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的后世历史当中,假如说张嘉师被后世的史学家称之为能够与商鞅并肩的开创者,那么在张嘉师之后的大秦帝国执掌者当中,被称之为力挽狂澜的改革者,则是有嬴裕,嬴魄以及嬴冲三人的改革最为成功以及能够大幅度扭转当其时对于大秦帝国不利局面的改革。
而嬴秀,嬴裕以及嬴筱三人的改革,更多是为了维持大秦帝国的延续而作为的一种政策改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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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17年,在其兄长,也就是被称为秦殇帝的嬴晏在即位不到一年之后病死,即位为大秦帝国新君的嬴秀,在公元21年亲政之后,开始对大秦帝国已经有些变质的官员阶层以及军功爵制度再次进行相应的调整。
这两方面的调整,分别有着三个方面的修改:
在军功爵制度方面的三个调整分别是:
第一点在军功爵制度原有的减税优惠方面,减少相应的税收减免程度。但是出于一些方面的考虑,嬴秀提升了相应的军功爵减税优惠的时间,比如说五级以下军功爵的调整之后的减税方式,则是为减免5%到10%,而时间则是统一规划为五年。
其他的等级的军功爵,则是也选择这种方式来进行相应的调整。
嬴秀这样做,主要就是为了让大秦帝国的税收能够在短时间了回复到正常的收支水平。在这之前,因为大秦帝国虽然没有与其他敌对的势力爆发过大规模的战争,但是因为大秦帝国在小亚细亚地区的影响力急剧下滑,甚至是秦军只能够控制耶路撒冷以及大马士革等一些大型城邑的情况下,原本能够得到的大量收入化为乌有。
这么一个情况,引发了包括嬴秀以及嬴晏父亲,被后世称之为秦平帝的嬴康执政时期的财政危机。
这一次财政危机的爆发,虽然无法触动大秦帝国的统治利益根本,但是在嬴秀这个被称之为大秦帝国中兴明君之一的人心中,其有很多计划。都无法绕过财政大量投入这个前提。
所以也就是因为如此,嬴秀打算利用这种短时间内能够为大秦帝国财政收入有一定幅度提升的办法,来为大秦帝国的国库进行充实。
当然,在实施这个想法之前,嬴秀也不是没有思考过增加赋这种东西来增加国家公务收入,但是他更清楚这种想法是不可行的,而且这是一种杀鸡取卵的方式。
赋是什么?
在张嘉师原来所在的世界。后世人往往将赋税何在一起理解,但是在古代而言。赋跟税在很多时候而言,是两种不同的概念。
赋税是田赋与其他税收的总称。中国最初的赋税是统治者向下属征取土产、劳役和其他实物。稍后渐变为按丁口征收军役及军需品,称为“赋”;按土地及工商经营征收财物称为“税”。春秋战国以后,私有经济不断发展,授田制的创建,特别是“初税亩”、“初阻禾”的推行、国家向农民份地征收实物,故赋、税逐渐混合。唐宋时代按田亩征课的又称为田赋(或田租)。清代“摊丁入亩”后,从而完成了赋役合并征收。辛亥革命后,漕粮、芦课和官田征纳均称“田赋”。“税”则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种概称或其他征课之名。
赋并不是平常时日里向农民收的“税”,而是在国家对外有战事的时候,领主向农民征收的车、牛或劳力等。也就是说,“赋”是一种战时的特别税收。但是这并不是固定的,在很多方面而言,赋这种收入成为了君主私人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因为在中国古代。财政收入也分皇帝跟国家两个概念。而赋在平常的情况下,则是会拨入皇帝的私库,用来维持皇家的收入。
在《鹿鼎记》当中,出家的福临对玄烨提出永不加赋的概念,并不是说永远不会提升国家税收,而是不会让当其时的农民以及一些主要的缴纳赋税的人员。加重在赋这一方面的压力。
当时在历史上,清朝在1712年的“盛世滋丁,永不加赋”的笑话当中,虽然说康熙不加重赋的分摊,但是对于整个清朝时期的税收而言,却越来越繁重,这也导致了在清朝乾隆嘉庆时期。爆发了多次以白莲教为主导的农民起义。
嬴秀很清楚,加赋跟加税的本质是一样的,相互之间并没有实质性的区别,作为一个希望做些大事业的君主,嬴秀可不希望自己后院先失火。
所以,嬴秀才会在这方面进行调整。
而嬴秀认为自己的先祖张嘉师遗留下来的一些书籍当中,提出的一个概念,恰好能够更有效的改善大秦帝国在这方面的困局,而这个概念就是“战争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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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战争红利?
