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4章(1/1)

这时,妈妈也闻讯赶了来,抱住我放声大哭:“海燕,海燕,这到底是为什么啊?你不能死,你不能撇下我和海鸥,你要是死了,可叫我们怎么活啊?”

我很惭愧,原以为妈妈很讨厌我,没想到她竟然这么在乎我。她紧紧抱住我的手,仿佛一松开,我便会飞掉一样。坚持很久的眼泪终于夺眶而出,我轻声说:“妈,现在没事了,我们回家吧。”

回到家,妈妈连抹眼泪边连声问我:“海燕,事情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刘军呢?你今天不是和刘军去登记的吗?”

我痛苦地说:“我们没有登记,我和他,己经分手了。”

我妈只是叹了一口气:“分就分吧,强扭的瓜不甜。刚才跟你大婶聊天时,你大婶以为这门亲事肯定成了,说话也就没什么顾虑了。她告诉我,其实刘家一开始就没安好心。是你大姨那个大嘴巴把你赚了三万块钱的事情说了出去,你大婶和刘军闲聊时,又说了出去,刘军妈回家和家人一合计,就找你大婶过来提亲,这家人都不是厚道人,你就是嫁过去也没好日子过。”

我苦涩地说:“我们正要登记,他女朋友过去找他,那女孩己经怀孕了。”

我妈悔恨交加地说:“我以后再也不逼你相亲了。这件事也让我想明白了,各人有各人的缘份,老天早就安排好了的,急也没有用。”

自从我回家,这是我妈第一次和我说这么贴心贴肺的话,我委曲地扑在我妈怀里,放声大哭。

好在钱不给刘军了,我又可以到“中兴商场”卖童装了。可是当我打电自豪感给二嫂时,她却说档口己经被别人租去了。电话里,二嫂虽然不停地埋怨我,但还是答应有好的档口,会帮我留意的,这让我多少安了些心。

虽然我和刘军分手,让很多人更加看不起我,但妈妈再没有为难过我,甚至为了怕伤害到我,她还想法设法分散我的注意力。我们家只有几分口粮田,虽然田地里的活并不多,农忙也不过那么几天,但哪怕是拔一棵小青菜,我也会和妈妈一起去。母女俩一路说说笑笑,很是温馨。

现在,妈妈依然和村里的妇女打麻将、抽烟、聊天,但我再没有发过脾气。我知道,在没有任何文化娱乐的农村。自从包产到户后,几乎没有什么集体活动了,生活很是枯躁无聊。看电视吧,电视里的生活离我们是那么遥远,遥远到似乎是另一个星球发生的事。所以人们仅有的娱乐,就剩下这些了。和这些七姑八大姨混在一起久了,我竟也对东家长西家短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其实根本,我就是她们中的一员。

一位和妈妈过往甚密的大嫂曾提议,让我到曹菊的厂里做工,但想到曹菊那副得意妄形的样子,还有鞋底厂的剧毒,我拒绝了。妈妈知道我还想到“中兴”商场卖衣服,在打听到二哥从县城回来时,便准备了满满一蛇皮袋的蔬菜,让我送给二嫂,让二哥多为转租档口的事操操心。

尽管我很不喜欢拿着东西去求人,但事到如今,也没有别的办法,只好硬着头发把蛇皮袋绑在自行车后面。但把那么大一个蛇皮袋绑在自行车货架上,也是需要力气。这个活儿一般是男人做的,因为女人力气小,不能绑结实,半路就会掉下来。但现在海鸥上学去了,我只好和妈妈轮番上阵,使尽了吃奶的力气,蛇皮袋还是绑得东倒西歪。最后我只好跑到淑芬家,将刚下早班的五福哥请来,才算绑结实了。

丽娟家我以前经常去,二哥家就在隔壁。听说,丽娟家里拿了那笔钱后,除了二哥家到县城卖服装外,大哥家和三哥家都把钱存起来了,准备留给孩子以后读书用,所以大哥三哥都还住在村子里,守着那几分口粮田。

丽娟妈则在县城买了一栋房子,和二哥家同住。搬家那天,还放了十二个响的鞭炮,在当地轰动一时。我暗想,如果真去“中兴商场”卖衣服了,一定要抽时间去看看丽娟妈。

可当我推开二哥家门的时候,竟然看到丽娟妈正坐在院子里抹眼泪,丽娟大哥大嫂、三哥三嫂都在一旁劝慰她什么,院内还有几个小孩子在玩游戏。我正不知如何是好,二哥看到我,连忙招呼:“海燕,你怎么来了?”

我望了望自行车后边的一袋东西,不免有些羞愧:“听说你回家了,我妈让我带些自家种的疏菜给你。大娘也回来了,要在家里多住几天吗?”

我边说边过去,丽娟妈一把抓住我的手:“海燕,快来给大娘看看。你回家了,丽娟什么时候也能回来看看我啊?”

我难过地说:“高家当初不是答应,海燕生过孩子就可以回家的吗?一年半了,丽娟也快回来了吧。”

谁知不问还好,一问,丽娟妈哭得更凶了,边哭边抽泣起来:“一个傻子,能不能生还不知道呢。可怜丽娟,从小就是我的心肝宝贝,在家油瓶倒了都不会弯腰扶的,现在倒好,整天给傻子做牛做马呢,都怪我,是我害了她啊。”

原来,自从丽娟香港后,高家本是严禁丽娟和家人联系的。去年在丽娟的争取下,虽然每个月能往家里打一次电话了,但家里不能打电话过去,并且高家还会严格限制谈话时间。昨天晚上丽娟打电话来时,一直哭。二嫂几经盘问得知,一星期前,傻子偏要丽娟趴在地上给他当马骑,傻子兴奋地挥舞着双手,竟把桌上的花瓶挥舞下来,当即就砸了丽娟一头一脸的血。通电话时,二嫂甚至可以听得到,丽娟因为嘴上的伤没好,说话都说不利索。

丽娟妈得知后,马上就要二哥卖掉房子,把所有的钱寄回高家,让高家放丽娟回来。为了表明决心,今天一早就让二哥送回老家。

丽娟妈这个决定刚一提出,便遭到三个哥哥的强烈反对。三个哥哥说得也有道理。一方面,虽然名义上有几十万,但分配到各人手上,也不过十万,十万元虽然不是个小数字,但每家都有一两个孩子,孩子从小学到中学再到大学的费用,十万都不止;另一方面,虽然丽娟嫁的是个傻子,但也是二婚,在农村,二婚的女人和名声不好的女人一样,是一文不值的。要是回来,再找的人即便比傻子强,但想找有傻子家十万分之一富裕的人家,都是不可能。

几个哥哥嫂嫂说得义正言辞,仿佛都是为丽娟好,我却听出来,说到底,哪家都不愿意把吃到嘴的肥肉再吐出来呢。丽娟妈大约也知道这件事行不通,但还是一遍一遍地念叨着,大约这样念叨,她心里会好受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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