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3章 jb绑硬(1/1)

爱上夜玫瑰 !我离开庙宇之后,就听到庙宇当中有人追出来的声音,不由分说地向着远方逃跑出去。

村子里面,肯定是不能呆了。林嫂能够背叛我,其他人也未必不能。何况这里终究还是那帮人给占据了。想要找出我,并不困难。

我抬起头,看了一眼后山,那是唯一的机会。只要进入山林当中,对方就不可能跟得过来,毕竟后山太大了。

大臂上面,中了两道,小臂上面有一刀,长途奔袭,让鲜血更加流畅地喷涌出来。我感觉*很疲倦,感觉脚步都变得慢了下来,眼前的事物,都开始变得模糊。

但我不能停止脚步,后有追兵,而且更严重的是,我现在在山林中,身上还有这么多伤口,在流血,不知道什么时候,身上的血腥味道,就会将山林中的野兽给吸引过来。

所以在我昏迷之前,必须要找到一个可以躲藏的地方,这样才能安全。

我拖着有些完全成为负累的*,不断地继续向前走,最终找到了一个看似比较干燥的小洞,走了进去之后,发现里面被收拾的很干净,而且还摆放着一些吃的干粮之类的东西。

“难道这里有人?”我心中这么想着,可现在完全没有时间,再给我去找别的地方,于是我眼前终于一黑,昏厥在这个山洞当中。

等我略微有意识的时候,感觉到嘴巴上面,有什么清凉的水滴,流淌下来,湿润了我干涸的嘴唇。

“水?水!”

我开始主动张开嘴,吸收着这类似琼浆玉露般的淡水,很快意识渐渐清醒了下来。然后我睁开眼睛,却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温暖的怀抱当中,枕在一个人的腿上。

“易姐?”

没错,眼前这个喂我喝水的人,就是易楚红。只是此时的她,已经不见当初的那种黑帮大佬的英气和硬气,头发利索地扎成马尾,落在身后,身上的衣服则是破破烂烂的,好歹脸上都很干净,看样子是经常清洗。

“你别说话了。你流血太多,需要休养休养。”易楚红对我说:“好好休息去,我给你找点吃的。”

荒郊野外,除了野味和一些野果,也找不出别的吃的。易楚红出去之后,很快回来,给我带了点野果过来,然后问我:“你现在*怎么样了?能不能走?”

我说没关系,然后尝试站了起来,果然勉强还能够走。易楚红看了我一眼,拿起洞穴里面的干粮,对我说:“那我们走吧。待在这里距离那个村子太近了。容易被他们找到。我带你去我的地盘。”

易楚红所谓的“地盘”,其实就是深山之中,另外一个小洞穴。只不过因为周围都是密林,所以这个洞穴比之前那个,要隐藏得更深一点。

“易姐,这就是你的地盘?”我打趣地问道。

易楚红见我有点看不起的样子,笑着说:“本来就在深山老林里面,你还想要怎么样?来,吃点干粮吧。我去给你烤肉。”

我吃了一口那个山洞当中,留下的干粮,又硬又难吃,说:“这东西怎么下口啊?真JB绑硬。”

“你的JB如果跟它一样硬,那就很了不起了。”易楚红调侃了我一下。

“硬不硬的,你试试不就知道咯?”

易楚红明显就是老江湖了,一点都不含蓄,笑吟吟地说:“你现在还硬的起来吗?都说是充血、充血,你现在身上的血液,足够你自己的正常生活,就不错了。”

我有点失落,抓起干粮,又咬了一口。

易楚红见我面露不快,对我解释说:“怎么,不甘心吃这个吗?这个可是那个八卦村的猎人,专门制作出来的,虽然味道不好吃,但营养很丰富。他们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在山洞里放一些,以免在山林中打猎的时候,迷路或者是被野兽逼迫,回不去的时候,不至于被饿死。所以风干之后,就是这个口味的。”

“你在这里待的时间不久,但是怎么看上去,都像是这个村子里面的人似的?”我笑着说道。

易楚红没说话,只是架起了篝火,然后将一个不知道是山跳,还是什么的东西,往火上面架了起来,这时候才对我说:“我本来就不是东海人,我是从乡下来的。”

我确实没想到,易楚红居然不是当地人。她和那个林嫂完全不一样,像是林嫂,皮肤白皙,那是和这里的人相比,但是和外面城里人比,那就显得有点黝黑了。或者说,是健康的小麦色。

而且林嫂的气质,一看就是那种乡村女人,有一种土气。当时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司徒金木愿意娶她为妻,估摸着是觉得耐草?

易楚红无论是皮肤、气质、谈吐,都比一般的城市金领女人,都不遑多让。甚至有时候发号施令的时候,还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皇族霸气!

“你不知道吧?司徒金木那个死人,对于城市来的女人,都没什么兴趣,他最喜欢征服的,就是我这种乡村里面的女人。”易楚红一边烤肉,一边对我娓娓道来:“知道,我为什么用‘征服’两个字,而不是‘追求’吗?因为他真的是一个‘征服者’。”

“当年,我还是懵懂少女的时候,已经在村子里是一个远近闻名的小猎手。我爸是村子里的‘猎人王’,不少城市里面的男女都喜欢找他,让他带路去山里打猎。那一天,我见到了他。当时他还是一个一穷二白的家伙,按照我爸的话来说,就是他一看就是那种初生牛犊子。除了一股子悍不畏死的匪气,什么东西都没有。”

易楚红望着火堆,轻笑了一下,仿佛又回到了从前:“他和别的人不一样,找到我爹的时候,并不是想要打猎玩耍,而是想要拜我爹为师!那时候,城里人要拜我们乡巴佬为师,简直是件很稀奇的事情,可是他做了。”

“他不仅做了,而且只用了三年的时间,就赶上我爹了。我爹称这个比自己还大几岁的徒弟,叫做天才。我爹还说了,他要是再早几年出来打猎,就没他来当那个‘猎人王’了。”

“我听到这话,对他有一种很崇拜的感情。不过除此之外,我年纪太小,什么都不懂。”易楚红的脸颊,在篝火的招摇下,变得红润起来:“直到有一天,他在半夜偷偷闯到了我房里,对我说,如果以后他能取代我爹‘猎人王’的地位,我就要跟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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