在古代的战争当中,一个朝代的开疆拓土无疑是最大的红利。它使一个民族的生存空间空前扩大,确保了传宗接代、子孙繁衍所需的土地和资源。
在中国历史上,一个国家的征伐更多是体现了战争红利的重点。尤其是在乱世当中,很多国家只会越打越强,因为在一些情况下,战争红利能够有效弥补在这一方面的损失,甚至是能够得到比起失去的更多的东西。
虽然说大秦帝国再次巩固长城的防御,但是从其在河套阴山之战的结果而言,夺取河南地就是一种谋求某个方面的战争红利,比如说优质战马的马场以及为咸阳地区取得更广阔的缓冲地区,这就是当其时大秦帝国所得到的战争红利之一。
而削弱了匈奴人的实力,同样也可以看成是大秦帝国的一种额外的战争红利。
毕竟因为河套阴山之战当中,头曼单于的惨败,导致了匈奴人的实力被大幅度削弱,其无法在短时间内再次对大秦帝国边境发起大规模的攻势,这一点也足以说明了这个情况算得上是一种非常丰厚的战争红利。
嬴秀以其另外两个方面的军事改革,让女子成为辅助兵种,提升大秦帝**方的急救体系的能力以及大力发展张嘉师无法大规模发展的火器装备,成为了嬴秀在对应以罗马为主的西方敌人,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公元37年。大秦帝国与罗马联军在大马士革城外的激战,以火器部队的优越发挥,重创了人数在秦军两倍以上的罗马联军,取得了大马士革血战的胜利。
在这一战之后,罗马以及一些依附罗马人的国家以及部落,在短时间内无法恢复元气之余,其军事体系遭受到严重的打击。成为了大秦帝国再一次攻入罗马以及收复埃及王国,最大的一个利好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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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与军事方面的改革相对。嬴秀对于政务体系的改革,可以说是大刀阔斧。
其最为突出的表现,就是大秦帝国在嬴秀的强硬态度下,从三公九卿制度,变革为三省六部制度。
这种三省六部制度,并不是嬴秀自己想出来的超前想法,而是基于张嘉师留下的相应的手稿而进行相应修改的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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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张嘉师原来所在的世界当中,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古代封建社会一套组织严密的中央官制。它确立于隋朝,此后一直到清末。六部制基本沿袭未改;对于三省制,其中尚书省形成于东汉(时称尚书台);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于三国时,目的在于分割和限制尚书省的权力。
在发展过程中,组织形式和权力各有演变,至隋,才整齐划一为三省六部,主要掌管中央政令和政策的制定、审核与贯彻执行。各不同时期的统治者做过一些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的调整和补充。
隋文帝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尚书、门下、内史、秘书和内侍)。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五省之中。只有尚书、门下、内史三省才是真正的中枢权力机构(秘书省掌图书典籍,职任较轻;内侍省掌侍奉宫掖,委以宦官)。三省各有明确分工。
内史省(后改为中书省)中书省,古代官署名。魏曹丕始设,掌管机要、发布政令的机构。沿至隋唐,遂成为全国政务中枢。隋代改为“内史省”。中书省掌握行政大权。它与掌管军事大权的枢密院,合称“二府”。元代以中书省总领百官,与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门下、尚书两省皆废,故中书省较前代尤为重要。地方行政一部分亦由中书省掌握。明初沿用,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由皇帝直接统领六部。明永乐帝时设内阁。机要之任开始归“内阁”。负责起草诏令。
“门下省”为官署名称。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于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
尚书省,南朝宋得名,前身为“尚书台”。由汉代皇帝的秘书机关尚书发展而来。是魏晋至宋的中央最高政令机构,为中央政府最高权力机构之一。“尚书省”的组织机构于隋朝定型。
