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1 他要那根棍子(1/1)

夜色渐浓。

村庄的宁静被一个人的归来给打破了,蝉鸣带来的些许清凉并不能浇灭人们心中的热情。

“听说了吗?村东头老温家的孩子从外国留学回来了。”

“是啊,他家老大真是有出息了!”

“可说呢,那孩子从小就是块读书的料,我早就说过,他长大了准有出息。”

“你们去看过没有?温老大从外国带回来不少稀罕东西呢,好些东西都没见过!”

“你岂止是没见过,只怕连听都没听过吧!”

“哈哈哈……”

人群在一阵哄堂大笑中继续着这茶余饭后无聊的闲侃,没有人看到,一颗小小的脑袋从人缝中缩了回去,随后一道矮小的身影向着村子的东头飞奔而去。

这是公元2024年极其普通的一天,对七岁的王恪来说,唯一特殊的只是今天他生日,早上吃到了妈妈给他做的最喜欢吃的葱油饼,里面还放着核桃仁,其他的并没什么不同,一如平常,比如说中午他还因为不听话挨了爸爸一通胖揍。

王恪也住在村东头,人们说的温家老大其实是他的邻居,名叫温世雄,王恪不懂留学是做什么,但他知道温老大去的不是人们说的“外国”,而是一个叫做英国的很远的地方,他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是因为三年前温老大回过一次家,给过他一块他有生以来吃过的最大也最甜的糖。于是王恪便牢牢记住了英国这个地名,因为那里有最好吃的糖,让他心生向往。

温家依旧笑语宴宴,附近的好几家人都在这里叙话,看到父母也在,王恪躲躲闪闪的站在门口没敢进去,中午刚刚挨打,看到父亲时他心里还是有些发怵。

“是小恪呀,快进来!”

温家老大抬头看到了王恪,招呼他进了门。看到父亲瞪了自己一眼,吓得赶紧躲到了妈妈身后。

看到王恪仿佛受惊的兔子一般,温老大不禁笑了起来:“怎么了,小子,又挨揍了?我看咱村所有的小孩里面也就数你小子最淘了吧。”

看到儿子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王恪的母亲笑着说:“可不是嘛,这孩子淘的简直没边了,今天他生日,他爸忍了又忍,最后还是没忍住,又揍了他一顿。”

“小恪今天生日呀,来,跟叔叔到房里,叔叔送你一件生日礼物。”温家老大朝王恪招了招手,示意他过去。

看到丈夫想要张嘴,王恪的母亲横了他一眼后,又推了推儿子,示意他可以跟着去。

“不可以乱要叔叔的东西。”王恪父亲还是没忍住,训斥了儿子一句,又被妻子瞪了一眼后,这才不情愿的闭上了嘴。

温王两家住的极近,这些年温老大在外念书,父亲为了给他凑学费一直在外务工,家里的农活都是王恪一家帮衬着,对此温老大一直心存感激,而且他一向看王恪这孩子投缘,所以也就毫不吝啬的将自己从英国带回来的东西全都拿了出来,摆在他的面前。

“来吧,小子,喜欢什么,自己随便挑一样。”

对从小在村里长大的王恪来说,这里有太多的东西闻所未闻,简直可以说是琳琅满目。眼珠子转来转去,最终他的目光定格在了一个立在旁边的长条形的黑盒子上面。

“你知道这里面是什么吗?”一眼看出王恪想要的什么,温老大不由得一愣,看到这孩子点了点头,他就不由得更奇怪了,“说说看,这里面是什么?”

“是一根长长的棍子,是用来戳球的,就是……就是这样,戳一颗球,让它把另外的球打到小洞里去。”看到温老大饶有兴味的看着自己,王恪手忙脚乱的连说带比划着,生怕温老大不信,又补充道:“有一次我在电视上偷偷看过的……爸爸总也不让我看电视。”

“你确定要这个而不是其他这些?毕竟你连它是什么都说不清。”温老大指着旁边的一些英国特色食品和两三样新奇的小物件说,其中就有一大包王恪最喜欢吃的那种糖。

“我已经不是小孩子了。”一眼认出了那种糖的包装,王恪偷偷咽了口口水,还是坚定的摇着头。

哭笑不得的将一根球杆从盒子里取出来,连接好了,无比珍重的递到王恪手中时,温老大郑重的说着:“记住了,这个东西可不是棍子,它是一根球杆,台球的球杆,而这一根,即便不是世界上最好的,也一定是数一数二的,因为它原来的主人叫做罗尼?奥沙利文。”

