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第146章 22小节 我要讲鬼故事啦(1/1)

想睡觉,但显然已是不能了,只好勉强站起来,找些事做。

这种情况是少见的,但是艰难。坐着睡不着,一站起来,立即又疲倦,眼皮似乎因为陡然的上升,还没能改变一开始处在的静默的状态,惯性将它猛力压了下来。

我在想我要是能变成一匹马就好了。可惜我属蛇。

我属蛇,这也只是我生肖属性的一部分。你可能会奇怪,怎么叫一部分,一个人就一个生肖嘛。但是在我这里什么都变得特殊了。现在的问题是,我不知道我到底该是属蛇还是属龙,就像生和死的问题,对一个哲学家而言一样。

我一直以为我是属蛇的,我对朋友也这样讲。但是有一天我回家,我妈居然找了个算命先生来。那先生是我大伯的兄弟的另一个哥哥的远房亲戚,所以也算是我家的亲戚了。他一见我生辰八字,竟然就说我是属龙的,我一听就吓傻了。龙是要飞上天的,高处不胜寒。而且爬得越高,摔得也就越重。我还是觉得属蛇,在草丛里爬来爬去的稳当。

老先生一下就急了,我从来没见过这么敬业的算命先生,一想,他给我算命是不要钱,免费的,况又是亲戚,肯定没必要说假话。但是随后我的问题就来了,我以后到底是属蛇还是属龙?属蛇属得好好的,突然蹦出个龙的说法。

“属蛇是没错,按照公历就属蛇。但用阴历,你就属龙。”

“那我们用的什么历啊?”

我不知道怎么会问出这么弱智的问题。我一直以为一个国家用一种历法就够了,历法一多,时间就混乱了,就好像一个原始人他即能歌又能舞,歌舞是不分家的。一进化到现在,歌是歌,舞是舞,看得人眼花缭乱,歌不是歌,舞不是舞,不知所云了。

我倒是愿意用阴历,不是标榜说自己怎么爱国,关键是那阴历后面他有个龙,谁不愿意往自己脸上贴金啊?但是那外国的一闯进来,我的身份立即就从天上掉到了地下。要不是现在禁用枪,我早拿大炮去逼着那群外国人改用阴历了。

那老先生看着我,一脸的疑惑,他一定是在想,我高兴糊涂了。我高兴是高兴,但是我还没糊涂。

“那你对外就用公历,对内就用阴历。”

“这怎么说?”

“做人要低调嘛,你要嚷到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你属龙,万一飞不起来,只能往草丛里钻,那多丢脸。”

那倒也是。不过这个外和内到底谁是谁啊?最后的结果还是只有我一个人知道自己属龙,但是对外就矛盾了。

不过也好,这东西拿来作心理安慰还是相当有效的。直到再后来,我终于知道龙也还是蛇的一种,只不过不用爬着走,变种而已,才终于尘埃落定。那我还是属蛇算了。

这个完全是出个人意愿,绝对不是被逼迫的。虽然自愿,到底还是有些不舒服。就好像一个乞丐的儿子,本来乞丐做得心安理得安安稳稳兢兢业业,结果突然一个人跑出来对他说他是皇帝的儿子,正当他也准备承认说自己是皇帝的儿子时,那人又说,他搞错了。这不是拿人命开玩笑吗?这种得而复失的心情,任你再怎么能阿Q,也安慰不过来。

是谁说过有一句话,我突然忘了是什么话。但是一想起那句话,感觉就不怎么像人说的,至少不是在白天说的。应该就是这样,在后半的夜里,对着白惨惨的灯自言自语,因为那话很有些鬼邪的成分在。

我似乎忘了有过一件事,我小时候常常不被我爸打,但常常被我妈打。这里面具体原因,从小到大,我现在都猜不出来。

有一次我被我爸打的时候,我就不服气了。我从来没被你打过,你为什么打我呀?似乎只有经常打人的这个人才能有继续打人的权力。但是我爸不管我的这个理论,他就是习惯要打破常规,就好像我妈从来都打我们屁股,而他一来就打我手心一样。

于是我那时候就知道发明创新,就是专用在打人这上面的。

我顺着田坎地沟跑,这也是创新,我妈打我,我都只有跪着挨。你要知道,农村自家门口往外迈步子都得小心一点,稍不注意就一只脚踩到人家田头里去了。他就在后面追,虽然那会人是小,但是你要知道上天绝对公平,给了你这,就未必给你那,就像给了一个女人年龄,就不能给她美丽,我们知道红颜都是短命的嘛。

所以上天注定我爸撵不上我,可是一等到晚上,我想他撵上我都不成了。上天注定我只能露宿荒野,并且注定,我撞鬼了。为了发扬人道主义,尊老爱幼,老弱病残请走开一边,留下心理阴影,可不是我的本意啊。唯物主义者,也请走开一边,现在要讲鬼了。别说我没通知啊,待会儿要骂我吓人,或是骂我唯心的,那我可就不高兴了。

我撞鬼了,结果那鬼一见到我,反是被吓跑了。都没看清楚长什么样子,真是遗憾。人生能遇几回鬼啊?吓跑也就罢了,问题是我都不知道是怎么将他吓跑的。

原本还想着知道是怎么将他吓跑的,以后也可以照样搬过来去吓吓人,哪知道,他速度也太快了。

可惜,我没有看清楚鬼长什么,现在在这儿就没什么可以写了,真是失败啊,本还以为可以描摹一下鬼的样子,来凑点字数,现在想凑字都不成了。难道我长得比那只鬼还要可怖,还要面目狰狞?

我只记得我当时倒在一边的草堆里,正准备睡觉。那鬼过来看见只有两只脚在草堆外面露着,估计做鬼的心都很虚,吓得啊啊叫着跑了。

这一段传奇经历一直被视为我的最宝贵的生命成分,被我一直从小学炫耀到高中,又耀进了大学,没事就要拿出来在女孩子面前晃晃。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不知道那鬼真是的模样,引以为生平一大憾事。每每在女孩子面前,也不能将他们吓得全花容失色,两股战战,身软倒地,不能彻底英雄救美,以为生平第二大憾事。

想想,一直到什么时候,我才没再拿出来炫耀呢?哦,记起来了,大三那年,我再次讲这传奇经历的时候,被一个女生跳出来打断了,那之后就不敢再在人前卖弄了。

“你时不时的就把那个鬼挂在嘴上,难道她长得比我还别致?”

旁边有人立即补充了一句:“她是说美丽。”

这问题我不知道怎么回答。用事实说话吧,两个非同类不能比较,非要我比较,人家那鬼丑是丑,可丑得真别致,那也是一种美啊,还震撼人心呢。这个女生嘛,美是美,可这年代的全是美女啊。如果你要我用一个善意的谎言去掩盖真象,那我只能说你为何一定要逼我讲真话呢?由此可见,讲真话的难度,比生和死之间的矛盾更为尖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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