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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再见张机(1/1)

弑汉 !明溯等人以一个大钱的代价,连吃带拿地就这么出了鄂县。

城中,来敏却是长舒了口气,暗叫侥幸不已。这些人嘴上守得很牢,一个字也不提认识来家,却是直接呼出了他的表字,还暗暗地点明了他喜欢《左氏春秋》一事。看来我也不是那么毫无名声嘛,来敏心中欣喜地想着。至于那些花费的大笔钱银,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等父亲大人知道此事后,必然会大加赞赏,加倍地补偿给自己,又何必心疼。

“后面没人跟着吧?”明溯本是躺在厢板,枕着小侍女的大腿美美地打着盹儿,行了七八里路后,他突然问了一声,小侍女侧身往外看看,摇了摇头。明溯一个翻身跃了起来,兴奋地言道:“我们就这么走了出来,真爽啊。”

郭贵一直陪着二女在市中购物,却不清楚发生了什么,闻言忙询问发生了甚么事情。明溯将那茶肆中的经历一五一十地讲了一遍,车中三人皆是面面相觑,半响,郭贵才郁闷地言道:“我还以为六兄和那来家小少爷有甚么交情,却不曾想,凭我堂堂的小郭庄少庄主,也会混到这骗吃骗喝的地步。”

二人笑得立不起身来,前面车上的无名等人闻了声音,赶紧将车停了下来,七人聚在一起,仔细地琢磨了一下今日这番遭遇可有甚么诡异之处。研究来研究去,却总是猜不透那来敏的想法。无奈之下,明溯恶恶地言道:“反正我等也没有甚么值得对方谋算的地方,现在吃也吃了,拿也拿了,总不能再还了回去吧。”

“那是!那来家小少年脑袋被门夹坏了,我们总不能跟在后面一起痴呆吧。”无名与明溯主唱从和。

“或许方才那来敏出门时就被夹了一下呢。”黄叙跟在众人后面久了,也开始学得有点坏坏的了。

“小小年纪,偏不学好。”黄忠教训完自己的儿子,语锋一转:“主公那是吉人天相,跑到哪里都有人抢着去追随。”黄忠自从被逼成为明溯的属下之后,时间长了,也就开始认命了。汉人有一点不好,那便是见不得别人比自己要好。既然自己已经认了那明溯做主公,自然其他人都应该一样,要不怎么能显得自己见识卓越呢。这便是黄忠此时的心态。

“切。”闻言,郭贵、无名、黄叙齐齐地对着黄忠竖起了中指,这个动作还是路上向明溯学过来的。黄忠也觉得自己说得有点过了,就像那上赶着拍马屁似的,见众人不屑,便讪讪地止住了口。

明溯却是听得开心,眉开眼笑地拍着那黄忠的肩膀,连连催促道:“还是你这话中听,继续说啊。”黄忠尴尬地涨红了脸,头一扭,便先回到了前面的车中去了。

不管怎么说,众人还是对明溯佩服得五体投地,那么多货物,还恬不知耻地问人家一个大钱够不够,临了又跟人家讨了一套和阗来的玉具剑,就这张面皮,简直是空前绝后,不得不服啊!

路上,小侍女不解地问明溯为啥还要再拿一套玉具剑,而且还特别指明是和阗产的,就不怕露了陷儿。明溯老神道道地回了一句:“人家都称呼我为贵人了,要是还净挑些小东西拿,岂不显得小家子气,被人看扁了去。”顿了顿,明溯解释道:“至于为什么要强调一下和阗来的,不为其他,只是想表明自己是行家而已。”

至于为什么会识得是和阗软玉雕琢的,明溯神秘地一笑,回头暗暗地乐道:难不成我会告诉你那旁边的小标签上写得清清楚楚的么。幸好这个时代的商贩还比较淳朴,不会以次充好,也没有学会以假乱真,要不然,明溯此举可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了。所以说嘛,骗子也要上知天文,下晓地理,中间还要对那时代特征了如指掌,哪个年代的骗子都不好当撒,明溯依在小侍女腿上,一边把玩着那套玉具剑,一边总结着心得体会。

玉具剑亦称“玉头剑,也就是在剑柄与剑鞘上镶嵌了玉饰的剑。这支长剑,剑首、剑格、剑琉、剑秘四个部分均加上了玉剑饰,堪称汉时佩剑中装饰最为隆重豪华高贵的装饰剑,一般也就是用于帝王官员平时走动或上朝佩带时以显示尊贵。《礼记?玉藻》中记载道: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德焉。玉是德的象征,以往明溯时常行走于危险之中,自然需要一柄锋利的长刀,以后若是到了那京都洛阳,往来无白丁,谈笑有鸿儒,天天总拎着屠龙到处乱晃也不是个事儿。俗话说:人靠衣装,马靠鞍装,一支豪华的佩剑足以烘托出高贵的身份,这才是明溯索要那套玉具剑的真实想法。

