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8节 牧野之战(1/1)

妾没有祖姑可以衬祭,有没有高祖的妾可以衬祭,在这种情况下只好衬祭嫡祖姑,但衬祭祀使用的牺牲得换一下,由原来的特牲改为少牢。媳妇辈的丧事,虞祭和卒哭的祭祀,可以由她的丈夫或儿子来主持;但在将她衬祭在祖姑庙时,则应该由她的公爹来主持。大夫死而无后,他的亲属中作为士的人不得代为主持丧事,因为大夫和士尊卑悬殊;只有大宗的嫡长子可以用士的身份代为大夫主持丧事。在主人尚未除去丧服时,倘若有他的兄弟从别的国家奔丧回来,主人可以不用推辞成为丧事主人。

陈列明器的原则是:宾客馈赠的明器要全部陈列出来,但不必全部放入墓中;主人自备的明器不必全部陈列出来,但可以全部放入墓中。从别的国家奔赴兄弟的丧事,就可以先到墓地去哭,然后再往丧事家对着丧事的主持人哭。奔赴朋友的丧事,就应该先在殡宫哭,然后再到墓地去哭。庶子的丧事,做父亲的就不在中门外设置停灵治丧的地方。和诸侯是兄弟关系,虽然在别的国家仍然服斩衰。下殇小功这种丧服,腰带是用连根漂白的麻制成,下垂部分要挽起来搭到腰带上。

把妻子的灵柩葬在祖姑时,如果祖姑有三位,那就应该附在自己的嫡亲祖姑那里。妻子是在丈夫做大夫时死的,其后,丈夫降为士而死,在这种情况下,丈夫附葬妻子时的祭礼只能用士牲,不能改为大夫的牺牲。如果妻子死后,丈夫由士升为大夫而后去世,在这种情况下,丈夫附葬妻子时的祭礼就可以用大夫的牺牲,也就是少牢。作为父亲的继承人,对被父亲休弃的母亲就不穿任何丧服了。

之所以不穿任何丧服,是因为被休弃的母亲已经是他家的人了,不用当由自己来祭祀。妇人不作为丧主而应该手持丧杖的情况有:婆婆在世而丈夫去世,妻应当手持丧杖;长子去世,母亲应当为他手持丧杖;女儿在出嫁前父母去世,家中没有亲兄弟,由族人代为主持丧事而不手持丧杖,在这种情况下,由长女手持丧杖。

穿绍麻、小功丧服的亲属,到了虞祭和卒哭的祭祀时还要戴免冠。如果下葬以后而不立即举行虞祭,那么即便是丧主也可以和大家一样都戴上帽子,等到虞祭时再全体脱帽戴上免冠。为兄弟服丧的人,由于死者很久没有入葬,有的已经按礼除去丧服,但等到要埋葬时,还要穿上原先的丧服;如果埋葬后接着举行虞祭和卒哭的祭祀,那就戴免冠,否则就脱掉丧服。

如果墓地远在四郊之外,等到安葬后丧主捧着神主归来哭泣时,要先都戴上帽子走一段路,进入城郊后再脱帽戴上免冠,返回祖庙去哭。国君来给臣下吊丧,即便是在不该戴免冠的时候,丧主也一定要戴免冠,要种的麻带不要有散垂的部分;即便是异国的国君来吊丧,凡是大功以上亲属也都要这样打扮。为未成年而死的人服丧,到了除服之祭时一定要服玄冠、玄衣、玄裳。为成年人服丧,到了除服的祭祀时要服缟冠、细衣、素裳。

奔父亲的丧,到家后应该在堂上用麻束发,袒露左臂,从东阶走下正堂,在东阶的东面边苦边跺脚,然后升堂,在东墙下穿好衣服,系好麻带;奔母亲的丧,不须束发,只须在堂上袒露左臂,从东阶走下正堂,在东阶的东面边哭边跺脚,然后升堂,在东墙下穿好衣服,戴上免冠。

此后,无论是奔父亲的丧或者奔母亲的丧,就该就孝子的位置,边哭边跺脚,然后走出殡宫的门,停止哭泣。头三天内,总共哭五次,袒露左臂三次。嫡长子的媳妇去世,公婆本应该为她服大功。但如果由于嫡长子残疾或者没有子嗣,不能做父亲的继承人,在这种情况下,嫡长子的媳妇死了,婆婆只为她穿小功丧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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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大传

按照礼的规定,不是天子就不能举行禘祭。天子举行禘祭,是祭祀诞生天子的始祖天帝的,并且用自己的始祖来配享。诸侯在合于祧庙而祭祖先时,可以上到太祖。而大夫、士的合祭祖先,要比诸侯简省得多,最多可以到高祖。

牧野之战,是武王伐纣的关键战役。当这场战役取得胜利以后,周武王就将胜利的喜讯焚柴祭告上天,祭告土神,祭告随军而行的祖先神主,接着又率领天下诸侯回到周都,在周人的祖庙里,手捧祭品,忙而不乱的各行其事,追加尊号古公直父、季历、西伯昌为王,来避免后辈的爵位高于上述祖先。

排列好上代祖称的顺序,是为了尊敬自己应当尊敬的;排列好下代子孙的顺序,是为了亲近自己应当亲近的人;排列好兄弟等旁系亲属的关系,集合同族的人在祖庙中聚餐,按照父昭子穆的顺序排列座次;用礼义区别男女。做人的道理,也就是这么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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