下,昨晚上被人盯上,闹出那么大动静,好不容易见到今天太阳,结果又被人盯上,说不定比昨晚上的人还厉害,“怎么办,我们是不是立即找地方躲起来?”
萨乌玛不以为意,“不就是一只鹰嘛,圣拜很多人喜欢玩鹰啊,隼啊的,上流社会的人很多喜欢这些猛禽,当是奢侈品的。这里有鹰,不奇怪的。上面那只鹰,也许是想把我们当成猎物,想着抓我们而已。鹰就那么点,没什么可怕的。”
林旭说道:“你不了解海东青的习性,海东青非常聪明,知道什么猎物能抓到,什么猎物抓不到。它们盯上小孩子完全可能,不可能盯上成年人。而且我们是三个人一起的,海东青没猎捕成功的可能性。所以说,它盯着我们,是有别的原因。有些人纯粹是玩鹰,有些人养鹰或是隼,是有用途的。”
“养鹰,不就是为了捕猎吗?”
“没错,捕猎兔子,山鸡是捕猎,人,有时候也可以是猎物。在这种旷野里,想找一个人没那么容易,要是让视力好到极点的海东青在空中搜寻,就非常容易了。我认识的人里面,就有用鹰的高手。周亮,速度放快,跟我来。”
林旭招呼周亮,快步跑向一个方向,现在必须先找到掩体。
海东青飞在半空中,距离地面过两千米,除非是大口径的狙击枪,否则不可能把它打下来。林旭现在只能做最坏的打算,人已经进入对手监控范围内,对手马上会出现,既然甩不脱,就只能等人过来交手了。
急速狂奔了几分钟,林旭找到了一个还算满意的地方,这里是一处高地,比地面突起十多米,上面全是树木,是防守的好地方。
上了高地之后林旭把萨乌玛放下,从周亮手里把枪支拿过来,检查了一下弹夹,给了周亮一把,“我希望自己是猜错了,不过现在只能做最坏打算,这次来的人不知道是什么人,大家小心。”
背着枪走了一路,周亮知道手上枪有多重,现在接过手却一沉,浑身哆嗦,“哥么,我不会呀,我这辈子别说开枪,摸枪也就是这两天的事儿。”
“那给我吧,我会。”萨乌玛从周亮手里把枪拿过来,麻利的上膛,举枪指向远处,“哎哎哎,老公你快看,那里好像有动静。”
顺着萨乌玛的视线,林旭看过去,果然有动静,远处有扬尘,看样子是有什么接近了。
很快林旭看清的来的是什么,两辆车子高速冲向这个方向,沿路扬起沙尘。
只两辆吉普车而已,上面没多少人,比林旭想象的人要少不少,但愿里面没高手。
天空之上,海东青俯冲向一辆吉普车,落到了车上面,看样子它的主人就在车里面。
林旭已经举枪,瞄准了前面车子的驾驶位,随时准备出手。五百米,四百米,三百米……一百米,诡异的事情发生了,后面一辆车子翻车,车上面的人疯了一样冲下车没命般逃窜。前面那辆车完全没停下,依旧保持高速,绕过林旭几个所在的高地离开,就像是逃窜一样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