说实在的,打打杀杀有甚么好的,就这么一路骗过去岂不是更为舒服,明溯正在担忧自己不小心被整成了汉末大骗子,车子已经进了湘县的北门。

故地重游,自然不须再像上次一样傻头傻脑地乱闯了。明溯坐到辕上,左手执那玉具剑,右手紧紧地握住了缰绳,口中吆喝一声,马车径直往那官署行去。

那后院还是老样子,麻石灶台,煲药的瓦罐上面热气腾腾,成排药柜,当堂的案板前面人潮簇拥。明溯等人好不容易挤到面前,那张机一身粗衣布袍端坐在案后,时而悬脉沉吟,时而挥笔疾书,见有人挤了上前,头也不抬,便出言斥了一句:“到后面排队去。”

明溯使劲地咳嗦了几声,那张机听得声音熟悉,抬起头来,见是明溯来访,顿时喜出望外,忙不迭地站了起来,刚想招呼诸人进去,却又回头尴尬地望了一眼已排至前院的病人。

左右也不差这半日时间,明溯便大方地言道:“世叔你且先忙着吧,我自会找地儿歇息。”言罢,却是不把自己当外人,领着几人便往那厢房破门板上就坐了。

众人干坐了好长时间,张机才姗姗地进了屋子。明溯抬头仔细一瞧,这张机上次见到还是清俊瘦削,这次瘦还是瘦,只不过已经快要皮包骨头了,一身的骨头架子在黑黝黝的皮肤笼罩之下,格外地显得憔悴。见状,明溯忙问起究竟,那张机却是长叹一声,言道:“也不知怎么回事,最近这腹泻的人愈发地多了,山上青蒿已经结了籽,叶子也在慢慢地枯萎,再不想个法儿,估计许多人便又熬不过这个冬天了。”说完,便把一双期望的目光直直地盯着明溯的手腕。

明溯这才想起,自己上次无意中编了一出狗血的朱果蛇血剧情,这张机却是深信不疑,临走前还狠狠地放了自己小半碗血,当宝贝似的带了回去研究,也不知研究出了甚么没有。想到这,不禁悚然将手腕往袖中缩了缩,言道:“你可别再打我的主意,我最近身体不大好,不适宜大量失血。”

“吾也晓得血为人之精,岂能轻易流失。”张机微叹了一声,言道:“止不过目前最有效果的还是你的血液。当然了,即便是你舍得以身去救天下苍生,又能救得几人?”

“啊?”明溯却没有想到自己现编的故事竟然成了真,哎呀妈呀,自己这不成了唐僧肉了。想到这里,明溯都忍不住想找个不紧要的地方,自己割下来两块,美美地烹了,看看能不能长生不好。

见明溯惊讶,张机也就细细地讲解了一番,原来上次从西山带回那小半碗血后,张机便挑了两个得了那瘟疫、快死之人分别喂了下去,不曾想,几次之后,那二人突然好转了起来,最后竟然生龙活虎地站了起来,直到现在,都没有再腹泻过一回。张机为了验证治疗的效果,在征得那二人同意之后,便聘了此二人专门掩埋那瘟疫致死之人的尸体,也从来没有被传染上。

因而,张机将一切都归结为明溯那番奇特的遭遇,虽然,他也知道奇遇难得,人的精血更为有限,但还是对明溯抱着一丝期望。毕竟,在那西山之中,他已经见了诸多明溯所创造出来的奇迹,谁知道,这个少年,会不会在医术突破上面再创造出一个奇迹呢。从来没有哪次,张机会这么迫切地想要收一个人为徒,而且,还是一个一直不肯明确表态的主儿。

望着张机满是期冀的眼神,明溯愧疚地将头埋了下去,心中浮思翩翩。眼前这个小老儿与他家纯熟故交,他很清楚,其实,张机今年大概也就三十来岁,之所以苍老成这番模样,主要也是心忧病患,长期透支自己的身体潜能所导致的。说句良心话,对于张机的执着,他很钦佩,如果不是为了自己的雄图大业,说不定,此时一个冲动,他也便把那蒿素的提炼之法传了出去。

然而,张机对于自己计划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若不是如此,上次在西山,他也不会宁愿自己放上一碗血,也不肯将实情告知。只能先对不住天下苍生了,待我大业有成的那日,一定会好好报答活下来的人,明溯心中暗暗地下了决定。

“世叔你也知道,我在西山颇有根基,若是就这么放弃了来随你学医,岂不是为了救人,而置那些已将全部希望寄托在我身上的流民于死地?为救一人而死一人,即便我学有所成,那也不过是杀人良医而已,我不屑为之。”明溯想想,还是从医者父母心这个角度来打动张机。

张机闻言,犹豫了片刻,又长叹一声,问道:“上次汝所言蒿素提炼之法,可有眉目?”

“这个已经有些头绪了。”明溯坦然言道:“只不过还缺些火候,若是世叔能在我京中之行后,赶至西山,大家一起商谈试验一番,或许能取得一些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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