荀子曾对礼乐关系有过深刻的论述。《乐记》继承和发展了这一思想,把礼和乐的关系论述得更加辩证、完善。由于乐具有如此特殊的作用,因此,《乐记》一再强调统治者要利用乐来教化人民,弘扬礼教,以乐治国。
《乐记》认为,乐对人的感情、性格、意志等有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必将扩展到人的心理的各个方面,从而对人的道德品质发生作用。音,都是出于人心;而比音高级的乐,是和社会伦理相通的。凡是邪恶之声影响到人,人身上的邪恶之气就与之呼应;邪恶之气成为一时的风尚,于是淫乐就产生了。凡是纯正之声影响于人,人身上的纯正之气就与之呼应;纯正之气成为一时的风尚,于是和乐就产生了。
这种影响是双向的,一个人内心的道德品质,可以从乐中反映出来。德,是人性的发端;乐,是由德开放出来的花朵。乐是用来表现德行的,观察诸侯的舞队,就可以知道他的德行。乐是道德品质之花。不仅如此,乐对整个社会的伦理道德都能起到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一方面表现为乐能制欲。人的感情和欲望有时会合天理发出冲突,如果不对这些欲望加以节制,就会灭绝天理,丧失天赋善性,而乐则是用道制欲的有效手段。
乐能表现天理,能教育人民辨别好坏,回到做人的正道上来。所以,《乐记》告诫统治者务必要运用乐教来移风易俗,使人回到正道。乐可以提高人们的内心的修养,平易、正直、慈爱、善良的心,就会油然而生,因此乐在改变人的气质、消除人的欲望、培养人的品德方面,实在是很重要的。另一方面表现为乐能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使人们关系和睦,步调一致,欣喜欢爱,相亲相敬。
《乐记》说:乐是圣人所喜欢的,因其可以改善民心,感人至深,容易移风易俗,所以先王才注重乐的教化。乐流行就能使伦类向善,耳聪目明,心气平和,移风易俗,天下皆宁。此外,《乐记》还要求统治者用乐来修身养性,以发出德行的光辉,做到不言而信,不怒而威,从而使百姓莫不承听,莫不承顺。
《乐记》强调对音乐内容的控制和挑选,才能进行有成效的乐教。它认为,不是所有的音乐都能对人民起到好的教育作用的。应当选用先王所制的礼乐、德音来教化人民。圣人兴起,定下君臣夫子的名分,作为人际关系的准则。准则有了,于是天下大治。天下大治,然后考正乐律,调和五声,演奏乐器来歌唱,创作诗篇来赞颂,这就叫做德音,德音才能称作乐。德音包含了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足以感动人的善心。
《乐记》认为乐教应包含的任务有:
道德教育。《乐记》强调用德音来施教,使人们的言行举止都符合封建伦理道德规范的要求。听《雅》《颂》之声,纯正的思想就会占据脑海;手执盾斧一类的舞具,练习舞蹈的俯仰屈伸姿态,容貌就会变得庄严;按照固定的舞位舞域行进,和乐曲的节奏取得一致,行列就很规矩,进退就很整齐。用乐教来辅助德育,是乐教的主要任务。《乐记》说,只有音乐是不能弄虚作假的。音乐是品德的花朵,是品德的声音,是人的德性的真实的表现,是人的真情的流露。音乐既有披心露腹的抒情作用,又有潜移默化的教育作用,音乐能够感化人心,培养人的道德品质,并进而形成道德行为习惯。总之,《乐记》认为音乐有助于道德教育。
音乐知识教育。《乐记》中的乐,是诗、歌、舞三种文化的总汇,它包含着许多音乐、舞蹈、文化、艺术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艺。如钟鼓管磐,羽禽干戚,是乐的器具;而屈伸俯仰的动作,一开一合忽慢忽快的变化,是乐的表现形式。金石丝竹,是乐器。进行乐教的过程,也是对人们传授音乐文化知识的过程。
情感教育。《乐记》认为,乐和人的感情密切相关。乐既是人们感情的表现,又能对人的感情发出深刻的影响。所以,进行乐教的过程,也是对人们进行情感教育的过程。
《乐记》认为,乐教一定要和礼教相结合,因为礼乐是相辅相成的,互为补充的,所以应用平和的、发自内心的、近乎仁的乐来关怀引导人们,同时又用区别差异的、发乎于外的、近乎义的礼来要求教导人们,才能收到好的教育效果。
《乐记》强调,乐教和礼教相结合,要在特定的场合下进行,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比如,这样的乐,如果在宗庙之中演奏,君臣上下一道来听,就无不和谐肃敬;在地方上演奏,长幼一道来听,就无不和洽顺从;在家门内演奏,父子兄弟一道来听,就无不和睦相亲。所以,这样的乐,是审定一个基调来定调和之音,再配上各种乐器表现其节奏,使节奏合成为乐章,就可以用来使父子、君臣各安其位,和谐相处,使普天之下的百姓亲附,这就是先王制乐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