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了霍晚晴的电话,向日又打给了李贞兰。
等了一会,电话才接通。
“……有事吗?”李贞兰的语气中带着一丝小心翼翼。
向日有些无语,明明是她打电话给他,现在居然反问他有事吗?她是有健忘症,还是故意这么问的。
“贞兰,昨天是你打的电话给我。”向日提醒道。
“那是林小姐……”李贞兰话没说完,旁边忽然传来一个犹自带着怒气的声音,“是那个混蛋的电话,给我!”
接着电话似乎被抢走了,然后林毓秀林大小姐的声音清晰地传了过来:“喂,你总算舍得现身了吗?那天你是怎么说的?明明告诉我今天就要出发的,昨天打电话给你问你订的今天几点机票,居然人都找不到,你是不是不想带我回国,如果是的话,你跟我爸说清楚来,我才不会求着你带我回去……”
一连串鞭炮似的抢白,“炸”得向日也有些火大,不过想了想,还是冷静了下来,毕竟是他放了对方鸽子。
“昨天出去了,而且手机也没电了……”向日解释着,但林大小姐却不等他把话说完,直接打断他,“那到底什么时候出发,你给我一个准确的时间。”
“明天回去,我会订好机票,等订了机票,再通知你。”如果不是之前答应过林老板,这样的小丫头他还真是懒得伺候了。
“好,这可是你说的!”林大小姐说完这句话之后,声音就没了,然后电话那边传了杂音,可能是她把电话交给了李贞兰,接着李贞兰的声音传了过来,“你好……”
“你和林小姐在一起?”向日当然知道两人现在就在一起,他只是好奇,没在的这一天多时间,李贞兰都和林毓秀混在一起,想必昨天就是林大小姐拿了她的电话拨打给自己,所以刚刚李贞兰才会有那样的反应。
“嗯。”电话那边的李贞兰轻轻应了一声,忽然有些意义未明地问道,“你明天就要回国了吗?”
“是的。”向日听她这样问,忽然心中一动,口花花了起来,反正现在又不是面对面的,“你是不是不舍得我回去?怕一个人会寂寞是吗?”
或许是被他的话给震惊到了,电话那边的李贞兰沉默了一会才说道:“我不是一个人,我爸爸妈妈都在。而且我也不可能会舍不得你,你早点回去才是我希望看到的,哼!”最后一声冷哼,似乎把她的不屑完全表达了出来。
“这么说也太绝情了吧,别忘了你现在的身份,你可是答应了要做我的女人的。”向日心里倒没有什么不痛快,李贞兰会有这样的反应完全是正常的,他也没奢望仅靠那天说不做那种“生意”就可以令她对自己倾心。
“好了,我要挂电话了。”李贞兰似乎怕他再说出什么让她难堪的话,说完之后,便把电话挂了。
向日收起了手机,先去浴室里洗了个澡,换上了一身干净清爽的衣服,这才出了门。
……
在爱丽丝家里待了一下午,顺便也通知了她明天回去的事宜,虽然这令爱丽丝的父母很不舍,但两人想到爱丽丝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回来看望他们,便没有再说什么。
晚餐就在爱丽丝家吃的,吃过之后,从她家出来,已经华灯初上了。
向日坐车赶到了百老汇大道,下午答应了霍晚晴,今晚要陪她看喜剧的。
约好的见面地点就在百老汇的中心地带,是第42街的时报广场附近,这里是剧院的云集之地,周边起码有不下几十家剧院。
时报广场属于最繁华的街区之一,因《纽约时报》早期的总部大楼设立在这里,才有这样的名称。大量耀眼的霓虹光管广告,电视式的宣传板,这些都已经成为了象征纽约的标志。
走近时报广场,四周到处都是色彩绚烂的霓虹灯还有街头艺人,那些艺人的身边也聚集了不少人。
对于这些街头艺人,有的是真的因为生活的关系而不得不出来卖艺,而有的则是希望通过表演,可以让一些人欣赏到他们的价值,从而踏上剧院的舞台,或者直接被电影公司看上,那更是通天之路。
不过这种情况很少。
向日一边饶有兴致地欣赏着这些街头艺人的表演,一边在找着霍晚晴之前告诉过他的那间剧院。
找了一圈,似乎都没有找到,不过却也让他碰到了一个熟悉的人。说是熟人还谈不上,主要是他认识对方,对方绝对已经不认识他了。
那是个留着棕红色长发的女人,看上去二十多岁不到三十岁,头发略微带着些卷曲。
只是与之前见过的不同,现在的她换上了一身长裙,脚上踩着高跟鞋,头发也经过精心整理,高高地盘在头上。
化了淡妆,原本还算漂亮的脸蛋更是增色了几分,显得非常精致。完全没有一点在飞机上看过的那种邋遢的感觉,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
向日也是因为敏锐的观察力,加上新得到的精神异能,让他一眼就确定了这个已经大变样的女人就是飞机上的莎琳。
不过可能是多看了对方几眼,莎琳也注意到了这个亚裔的少年人,此时她正站在一家剧院前面,似乎也在等人。
巧合的是,向日要找的剧院,就是这里!
看了看门口,并没有见到霍晚晴的身影,估计那个女人还没来。
“嗨,你好。”或许是见他刚刚打量过自己,现在又走到了身边不远的地方,莎琳朝向日招呼道。
“你好。”向日礼貌地回应道,心里非常肯定,对方绝对不会把他认出来,不说两人之前在飞机上的见面,他是戴着头套的,还有帕丁森的精神异能,她在飞机上的那段记忆也被清除了。
而这才是最古怪的地方,丢了那么一大批黄金和珍宝艺术品,出现在飞机上的人现在居然有空约人看戏剧,而不是被FBI请去喝咖啡,这显然不符合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