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1/1)

贺厉诚憔悴了许多,穿着白色病号服瘫坐在墙边的他,蜷成一个小小的影子。

离歌走进病房,将手里的花束放在他病床上,“你怎么样?”

贺厉诚抬起头来,黑眼圈比以前更加严重不说,眼睛里还全是红血丝。

“当啷”一声,他手里的枪落在了瓷砖地面上。

离歌拿捏着,不知道自己该不该过去扶起他,“要我扶你起来吗?”

贺厉诚摇了摇头。

窗台边还有打斗过的痕迹,放在上面的盆栽绿叶歪七扭八,窗帘被扯下一小半,尴尬地悬在空中。

离歌站着,贺厉诚抬起手腕看手表,“我已经报警了,三分钟后,阿明他们会过来处理这件事情。你要有什么话,最好在三分钟内说完,我不想牵累你。”

离歌很想问他,好好的,他为什么要杀那个叛变卧底,但话到嘴边,又变成了,“那个叛变的卧底,怎么会在这里?他不是应该已经被收监了吗?”

贺厉诚红着眼睛看她,“是我替他申请在精神疾病治疗的,这么多年的生死兄弟,我不希望他下半辈子都在监狱里度过。”

这…这算不算滥用职权?那个叛变的卧底,精神上应该没有什么问题吧?

离歌顿时没有话说了,她站着,听到身边有细小的声音,“嘿嘿,我知道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哦。你想知道吗?”

是身侧桌子上的葡萄在说话。

离歌知道技能【证物有言】已经启动了,于是轻声问它,“你说吧,我想知道。”

那颗说话的葡萄从葡萄串上滚落下来,问葡萄串不远处的榴莲,“榴莲大哥,刚才的事你也看到了吧?能不能帮个忙,和我一起重现给这位美女看呀?”

桌子上身型巨大,身上裂了好几个口子的榴莲慵懒地抬了抬眼皮,“我尽量。”

葡萄和离歌说,“你可看好了,一会儿我要和榴莲大哥开始角色扮演。我扮演的是掉下楼的那位,榴莲大哥扮演是拿枪的那位。”

离歌点点头,葡萄和榴莲开始角色扮演。

葡萄(叛变卧底):“你把我弄成精神病关在这里是什么意思?你是署长,所以连监狱都不让我坐了吗?!”

榴莲(贺厉诚):“监狱里条件不好,你的腿有风湿病,去了那里容易复发。而且,我不想让他们知道你染上了du瘾。”

葡萄:“我是叛徒,我为了活命吸了黑帮老大递上来的du品,还指证、害死了两个兄弟!我没资格住这么好的病房。我愿意去监狱旧病复发,你就让我去吧!”

榴莲:“......”沉默

葡萄(忽然激动起来):“你随身带枪的习惯还是没变啊?正好,我不想活了,你杀了我吧!来啊,枪口就抵在这儿!”

葡萄费力在自己圆不溜秋的身上找心脏的位置,虽然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开枪啊!我对不起你和其他两个兄弟,我意志力薄弱,没有完成任务反而倒戈。我该死!求你杀了我吧!”

葡萄声情并茂,边说边在桌子上仰躺着费力地动。

迟钝了两三秒后,它爬起来:“榴莲大哥,这时候我已经扳了你的枪了。”

“哦。”榴莲声音低沉的,有些倦怠,“蹦,枪响了。”

葡萄立即重新躺下,快速撕开自己果皮一角,用力挤了一些葡萄汁出来,“我…我….”

它顺着葡萄汁顺溜地翻了个身,没再说话。

这意思,是表达它扮演的叛变卧底中枪流血死了?

离歌转身看那个窗台,按葡萄和榴莲说的,之前是她错怪贺厉诚了,他没杀叛变卧底,那人应该是自杀的。

她向前走了几步,往下望,底下围观的人,密密麻麻地又多了许多。

贺厉诚说,“三分钟快到了,放心,我不会有事,你走吧。”

“那你多保重。”

贺厉诚垂下眼帘,什么话都没有说。

离歌往后退几步,拿走了自己带来的花束。

躺在桌子正中央,身下还有许多紫红色葡萄汁的葡萄,慢慢翻过身来,舔了一下嘴角,语气兴奋极了,“榴莲大哥!我好甜啊!”