“这个什么李文,他是什么人?”王恪歪着头,很好奇外国人的名字为什么这么长。

“不是李文,是利文,奥沙利文,他呀,可以说是这个世界上最好也最天才的台球选手,他是一个传奇,无敌的传奇。”温老大摸了摸王恪的头,脸上挂满了回忆的神情,带着王恪在床边坐了下来。“你小子太会挑了,这根球杆可以说是我带回来的所有东西中最有纪念意义的了,这样,你先听我讲一段故事吧。”

小王恪乖乖坐了下来,手里摩挲着光滑的球杆,把它紧紧抱在怀里,望着温老大的目光中满是崇拜和期待,从大人们的言谈中他知道,温老大是村子里最厉害的人了,他讲的故事一定很好听。

你永远无法了解这种崇拜对少年人有着怎样无与伦比的魔力。而对温老大来说,这个对他接下来的话很可能全然不懂的小家伙,或许就是最好的倾述对象。

“我刚到谢菲尔德,哦,我是在英国的谢菲尔德留的学。我到了哪儿的第十三天,天气很糟,下着很大很大的雨,我在公交车站等车,等车的过程中,我看到了一个很美丽、很美丽的姑娘,她有一头深棕色的长发……后来我知道她的父亲就是大名鼎鼎的奥沙利文,这根球杆,是他父亲打最后一场比赛时所使用的,她知道我喜欢斯诺克——斯诺克是台球比赛的一种,也可以说是最高层次的台球比赛——我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就把这根球杆送给了我留作纪念。我们,是再也不可能见面的了,我留着它,也不过是徒增伤感罢了。”

“好了,把它拿走吧,它是你的了。”用一种无比悲伤的语调讲述完这个并不美丽,对一个七岁的还在来说一点儿都不好听的故事后,虽然明显有些不舍,温老大但还是很豪气的选择了放手。本来就是意外之得,或许它注定就该属于眼前这个孩子呢。

被自己无稽的想法逗乐的温老大无论如何都不会想到,他此刻无意的慷慨,却在十余年后成就了一段怎样的佳话,最后更成了两段传奇之间最佳的注脚。

……

“有机会带你去打一次真正的斯诺克。”

温老大对王恪的这个承诺最后并没能实现,回国不久,他就在南方的大城市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随后就举家迁离了村子,据说他搬家的那天还找过王恪要履行这份承诺,但王恪那天恰好上山去玩,因此就错过了,为此王恪还大哭了一场,并为此黯然神伤了好几天。

少年的悲伤很快就会过去,但是从此之后,王恪深深记住了一段故事,还有一个很奇怪的外国人的名字和一个听起来很有传奇色彩的地名:“火箭”奥沙利文,英国克鲁斯堡。

时光荏苒,眨眼之间,王恪就该到镇上去念初中了。大人们永远不会想到,这个孩子所表现出来的雀跃并不是因为以全镇第一的成绩考取了初中而受到了所有人的交口称赞,而是他早就打听过了,在镇子上就有一家他做梦都想去的台球厅。如果王恪的父亲知道自己优秀的儿子居然一心向往着要去那种“坏”地方,为了防止他“变坏”,估计会毫不犹豫的把他的腿给打折。

这个世界上最奇妙的也许就是如果,因为这个世界上从来就没有如果。该来的终究会来,如同命中注定。

这天就到了镇上初中开学的日子了。一大早,父亲将王恪送到学校后就离开了,任由他自生自灭,这些年下来,王恪也习惯了父亲对自己这种“平时放养,关键时刻上手”的教育方式,并且成功幸存了下来。

报名,缴费,随后拎着一个书包优哉游哉的推开了宿舍门。

父亲教诲过他,第一天就应该早早去,先把宿舍打扫一遍恭候其他舍友,让大家一来就有一个好心情,这样日后才方便交往。虽然害怕父亲,可是王恪一直都认为父亲的话全是对的,只是一开门,他就愣在了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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