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17 血脉(1/1)

历史的车轮不断向前行进,人生百态,花样纷呈,匆匆又过了三个月,时令已经到了饮伏茶、晒伏姜、烧伏香的大暑时节。

大暑处于三伏天的中伏前后,是一年中最热的时节,九州各地除了幽州最北这些常年寒流不断的州郡,稍微凉爽一些,其余地区特别是扬州、荆州、交州各地,酷热难耐。

不过刘辩所待的云顶草甸倒是颇为凉爽,没有一丝暑气,加上他为了稳固二品宗师境界,正光着膀子站在剑瀑下练剑,更是浑身清爽。

“练刀一徒,要有刃背逆转的灵活,吃剑还剑的气势,还要有前手定方向后手定中央的稳固……”

剑瀑中有一个骨瘦如柴的糟老头子,拿着一个酒葫芦悠哉悠哉的躺在剑瀑最中间,一边嘿笑着喝酒,一边唠唠叨叨的说一些话。

正在剑湖中拼命向前游动的数千江湖侠客寒门剑士们,无不露出了崇敬的目光,剑瀑中央可是势头最猛的地方,冲击力少说也有个万钧神力。

若是一般江湖人或者胡车儿这种力能扛鼎的猛士,能不被压成肉酱,都算他是霸王重生真武转世,想要像他这样悠然自得,简直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神迹。

不过念及他的身份,见怪不怪了,剑断昆仑的王老剑尊可不就得这样,要是和普通人一样,随随便便就被瀑布压的粉碎,那才奇怪。

老酒鬼本来想趁着梅雨季节来之不易的好天气,学老门房找个地方晒晒太阳,架不住小孙女的要求,只能挺着老胳膊老腿的去指点刘小子练武,这样反倒是激励了数千江湖侠客寒门剑士练武的激情,始料未及。

吐出一口酒气,临近身前三寸自动分叉的瀑布,分流口再次向上挪移了一寸,洋洋得意的笑道:“剑道讲究个精诚,精诚至,可知剑之动静虚实,可知剑之势发顺逆。”

“练到既精既极的境界,便可知剑之如意灵犀,这也是剑道前两个境界的来意。”

“不过要想达到剑转如意的境界,极为困难,一千个修习剑道的天才里面,不见得能有一个。”

“因此,剑道天才往往都去修炼大智若愚的剑术,毕竟只要能够熬得住苦工,以剑术进入三品、二品,甚至越过一品金刚境直入指玄都没有问题。”

“正因为练的人少了,恶性循环之下,除了越国剑炉的道剑剑甲越嶽,世上没几个能够看的过去的剑道高手了。”

有些感慨于剑道迟暮,剑术兴起的老酒鬼,不禁多灌了两口,正如三十年剑道大兴,剑术倾颓一样,风水轮流转了。

那日,刘辩以刀代笔手书了一百零八飞白书,隐隐约约已经摸到了如意的门槛,相辅相成之下,刀术境界突飞猛进。

历经三个月的勤学苦练,已经能在太史慈手中走过几十个回合了,从二三流进入了当世一流行列。

从他真正练武这才几个月,就有了这番成就,饶是见惯了各种天才奇才的老酒鬼,也不由的啧啧称奇,念叨一句要是早个三十年碰见刘小子,说不定会成为自己的关门弟子。

说起太史慈,刘辩忍不住喜滋滋的眉开眼笑,不愧是在将星闪耀群英荟萃的三国时代杀入前十的猛将。

凭借一身野路子修为硬是达二品宗师境,后来老酒鬼实在不忍心这么好的一块玉胚,活活的浪费掉,在他悉心调教下,三个月的时间便突破到了一品伪金刚境。

不过这也是他应得的,因为太史慈练功勤奋的有些过分了,一天只睡两个时辰,每天天还没亮便早早来到剑瀑下练功,晚上所有人都睡了他还在练。

如果不是刘辩找来大量人参虎骨之类补充元气的灵物,太史慈说不定早给耗死了,但他疲惫的精神是怎么撑下去的,一直是困扰刘辩的问题,除了睡觉以外,这个可没办法用药物去补。

两个月前,争强好胜的胡车儿兀突骨两人,为了在主公面前证明自己也行,主要是胡车儿怕丢了扛旗人的位子,便学起太史慈开始没日没夜的练武。

不到七天,俩人直接瘫在地上呼呼大睡了三天三夜才缓过来,这两个不服输的货为了掩饰自己的尴尬,说了一句自己需要的是血脉,不是勤奋练武,便又恢复了正常的作息。

知道自己几斤几两,练功刚好卡在极限边缘的刘辩,注视不远处瀑布中打的虎虎生风的两个魁梧汉子,赞叹道:“血脉还真是个好东西。”

“北人生来身材高大魁梧,多出武将,军国大将军中的皇甫三杰,凉州三明,董卓、丁原之流全是北人,只有一个是南人。”

“南人生来头脑灵光,精于诗词歌赋,出现了许多大文豪大谋士,水镜先生司马徽、庞德公、黄承彦,还有以后的智圣诸葛亮,全是南人。”

“可见代代相传的血脉,对一个人影响有多大。”

“作为夸娥氏和蚩尤后人的胡车儿和兀突骨,更是把这种影响发挥到了极限。”

“双双突破到下一个境界不说,还获得了祖辈披荆斩棘与猛兽与天地斗争的经验,武技达到了一流武将穷其一生才能达到的极限,守正。”

“这可是能够抵御世间几乎所有常规招式变化的高深境界,一流中佼佼者,往往需要苦熬数十年才能达到,他们俩吃顿饭的功夫就达到了,实在是有点可怜那些兢兢业业练武的武将了。”

转念一想,自己也在这个行列,不禁笑了一声,看到身边连吃饭都闲浪费时间,恨不得把一天当成一个月来使的太史慈,心情平复了许多。

天赋异禀的人总是少数,大多数人都是普通的,没有什么特殊的天赋,那就好好努力便是了。

按照老酒鬼的话说,太史慈的天赋只能算是很出色,还没达到惊才艳艳的地步,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靠的便是朝夕必争的劲头,而他正是看中了这一点。

要是把天下第二公孙曲阿那种天赋绝颠人物和天赋上等的太史慈放在一起,列仙评上的老怪物不约而同的会做出同一个选择,收太史慈为徒。

因为只要努力了总会有收获,总有一天会超过那些曾经嘲笑过自己的人。

一步一步脚踏实地的前进,胜过一步登天。

毕竟步子大了,容易扯到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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