三省分权,势必造成相互扯皮、效率低下等弊端。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自武德年间开始,中书、门下集议于政事堂,政事堂设于门下省。
以唐代制度为例:有吏部、礼部、兵部、刑部、民部、工部等六部,下辖吏部、主爵等24司。六部尚书都以所在“部”为名,而郎官以所在“司”为名。负责执行诏令。
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等事务。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司的长官为郎中,副长官为员外郎,其属官有主事,令史,书令史等。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户部,中国古代官署名。为掌管户籍财经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户部尚书,曾称地官、大司徒、计相、大司农等。明清时期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
礼部,南北朝北周始设。隋唐为六部之一。历代相沿。长官为礼部尚书。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
兵部,隋始置,六部之一,掌管选用武官及兵籍、军械、军令等。源于三国魏五兵制。曹魏始置五兵(中、外、骑、别、都)尚书,另有有关军事的驾部、车部、库部等曹。各曹设郎。隋始合为兵部,以尚书为主官,侍郎为次官。迄至清末。历代沿袭,职权则不尽相同。宋、辽、金、元兵部不辖兵政。明代兵部尚书号为“本兵”,权最重,凡武卫官军选授简练,均为其掌。清光绪三十二(1906),废兵部,改设陆军部。
刑部。隋文帝定六部制度,初沿北齐置都官,主官为尚书;次官,炀帝定为侍郎。后代均以刑部掌法律刑狱,与最高法院性质的大理寺并列。明清两代,刑部作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
工部,为掌管营造工程事项的机关,六部之一,长官为工部尚书。曾称冬官、大司空等。工部起源于周代官制中的冬官,汉成帝置尚书五人,其三曰民曹。后汉以民曹兼主缮修、功作、盐池、园苑之事。西晋以后置田曹掌屯田,又有起部掌工程,水部掌航政及水利。后周依《周官》,置冬官府,长官为大司空。隋代开皇二年始设立工部,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
明初不设中书令,仍以中书省统六部,长官称左右丞相。太祖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废丞相,撤销中书省,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至此,三省六部制的三省彻底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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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张嘉师留下的典籍当中,让嬴秀看到了一种比三公九卿制度更为有效率的官员体系。但是嬴秀并不是太过鲁莽的人,因为这个时期的三公九卿已经形成了一个体系的既得利益团体,肆意妄为的话,自然会让大秦帝国的官员体系遭受到很大的创伤,甚至有可能会触动大秦帝国的维系基础。
而且在很多方面而言,嬴秀也不认为一下子提拔自己的好友故旧来担任这种高级官员是一种好事。在政务处理方面,有经验的老臣所发挥出来的作用明显更加巨大。
所以在思考一番之后,嬴秀决定在公元27年的大朝会上,就这方面的事情进行全面磋商。
但是嬴秀没有想到的是,他对三省六部的修改方案,在提出来之后,居然得到的是一种一半官员赞同而一半官员强硬反对的情况。
这可是让他喜出望外。因为在他的预想当中,自己所遭遇到的阻力不会太小。而有这么一个情况的出现,明显让嬴秀找到了迅速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
那就是他着重拉拢这些赞同他想法的官员,然后对反对的官员进行打压。
而在公元30年的正式颁布大秦帝国三省六部制度确定诏书之后,嬴秀确定了第一批三省六部的官员。
门下省主官王凤,尚书省主官傅腾,军务省主官赵懋,吏部主官夏侯典,户部主官郑获,农部主官孔文,工部主官邓飏,刑部主官高杭,礼部主官张悠。
其中,除了张悠是出自嬴秀的同窗,并且出身于咸阳张家之外,其他人则是主要从支持他的官员提拔起来。
而在某个意义上,嬴秀的三省六部制度,也为之后的战争胜利,进行了奠基……(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