榴莲:“…哦。”

***

晚上睡觉前,离歌接到李明的电话。

他首先谢谢了她替他探望贺秉前辈,后又告诉她,下午发生的事情,正巧被住院大楼外的监控摄像头拍了下来,贺厉诚被证实没有杀人嫌疑,不会被起诉。

只是——

“因为休假期间非法持枪间接导致他人死亡,和涉嫌伪造罪犯精神病史,再加上老大他这段日子精神状况很不稳定,上面很可能会撤销他的署长职位。”李明颇为惋惜地在电话里说,“再糟糕点,老大可能以后连警察都做不了了。”

还没等离歌说点什么,李明就要挂电话了,“总之,老大他以后仍会在朱医生的医院里接受心理治疗,你要是有什么事情,随时可以找他。”

听着手机里急促的电话挂断嘟嘟声,离歌问系统:【a市警署没了贺厉诚,会怎样?】

系统回答:【无论什么组织,只要失去了团队主心骨,就容易溃散。】

末了,它说:【贺厉诚那边具体情况不明,可能涉及警署内部权力斗争,本系统严厉要求宿主不要蹚这趟浑水。】

离歌表示,她就没想过要蹚浑水。

贺厉诚性子粗暴,有时候过于武断,指不定不当警察,才是他美好人生的正式开始。

收拾了自己躺在床上,离歌照常进入副本任务攒生存时间。

***

恐怖小说作者发现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从最后几章找到逻辑漏洞复活朱心后,已经好几天没有更新了。

这一回的副本任务,离歌仍被系统君送到前面几卷。

吐出嘴里的一口黄沙,离歌跺一跺脚,看向眼前的漫漫黄沙。

这一卷,离歌记忆犹新。

这个沙漠前面的最尽头,是一个监狱。

监狱里关押了许多犯下重大罪行,等待处决的罪犯。

十几年前,有一个连环杀人凶手从监狱逃脱,躲到了沙漠最中心。

因为单凭一己之力,很难渡过这个沙漠。狱警们又在沙漠中努力搜寻了半个多月,没有找到逃脱的罪犯,所以误认为他已经死在沙漠中,没有再追究。

然而,那个罪犯不仅没有死,还在沙漠中隐姓埋名,建了一个小旅馆,仍然干他的老本行,杀了不少进沙漠游玩的人。

祖国大地那么多美好景致,哪里不是风光旖旎?

为什么偏偏要到荒无人烟、危险丛生的沙漠游玩?!

离歌拍掉自己肩膀上的沙子,看向不远处,拖着个大南瓜,慢步向她走来的邋遢男人。

他头顶字样是【罪犯】。

离歌朝他走了过去,“你好,请问你是住在这里的人吗?”

这里是沙漠啊!谁会住在这种鬼地方?!

罪犯低着头,只听到来人询问的声音,还以为是附近哪个村庄的村妇,抬头一看,竟是一个清清爽爽的漂亮女生。

这么水嫩的女孩子…要是能在路上带着当做粮食就好了!

在监狱里关了许久的罪犯,顿时有些反应不过来,“啊?是…不不不,不是,我不住这儿。”

离歌遗憾地“啊”了一声,“我来这儿旅游,不小心和大伙儿走散迷路了,也不知道怎样才能走出这个沙漠。”

罪犯心脏咯噔一声,“大妹子别怕,我知道怎么出去,你跟着我走就行了。”

离歌注意到他的嘴唇干裂,“你好像很口渴,你没带水吗?”

从监狱逃出来已经是十分困难了,还带水?

罪犯抹了抹自己的嘴唇,“我没带水,你带了?”

离歌摇头,他说,“别担心,我有这个!”

他抱起他的大南瓜,小心翼翼地翻开,给离歌看。

南瓜的底部,被他挖了一个拇指大小的洞,洞又用杂草塞紧了。

他小心翼翼地拔出杂草,用食指扣了一小点南瓜瓤,“要是饿了渴了就吃这个。我出来的时候,在农田里摘的,很甜的!”

离歌面无表情点头,“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这沙漠绵延千里,平常人想进来,必须备好足够粮食和清水。

而他一个身上什么都没有的罪犯,居然逃到了沙漠中央,还定居了下来,简直不可思议。

原来他是一开始拿不易被风干的南瓜当做水源和粮食,后又劫取游客们的物资。

可能连游客的尸体都利用上了。

求生能力真强!

既然这个南瓜对他来说这么重要,她就先把它抢过来。

离歌低头问正小心往洞孔塞上杂草的罪犯,“我渴了,能给我吃点南瓜瓤吗?”

罪犯犹豫,“我就只有这一个南瓜…..”

可看见离歌水嫩嫩的脸蛋,又变了主意。

要是路上南瓜不够吃了,还可以吃这个傻姑娘,他决定先和她建立信任关系。

他爽快地将南瓜递给离歌,“你小心点。”

离歌假意点头,拿起南瓜,掂量了一下重量,将它举过头顶,重重砸在了低着头琢磨南瓜味道的罪犯头上。

罪犯被砸得晕乎乎,离歌的语气也冰冷了起来,她一手抱着南瓜,一手提着他的脚往前拖,“其实我认识路,看在你好心给我南瓜吃的份上,我可以带你离开这里。”

她开始往前走。

罪犯晕乎乎的抓住沙子,“大妹子!走错方向了啊!沙漠出口在你后面呢!”

前面是他好不容易才逃出来的监狱啊!

离歌语气不变,“你的南瓜现在在我手里,你要是不跟着我走,我随时可以把你扔在沙漠里,让你变成一具干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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