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君都市 !韩风倒没有唐月儿的心思那么重,在他看来,有个极为养眼的美女在身边,当然是件极好的事情。不过在此之前,还是要先搞定其他的一些事情。
“乌兰巴尔思,”疯哥定定的看着这位蒙古族牧马人,笑眯眯的道:
“为了能与塔娜永生不离,我将传你修炼之道。但你必须保证为我做事……具体的内容,也很简单,就是养马!养无数的天马!”
在韩风心中,这匹火一般的宝马,已然是自己囊中之物!具体而言,便是御马监中天马新的始祖。而蒙古汉子乌兰巴尔思,自然便成了齐天大圣孙悟空的接班人——弼马温!
有个懂马爱马的人监管这些天马,怎么着也比那孙猴子靠谱得多罢!
乌兰巴尔思一心只想不与妹妹分离,至于具体做什么,确实也没想那么多。当然,能与心爱的马儿相伴,对这蒙古骑士来说,就已经算是很好的结局。
“尊敬的韩先生,我没有什么别的要求,只要能和塔娜永远在一起,您随便安排我都不会在意的!”
韩风满意的点点头,温文尔雅的笑道:
“你只管放心,我绝不会辱没了你的!”
——开玩笑,孙悟空的接班人涅!又怎能算做辱没了一个凡人?
…………
陈陆舟全神贯注的开着车,疾驰在墩煌以西的公路上。
后座上依然是“柳氏兄妹”一家三口,车后还缀着一辆小皮卡。陈陆舟不知道韩董事长为何突然要出发前往某地,但无论是韩风的财势还是权势,陈大少都没有置啄的余地。除了服从,还能怎样?
塔娜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看着兴高采烈的哥哥,心情无比的舒畅。
“哥哥,你说咱们这次能看到传说中的天马么?”
乌兰巴尔思侧过头来,宠溺的看了眼妹妹,高声大笑道:
“塔娜,我一直相信,韩先生肯定能驯服这匹天马的!到时候,我们就能永远都在一起了!”
似乎是想起了什么,乌兰巴尔思又盯了塔娜一眼,笑道:
“我妹妹这么漂亮,是不是也该好好考虑一下,谁家的小伙子有这样的福气了?”
塔娜面色一红,嗔怪的瞟了哥哥一眼,随即便低下头来,却是再没有了言语。
十九年了,除了父兄,又还有哪家男子敢牵到自己的手?
如今一切都在往最好的方向发展,但无论怎么看,都不可能再在人间寻找一个伴侣,再去尝试能那种生离死别的痛!
塔娜的心中,渐渐浮出了一张面孔,却不知怎的,这位冷如玄冰的美少女,却也只能幽幽的叹息一声!
…………
华夏西北的道路很是不错,基本上都没什么大的弯道,即便是以笔直来形容也不为过。但就在离墩煌两百公里之外,韩风示意陈陆舟将开车离开了公路,朝着莽莽大山披荆斩棘而去。
那匹天马并未远离,只是试探性的跑出了百里之外,然后又悄悄的绕道溜了回来。
一切尽在掌握。
在这一世界,无人能躲过韩风的神识。毕竟也是化身期的修为了,哪怕就算是鸿钧突然莅临这世界,韩风也能在第一时间知道。
原因很简单,韩风此时的实力、此时的紫色元神,已经是超越了鸿钧的存在!
赵霏霏在细心的照顾着欢欢,唐月儿靠在韩风的身上,也不知在想着什么心事。陈陆舟陈大少现在连眼珠都不敢往后座上瞟,就更别说观察什么动静了。
韩风揽着月儿姐,轻轻在她娇嫩的肌肤上摩挲着。却没有人知道,此时这阎君的化身,已经出现在了那座青翠山谷之内!
…………
果然是好地方!
真没想到,在贫瘠荒凉的大西北,居然也有江南一样的风景!
韩风隐去了自己的踪迹,轻轻在绿草野花上飘行。脚下不时掠过灵气十足的紫色小花,正是那天马最爱的食材。
青松、翠柏、绿野、繁花。
韩风就这样静静的停身在火焰之前。
那真是一团火焰。
无论是头颈还是四肢,不管是鬃毛还是马尾,除了与生俱来的鲜艳红色,竟真的闪耀着一团团炙热的火光。
三昧真火!
韩风知道,只有天庭御马监之内、真正的的天马王者才能修出三昧真火,并以此成为玉帝及王母的坐骑。却没想到,在这纷纭繁杂的人间,竟也能见到本就不属世间的天马。
真正的天马!
