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血魔棍(1/1)

“小红!”既然貂蝉现在想叫红豆,本名又叫任红昌,陈圣一折衷,干脆叫小红算了。

“小红!快随我来,我带你杀出重围。”

陈圣第一次谈恋爱,果然儿女情长英雄气短,名侠镇也抛诸脑后,只想着带小情人私奔。

“那名侠镇怎么办?”虽然改名叫红豆,但貂蝉骨子里浓浓的责任感和牺牲精神却改不了。

陈圣老脸一红:“可我担心你有事。”

貂蝉摇头,挣开陈圣怀抱,开始带面纱:“陈郎,男子汉有男子汉的事业和责任,不要让我成为你的阻碍。陈郎只管前去杀敌,若有不测,奴家当相随于地下。”

“死了不是还能转世吗?”陈圣忽然想起之前想过的一个问题。

貂蝉再次摇摇头:“若是那样,还有谁会怕死?这片大陆虽然奇异,也只是保你百年不老,如果不曾悟道,那边丢掉这百年记忆从头来过。可这仅仅是不会老死罢了,若是意外而死,那便真的死了!”

陈圣心中一凛,之前冲杀一天,也不知道发生了多少千钧一发的危险……

“陈郎可是害怕了?”貂蝉炯炯的盯着陈圣。

陈圣当即摇头——开玩笑,貂蝉虽然声称不爱吕布,但吕布毕竟是她前任,肯定是会有影响的,吕布虽然最后在白门楼怂了一次,但之前敌众我寡也好单骑冲阵也好,可是一点没有怂过。

陈圣从没谈过恋爱,在感情上肯定不会有多成熟。不成熟男子的通病之一,就是爱于姑娘的前任较劲……陈圣也难以避免啊。

“哈哈,大丈夫生死何惧!”陈圣朗声道,随即一喜:跟姑娘面前逞了个强,系统居然给了100点不服值!

“我家陈郎果然是英雄!第一次见面时,你在陷阵营面前护着我时,我就知道了。”貂蝉虽然带着丑陋面具,但是一双眸子柔情似水,说不出的仰慕崇拜。

陈圣心中一动:“原来她那时候就对我有意思了?”

“陈圣兄弟何在?速来与我等汇合!”索超的大嗓门响彻了半个镇子。

陈圣搂了搂貂蝉:“敌军势大,肯定会冲进镇子,小红,你万万万万多好了!我豁出命也要杀退敌人!”

“放心。”貂蝉一推陈圣,“我会照顾好自己。”

陈圣想想她那些奇怪的小法术,稍稍放下心来,转身奔出门汇合众人。

临出门的一瞬间,陈圣一咬牙,摸出神兵卡,拍在了已经是青色装备太祖棍上。

这张神兵卡其实很是逆天,按照描述,至少有两个BT之处,第一是能将兵器“全面升级”,这就已经和“提升装备品质”的炼器符有所不同,更重要的是第二点:它没有等级限制,也没有炼器符“级别越高失败率越高”的描述。

按照陈圣使用系统这么久摸索出来的心得,这张神兵卡可以百分百确保成功升级。

也就是说,越高级的装备,使用神兵卡才越划算。

而太祖棍,在两次升级后,才不过是蓝色装备。

但是陈圣深深明白一个道理——如果人死了神兵卡还存着没用,才是真正的浪费。

青光一闪,随即又是一抹红光闪过,系统提示道:“宿主对完美级太祖棍使用神兵卡,太祖棍异变为血魔棍,坚固性、柔韧性获得提升。

血魔棍被动技能一,震荡:对手用身体或兵器招架时将受到震荡,五秒内反应速度减缓15%,力量高于使用者50%及以上,震荡无效;

被动技能二,战魂:持血魔棍施展任何棍法,棍法境界均+1;

被动技能三,认主:宿主将鲜血滴入其上,则千步之内,心念一动,即可自动飞回宿主手中;

