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愣了愣,不禁一阵脸红,笑道:“我只是觉得我们以前见过。”
“哼,你们男的都喜欢这么说,老娘可不会上你的当,你个小赤佬。”野鸡妖冷冷道。
虽然不知道野鸡妖想到哪去了,但我也没在意,对妖,我倒是一点想法都没有。
刚这么想的时候,迎面走来一个穿着彩衣的女孩,看起来约莫十五六岁,头上没有头发,只有一头的鹅黄色的羽毛。
不过,这些虽然奇怪,但女孩出落的很可爱,五官和人无异,却有一双能把人萌化的大眼睛。
“你们两个去巡山,咋会把一个人类给带到这来了,难不成你们想公然违反妖乐谷的条例?”彩衣女孩声音很冷,只是看了我一眼,我就能从她的眼里看出深深的厌恶感。
“百灵妹子,不是我们想违反条例,是这个人类说他认识阿七大人,所以我才带他来这的。”那野鸡妖连忙解释道。
“是啊是啊,是这样的。”一旁已经变成了人形的野猪妖也应和道。
听到野鸡妖称呼那个彩衣女孩为百灵,我有一种特别熟悉的感觉,只是想不起来在哪听到过。
女孩听他们两个说完,走了过来,两只大眼睛几乎离我只有二十公分的距离,而且眼睛里面满是冷意。
“如果你有啥不好的企图,我一定会亲手杀了你。”彩衣女孩冷冷说道。
我实在想不通为什么这么可爱的一个女孩,性格会这么冷漠。
说完这句话,彩衣女孩就离开了。
看到这,野鸡妖终于松了一口气,然后冷冷对我说道:“走吧。”
我点了点头,便继续跟着野鸡妖和野猪妖向前走去。
一路上,几乎所有人,哦,不对,几乎所有妖看我的眼神都有些仇恨还有冷意在里面。
如果不是野鸡妖和野猪妖在我旁边,很有可能我就会被这些妖群起而攻之了。
一直走到了那条冒着热气的小河尽头,我才看到,这条河的尽头,是一个从山体里面喷出来的喷泉,喷泉冒着阵阵热气,而流出来的水,则顺着这条河往山谷下游流去。
怪不得刚才看这里云雾缭绕的,原来是有一个类似于温泉的东西。
在这云雾缭绕间,我看到喷泉左右两边有两座向山体里面镂空的建筑,左边的,写着两个篆体字,红楼!右边的,也写着两个字,狗庙!
看到这两个建筑,我的记忆顿时飞回了十年前,那些与这些妖相遇的日子。
不用说,红楼自然不是苟七的地方,旁边的狗庙,一定就是他的窝了。
刚这么想着,野鸡妖和野猪妖便带我来到那座名为狗庙的建筑前。
这座取名‘狗庙’的建筑建筑风格与寺庙无异,只是没有围墙。
狗庙的大门敞开着,从外往里面看,可以看到足足有数十只穿着黑色袈裟的妖在里面盘坐着,在正中靠近神龛的位置,有一个年轻男人,眉清目秀,而且皮肤白皙。
乍一看去,和人并没有区别,只是仔细看时,才会看到,年轻男人的头上有两只毛茸茸的耳朵,根本不是人的耳朵。
这个年轻男人,也披着黑色袈裟。
我笑了笑,苟七这十年,一点都没变啊。
也许正因为苟七是狗,所以听觉和嗅觉都很灵敏,我刚刚来到门口,苟七就睁开了眼睛。
看到我的一刻,苟七微微有些诧异,随后又仔细看了我两眼,眼睛里面,顿时露出了一丝欣喜,但还是有些不是太肯定的摇摆。
苟七站了起来,轻手轻脚的走了出来。“这种味道,不会错了,你是霍劫!”
苟七走到我跟前的时候,会心一笑。
“还以为你不会马上就认出我来,没想到只靠鼻子就知道是我了。”我笑道。
“阿七大人,你真的认识他?”野鸡妖有些愣愣道。
“不仅是我认识他,你也应该认识,还记得十年前闯进我们聚落被错认为千年狗妖的小孩吗,就是他了。”苟七说道。
听到苟七这么说,野鸡妖顿时脸一红,看向我的眼神中充满了愤怒还有尴尬。
“好了,这里已经没你们的事了,如果没啥其他的事,就去巡山吧。”苟七又对野鸡妖和野猪妖说道。
见苟七这般说,野鸡妖和野猪妖便从这里离开了。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我带你去茶楼。”野鸡妖和野猪妖刚刚离开,苟七便笑道。
我点了点头,茶楼自然是最好的聊天地方。
见此,苟七便带着我,一路来到了离狗庙最近的一座石桥桥头,那里,有一家茶楼。
茶楼形状四方,建筑材质基本上都是用木头做成的,一共有两层。
看到这种结构的建筑,我却并不陌生,隐隐约约记得,曾经跟黄三在望乡县妖村里,也见到过同样的建筑。
茶楼的招牌旗子上,用篆体字写着“年家老字号茶楼”。
刚进去,就有一个皮肤很是光滑的中年男人迎出来,男人的皮肤不白,显得有些黑黑的,不过稍显滑稽的是,男人穿着一身青色的马甲和灰色长衫,而且嘴唇上还有两道弯曲的胡须。
看到这个中年男人的第一眼,我还是有些熟悉的。
中年男人一看到我,眼睛里面立马满是警惕和厌恶。
“苟七,你咋带一个人类进来了?”中年男人有些气愤道。
“年叔,这小子是人类不假,可人类也分善恶不是,我们就来喝喝茶,喝完茶马上走。”苟七陪笑道。
“这可是你说的,喝完茶给我马上走。”
中年男人似乎看在苟七的面子上,才让我留了下来。
这一次跟妖类接触,跟十年前有很明显的不同,不过,十年前是因为我用狗骨头遮掩住了自己的气息,而现在,我基本上是以人类的面目示人。
这种结果,其实还没来我就已经知道,毕竟,当年去雀婆婆那的时候,我已经了解到妖为什么那么恨人了。
我们喝茶的地方,在二楼临窗的位置,从这里看去,能看到这里的街景。
十年前的这一幕再现,让我有些恍如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