尖而圆的耳朵、细长优美的颈脖、健硕强壮的肌肉,看似放松却又极富力感的马腿,还有那沉重的马蹄和飞扬的马尾……韩风知道,这马,本就不该为人间所有,但究竟是出于什么原因,居然在人间出没了数百年之久,却是还需进一步的考证。
对韩风来说,考证什么的,真真是件蛋疼的事情——我在,我能,我拥有!这便是最好的回答!
尤其马身那不时闪现的三昧真火,又岂是凡间俗人所能抵敌?就算是动用导弹,也不见得就能伤到这匹天马!
能拥有导弹的,还会是一般的偷猎者么?
韩风眉间,隐隐闪过一道杀气。而远在乌木市的李解放,便登时打了个寒噤!
…………
韩风轻轻摘下一朵三昧真火,放在鼻尖细细嗅闻。
果然还是天庭的味道,果然还是天庭的传承!
那马顿时发觉了不妥,撒蹄便想离开。但左看右看,也没见到危险之所在,适逢清风拂来,身上火焰忽明忽灭,便认为是风力所致,不疑有他,随即就安安静静的舔食起灵药来。
韩风见得天马通灵,又想到人去楼空的天界肃杀之像,不由喟叹一声,现出真身,一把便搂住了天马的脖子。
“你这就随我返回天界,从此再无被觊觎之忧虑,可好?”
纵然韩风轻声絮语,那红马也是吃惊不小,一声惊叫嘶鸣之后,便已如光似电般朝着一颗青松直直撞去!
以天马之体能,就算撞倒这松树,也不能造成任何的伤害。但对附着在马身上的人来说,却是筋断骨裂、头破血流的结局!
“好灵性!”
韩风轻轻揽住马儿颈脖,淡淡的表扬一句,却是在山石松柏之中,一路穿行而过。不论是韩风本人,还是阻碍之物,俱都完整无恙,又何曾受到过丁点损伤?
听得耳边风声呼啸,疯哥也不禁突然起了兴致。腰间一扭,便已翻身上了马背。
“以我之名,赐予尔命!天地之间,纵横驰骋!”
那红马虽自祖先处继承了一点灵智,又哪里能和真正的天马相比?
若真是御马监中天马,早在嗅探到韩风创世神气息之际,便已然跪地相迎,又何来这许多事端?
野马本就难驯,更何况这天马血脉?
红马撒开四蹄,纵情狂奔,也不知越过多少高山、渡过多少河流,就算马身伤痕累累、四处沁血,也丝毫未改不肯驯服的心念!
相对而言,疯哥的处境可就好得太多。
他老人家端坐马身之上,两腿虚夹马腹,双手轻轻握住一丛鬃毛,任凭这红马随意奔驰,哪怕就算真到了天边,也不过转瞬间的功夫便能回来,又岂会着急?
华夏西北,本就是荒漠与草原,基本没有山脉,但若真有大山,便必定是那高耸如云,人迹难至的险山恶水!
即便如此,那红马月丝毫未见减速,反而不顾山石树木的擦伤,径直险险穿过,它唯一的念头,便是将这可恶的人类摔翻在地即可!至于自身的伤势,只要努力找到一点天材地宝的灵药,恢复起来也不算难事。
…………
红影如电,只短短时间,便轻轻穿透了蒙古国边境——这可是足足的上千公里!在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在冰天雪地的山岭中,一路向北,不管不顾的直撞而去。
韩风也不管它,只稳稳的坐在马背上,任随这红马如何蹦跳奔驰,反正就不为所动。甚至在偶尔看到难得一见的雄险景致,这阎君还有闲情抿酒大笑,状极舒畅!
红马通灵之极,自能领会背上之人的情绪,眼见自己累死累活、遍体鳞伤,这身上这人却似闲厅漫步、不以为然,不禁更是愤怒,抬头仰天长嘶一声,登时化作一道红光,转瞬消失在山岭原野之间!
韩风也任它驰骋,只虚虚实实的坐在马背,喝酒笑闹,潇洒之极。
这一人一马,竟从蒙古国再度往北,仿佛只在呼吸之间,便已突进到西伯利亚南部。
本来以韩风的能力,降服这红马也简单之至,不过就只灵力运行而已,但疯哥爱极这天马灵性,竟一反常态,再不肯做出那焚琴煮鹤大煞风景之事!
从草原到冰原,从青山到荒漠,红马一路奔驰、一路跳跃,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将背上之人摔下地来。奈何实力差距过大,就算是突破了西伯利亚,径直冲入寒冷的北冰洋中,红马也一直未能如愿!
“这脾气……”
韩风身在阴冷刺骨的海水中,却死死揪住那一缕火红鬃毛:
“抗拒从严,回家过年!到底你想玩个啥样,才肯老老实实跟我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