被动技能四,反哺:宿主持血魔棍所造成伤害,经血魔棍吸收转化后,将伤害值的20%以生命力形式反哺,由宿主和坐骑平均吸收;

主动技能一,棍芒:根据宿主心意,发出长宽度一到十倍不等的棍芒,威力亦提升一到十倍不等,消耗宿主内力10%到100%。注意,百分比按照宿主完美状态下进行计算。如内力少于10%,则该技能无法使用。

主动技能二,血影:狂猛的舞动血魔棍,形成滔天血影,方圆十丈内,所有敌人视线均受到极大影响。该技能每秒消耗宿主1%最大体力值。”

这时,太祖棍的形态也发生了极大变化,棍子变得更长了,棍体上雕着无数骷髅彼此咬合,棍子颜色透着暗红,看上去说不出的凶厉。

陈圣清清楚楚的看见太祖棍先后闪过两道光芒!看来,蓝色装备的下个阶段应该是青色,而太祖棍的极限就是蓝色,但是在全面升级的作用下,直接异变成了另一种武器,跳过青色,达到了红色的水准。

更令人惊喜的是,大多数技能都得到不同幅度的加强,“震荡”的减速幅度和使用限制都增强了,“战魂”更是从太祖棍法级别+1变成了所有棍法均可+1,认主的幅度扩大了十倍,新增加的反哺和血影技能也十分实用。

反哺基本等于游戏里的吸血,20%的幅度相当之高,甚至连坐骑都能受益,运用得当的话,足以化身沙场永动机。血影也十分给力,理论上可以在100秒的时间里,让方圆十丈的敌人变成睁眼瞎……

陈圣忽然有一种明悟:若不出意料的话,这条血魔棍将会陪他走上很远的路!

咬破舌尖,一口血喷到了血魔棍上,棍体上雕刻的无数骷髅,双眼同时一亮,说不出的狰狞诡异,但陈圣却立刻感受到,这条棍子和自己有了一种血脉相连的感觉。

这时,林冲等人已经在集合完毕。

陈圣抬头一看,不禁微吃一惊——仅余的二十多骑士,全部顶盔贯甲,连坐骑也披着皮铠,没骑马的游侠儿也大多着甲,只有几个以轻盈取胜的,才穿着自己平时的衣服。

见陈圣吃惊,林冲苦笑道:“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上次冲阵大家都未曾着甲?”

陈圣还未说话,裴元绍接口道:“别说了!都是怨我。大家不着甲,是为了提高马速,毁了罗马人的攻城器械就回,偏偏我恋战,导致变成了恶仗,人无铠马无甲,吃了好大的亏。”

扈三娘叹息一声,伸手拍了拍他:“算了,小裴子,还是我等疏于训练,才有这样的事情。再说罗马人反应十分迅捷,就算你不恋战,我们也未必能及时回来。”

林冲道:“所有的老弱已经尽量藏好了,现在这里的兄弟,都是能战的。罗马人势大,唯一之计,就是冲透敌阵,再擒他几个重将回来,和他们谈判。”

朱家点头道:“林兄弟说的不错。毕竟霸器不在我们手上,只要抓他们几个重要角色,谈判的希望还是有的。”

索超急道:“莫多言了,敌人顷刻即至,陈圣兄弟,有阵亡兄弟的盔甲,我们捡了幅身材差不多的给你,你快快传上,我等这边出发。”

有人便牵过了大脏马来,大脏马看见陈圣,顿时高兴起来,跺脚甩尾,就往陈圣身前凑来。

这马却被马夫洗得干干净净,从头到尾雪一般白,一根杂毛也无,和其它马一样批了皮质马铠,马鞍上还挂着一幅甲,看来就是给陈圣准备的。

陈圣摸了摸马头,心中着实喜欢。顺手取下盔甲,就开始往自己身上套。

穿盔甲是门技术活儿,没人帮忙难穿的很,陈圣笨手笨脚套了半天,还是扈三娘跳下马来,帮他着好了甲,这才一起上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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