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之湄(1/1)

目送少年的身影消失在路边,季辞拆了包新的万宝路。

女人善变。

火光在手心腾起,她讥嘲自己。

说的就是她。

车窗打开一条缝,苍白灰烬抖落出去。车缓缓后退,退出无人小道,她单手打方向盘,往二桥的方向开去。

道路两边都是各种大小铺面,修车行,五金店,日杂百货,照相馆,理发店,各色广告牌密密麻麻地挨挤在一起。江城的绿化在全省都是模范,一条路过去尽是树阴,法国梧桐白里透青的树皮在初夏格外清凉。人们在树下吃饭,聊天,一只大白猫叼着一只小三花,一颠一颠地从街道上蹿过,季辞放慢了车速。

江城不一样了,江城是有叶希牧的江城。

季辞心中忽然冒出这个想法,目光下落,到这座长江边潮热湿气蒸腾的小城,人与草木在其中一并生机盎然。

蝉鸣声声,在头顶编织成网。季辞搁在窗外的指尖慢悠悠碾着滤嘴,江风无孔不入,一阵一阵吹起她丰厚而卷曲的长发。

季辞想,她可真是邪性,怎么会对这样一小孩生了兴趣,不多不少,不迟不早,恰在他拔节抽穗的时候。

本来可以结束的。

可就电光石火一念之间,情不自禁。

*

经过差不多一年时间,天井老屋的墙壁、房梁、屋顶之类的大结构已经被修补得差不多,剩下的都是些窗扇、门扉、栏杆、楼板之类的小修小补。

老屋里栖息着十几只猫,大多是曾经居住在这里的老人们去世之后留下的。季辞从去年回老屋定居之后,就开始喂养这些猫。有这些猫在,基本上能杜绝这么大一座老屋里的鼠患。另外还有一黑一黄两条土狗,季辞想着不缺它们一份口粮,养来看家护院也不错,于是也没赶它们走。

季辞外婆的这个宅子有五进院,完整而且大,是她重点翻修的宅子。除了她自己住的一个小偏院被她改装成纯现代的房子,空调、淋浴、热水等一应俱全,其他地方全部都被她复原成最原始的模样,就连那些青砖的颜色和纹路,她都务求和原本的看不出明显的差异。

开春的时候,她把五进院落里的花草树木全都种了起来,屋檐下引来好几只燕子筑巢,到了五月这个初夏时节,去年还是一片荒败之感的老屋忽然就活了起来。

她一个人维护这么大的老屋,随着天气热起来,活儿其实越来越多。她怕晒,索性每天四点多天开始亮的时候就起床,汲水浇灌花草,喷洒墙面、木头栏杆与楼板。上午凉快的时候维修老屋内的东西,午后天热,便睡觉休息。

这天她睡到下午快五点钟,醒来后天色微黯,窗外远观龙首山,隐隐约约看到些许火光。

她忽然想起来今天是迟万生的二七。

江城地方习俗,人去世之后,每隔七天要去上坟烧纸,直到七七四十九天,亡灵七魄散尽为止。

她拥着薄毯出了一会神,起来稍作洗漱妆扮,便出了门。

开车到龙首山下,差不多六点多钟,下车时,她抱着一大把深绿排草托衬的野白菊。

迟万生墓前的灰烬尚有余温,几根香燃到尽头,青烟细作一缕。四周寂静无声,唯有鸟虫鸣叫。

季辞傍晚出门,见鬼不见人,穿着打扮就随意了许多,一件素色白T,一条普通的破洞牛仔裤。她盘腿在墓前的砂石上坐下,伸臂把那一大束野白菊放在了迟万生的墓碑前。

墓碑上,迟万生仍然紧绷着脸,令人望而生畏。

“……这么大一个江城,三四十万人,其实也没几个人真正把我当回事。”

“……你算一个。”

“……二中里头还记得我的,也就你了吧。”

她望着墓碑低喃。

“虽然让人讨厌,但你勉强算个好人。”

“懒得花钱给你烧纸。花呢,我自己山上摘的,排草也是,五分钱一把都卖不出去,给别人做猪草猪都懒得吃。”

“所以,我来看你,你也不必放在心上。没什么好记挂的,我不想被人记挂。”

天色彻底暗下来,季辞站起身,掸了掸身上的泥土,转身下山。

风一吹,林间草木沙沙作响,似与她道别。

季辞在龙首山上一扬头,看见一座江城在水之湄,低垂的青黑天幕下,已经满城灯火。

*

叶希牧出现是在第二天的下午。

季辞没有想过叶希牧会不会来,他肯定不想来,但她知道他一定会来。

那天下午一点多,季辞消完食,洗干净了脸准备午休时,听到了好几声猫叫,她心想春天都已经过了,这几只猫还在□□?随即两条狗也叫了起来,她知道是来人了。

有人敲侧边的门——季辞记得这个门她只带叶希牧走过,离她住的偏院近。

她穿好了衣裳去开门,果然看见少年推着一辆二八永久自行车,单肩挎着书包站在门口。继承了叶成林的高而扎实的身架不显得那辆老式自行车笨重,反而有一种阳刚而强悍的力量在。

他额际渗着亮晶晶的汗粒,白色的运动鞋上蒙着些许尘泥,一路骑过来的白衬衣微微汗湿,季辞抱着胳膊斜倚在门口,看见了他湿得半透明的衬衣下的一道背脊。

“进来吧。”季辞柔声说,拧直了一条软蛇般的身躯引他进门。

尽管已经来过一次,黑狗黄狗还是冲着叶希牧直叫。叶希牧把自行车停在院墙边,季辞向他伸手:“手拿来。”

