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胸口插着一把匕首,现在流血过多,已经快要奄奄一息了。根据唐薇儿所提供的人物画像,他很快便认出这人就是这医馆的老板胡清扬。
“……”胡清扬咽喉里鼓咚了半天,却是说不出一个字来。
“让我来!”紫若兮一手撑着自己腰,勉强弯着腰走上前,一把将纤指按在对方的脖颈左后穴上,让他的气息得以在霎时顺畅些。
“真相……解药……暗格……当归……”胡清扬在说完这几个词后,眼皮子一重,歪倒了脖子,手也垂了下来。
紫若兮看着这胡清扬,探了下鼻息,“……他死了。”
萧宁枫望着对方,脑子里却在想着他刚才所说的几个词语,“真相,解药,暗格,当归?”狭长的凤眸子里满是疑惑。
“这是暗语,去找找!一定会有发现!”紫若兮说着,快速地在柜台后的一面柜墙上快速地找到了那存放当归格子里的东西。
只见放在里面的最里层有一个毫不起眼的掌心大小的黑色小匣子。紫若兮将这小匣子拿了出来,正准备打开时。
“小心有诈!”萧宁枫忽而言道,眼底透着丝利锐。
“嗯。”紫若兮应了声,随即将那黑色小黑匣子放在了前面不远处的桌案上。手袖一低,很快数枚黑针现在手间,“看我的!”
簌地,银针带着强力刺中那个黑匣子的开口处,咣铛!匣子打了开来,并无任何的异样。
萧宁枫走上前,很快从里面取出一张有些陈旧有些发黄的牛皮纸,只见上面画有一副表格,格内写着几行配方名草药物,分别详细地写有用量用剂和配比方法。
备注下面写着一行字,此方可解番木鳖之毒且孕体可服,最后一行更写着药用的出处……东辰宫,接着有太医署的医章和年月日期,以及开的处方御医,上面留下的名字赫然便是——胡清扬。
“东辰宫?”萧宁枫想着什么,东辰宫不就是两年前那死去的辰皇后所住的宫殿吗?这样算起来正好和这胡清扬离开皇宫的时间正好吻合。
而且这太医署开具的时间正好是东宫辰皇后病逝的这前后区间里,并且那时候东宫辰皇后已怀有九个多月的身孕。在这一点上,萧宁枫记得非常清楚。
东宫辰皇后一直待人比较宽和,为人大度,深得皇上宠幸,主持后宫也是井井有条,辅君谏议都当属于一国之母的典范,只可惜死得太早,自己那会还颇有些惋惜。
但是,那辰皇后不是死于病变的胃疾吗?可这上面却写着番木鳖之毒?难道辰皇后并不是胃疾,而是死于中毒?
另外有一件很神话的事情就是,当今天天龙王朝的亢龙太子爷就是辰皇后在死后入棺的那一刻,天降霹雳雷呜,然后就生了下来的,这让世人是无不称奇!
所以这太子爷也被称为雷公神仙转世,得以大福大命,从此也深受皇上的喜爱,一直就是盛宠不衰。
好在这太子爷生性也比较淳正务实,戒骄戒躁,以战绩以实力来赢得世人的尊重。所以在满十六岁后就主动要求去天龙朝的下城下县,踏踏实实地作出政绩造福百姓。
如今算来已经有四个年头了,今年这位太子爷也正好满二十岁。
“给我看看!”紫若兮拿过他手中的这副太医署的处方单子,也有些意外,不过第一个感觉便是阴谋重重,“番木鳖?马钱子?”
萧宁枫看向紫若兮,眼底也隐隐地透着股好奇,不禁一问,“大小姐,你看得懂这上面的配方吗?”
“不错,这配方确实可以解番木鳖之毒,并且不会伤及孕妇的身体。只是我奇怪的,原来他是御医啊!”紫若兮看着那个名字前留下的处方御医几个字,猜忌着什么。
萧宁枫邪魅地眯了眯眼,抿了下唇角,“大小姐懂得还真不少,本王还又眼拙了哦!”接着,快速地将那张配方牛皮纸拿了过来,折了又折,紧握在掌心。
紫若兮看着他小心翼翼的样子,猜测着这张纸上面所述的玄机,当然她不太了解这天龙皇城的宫闱历史,自然不会比这萧王爷想得更多。
“大小姐是怎么会出现在这里的?”萧宁枫看着她,眼底透着份疑色。
紫若兮很轻易地便能读懂他眼底那种置疑,心底微微带着丝不快,眼神也有些不屑,冷冷地回道,“死得是我的母亲,你说我怎么会在这里?”
不过,只是没想到这人竟然死在这里了,到底又会是谁杀了这御医呢?是和这张皇家处方有关?还是另有别的企图?
紫若兮随即走到那胡清扬的尸体旁,凝望着他的面庞,仔细看着这死去的御医。
“胸口处那把匕首应该是致死的关键。”接着,紫若兮快速用手探对方的脸庞,轻触皮肤下微带起一抹黏糊糊的感觉。
他的脸?难道是假的?紫若兮朝着脸际线看去,手的两指放在那里,轻搓之下果然带起一片皱褶……
簌地,紫若兮果然地揭开了那覆盖在脸膛上的人皮面具,露出了胡清扬的真面目,看起来比那张人皮面具下的他年轻不少。
萧宁枫惊异地看着这一幕,这胡清扬竟然伪装了?下意识地心底微微对紫若兮又多了一份意外。她竟然还会尸检?
不是传闻紫丞相府里的大小姐天性懦弱,胆小怕事,整天就只会哭哭啼啼的?可这会的她完全有些亮瞎了他的眼,难道传言有误?此乃是真人不露相,露相不真人啊!
萧宁枫看着紫若兮,那若深潭的眼底幽幽地沉了下,什么物质从心底也缓缓地浮了上来,正欲说什么时。
对方却说在了前面,“你去让那个大牢里的骷髅人过来辨认一下尸体,我相信这两者必有关联。”紫若兮眼底透着股坚韧,还有淌过那份不容置疑的华色。
萧宁枫淡冷地勾了下唇角,“你凭什么这么肯定两者有关联?若是那骷髅人认得这胡清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