叶希牧迟疑了一下,眼睛里满是警惕,但还是把手伸了出来。

少年的手比她大,燠热,手背上的经脉有力地拱起,一路骑车过来,沾了汗尘,并不怎么光滑。但季辞莫名地喜欢这种感觉。她依稀记得她曾经喜欢那种干净而精致的男人的手,在他这里却变了。

她拽着他的手,把他拽得半蹲下来,摸了摸黄狗和黑狗油光水滑的脑袋。

“记住了,他叫叶希牧,自己人,以后就别叫了。”

土狗不好看,却聪明而忠诚,吠叫声便停了下来,双双仰着目光,朝叶希牧摇尾巴。

季辞松开叶希牧的手,那条黑狗湿漉漉的鼻子拱了拱他的手心。

“他们叫什么名字?”叶希牧忽然开口问。

“黑狗和黄狗。”

叶希牧低头看着这两条不停摇尾巴的狗,说:“我以前也养过一只一样的。”

“哪只?”

“铁包金。”

季辞知道他说的是黑狗,黑狗眼睛上有两块黄色的眉斑,看起来威风凛凛,四只脚也都是黄色的,江城俗称这种狗叫“铁包金”。

季辞已经很多年没有听到有人说起这个名词,她看了一眼叶希牧。

叶希牧半边肩膀仍然挂着沉甸甸的书包,他伸手摸了摸黑狗:“四眼。”又摸了摸黄狗,“二黄。”

季辞在他身后,抱着肩膀哂笑:“哟,你这是嫌弃我黑狗黄狗这两个名字?”

叶希牧直起身来,没有搭理季辞。

季辞哼了一声,往她住的偏院走去。

“你不上课,没人管?”

“没有。”

“二中现在管理这么随便?”

少年在身后沉默稍许,说:“老师特许我不用上课。”

“因为你父亲的事情?”

“不是。”

季辞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这人姓叶,名叫叶希牧。果然是学渣限制了她的想象力,她突然想起来,像叶希牧这种人,是根本不需要随堂上课的。

老师的复习计划适用于大多数人,却不适用于他。

他没有直说,算是给她留面子?

偏院中的泥土地面都铺上了一层拇指大小的花岗岩碎石,避免雨天泥泞,红红白白的,清新好看。屋内地面上以米黄色的洞石铺地,一尘不染,需要脱了鞋,穿着袜子走。室内开着空调,所有房间温度恒定在28℃,凉爽宜人。

叶希牧进屋时,季辞看到他眼睛里依然有着浓重的警惕,就仿佛她是洪水猛兽。

季辞心底一笑。

她自然知道他内心的剧烈挣扎。以他的清洁孤傲,还有强烈的自尊心,自然绝不可能出卖自己,去做那种屈辱的事。他自己不能接受,他父亲也绝不可能允许。

否则他也不会晚了一天才来。

但他还是来了。季辞知道他是带着底线来的。

季辞丢给他一块干净的湿毛巾:“洗洗脸。”

叶希牧接过,才发现这条湿毛巾在冰箱里冷藏过,冰冰凉凉的,厚实又柔软,还有浅淡的消毒酒精的醇香。

他沉默的擦了脸和手,看到她在看着他,她伸手过来,按着毛巾仔细又用力地擦过他的鼻翼和颈根。擦到颈根时他紧张绷紧,手挡在了锁骨那里。他看见她冷笑一声,拿着毛巾去了洗手间,说:“厨房冰箱里有一杯鲜榨果蔬汁,你去拿出来。”

季辞洗完毛巾出来,看见少年坐在桌子前,双手握着冰冰凉的杯子,里面的胡萝卜色的果蔬汁已经喝了一半。

显然他很渴,而且喜欢喝。

季辞浅浅一笑。

隔着桌子,她向他倾身,双肘压着桌面,丰厚清香的长发垂落桌上。

“你喝啦?没给我留吗?”她低着嗓子,轻曼优柔,目光中有蛊惑,甚至还夹杂几分委屈。

少年怔住,看了眼杯子,略觉窘迫,说:“还有吗?我给你去拿。”

“没了。”

“……”

“喂我喝一口。”她看了杯子一眼,目光又撩上来。

少年惊讶地抬起头。

“喂我喝一口,原谅你。”她似笑非笑地诱引。

“这杯我已经喝过了,我去给你榨新鲜的。”他要起身,被季辞按下。

她固执地摇头,“就要——这杯。”

他终于意识到她就是在调戏他,面色冷沉下来,凝着眉,把杯子推到她面前。

她眯着银红的眼尾,向他一笑,微微张开了嘴,擦去口红的嘴唇依然是娇艳的海棠红,圆润饱满,隐约看得到淡红的舌尖。

叶希牧头皮一炸,“唰”地站了起来。

这差不多就是底线了?季辞浅淡一笑,站直了起来,说:“拿着你的书包,过来。”

叶希牧手指紧握,在桌子边上站了许久,见季辞去的不是卧室的方向,方又跟了过去,始终离她五六米远。

那是季辞的工作室。

所有墙面一片纯白,LED灯都藏在装饰物背后,整个工作室看不到一盏灯,却异常明亮。正中间摆着一张大桌子,能围着坐七八个人。桌子上没什么东西,只有一大堆凌乱的拼图和建筑设计图稿,还有一个一拃来高的老头子小陶像。沿墙是一条很长的工作台,摆放着电脑、书,和其他的一些物件。工作台旁边是她的画架。

“你就在这里吧,想做什么做什么。”季辞对叶希牧说,手捂着口打了个呵欠,“我要去睡个午觉。”脸上不再有轻佻之色。

她匆匆离开,彩条纹的高开衩阔腿裤擦过她赤~裸的脚面,笔直纤长的小腿若隐若现。被抛下的少年脸上露出怔忡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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