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高手 !李怀风捧着饭盒犹豫不定。
这东西明显是不能吃的,也不知道罗美薇在里面都加了些什么东西,拿来填饱肚子不太合适,用来杀人越货可能会有奇效。
不吃?罗美薇的第一次啊,人家大美女的一片心意啊,那双水汪汪、充满期待与憧憬的眼睛啊!
吃?自己还能活过今天吗?自己功力散掉大半的时候,吃这种东西,会扛不住的吧?
杜施施不满地又挤过来,一把抓过勺子,一下子使出吃奶的力气喂到李怀风嘴里:“让你吃就吃,哪儿那么多废话?你不先吃几口我怎么敢吃?”
李怀风这才知道,罗美薇原来做了两份,自己和杜施施都有份。但是,自己又被杜施施硬塞进一口饭。
李怀风边哭边吃,边吃边笑,边笑边说:“真好吃,真好吃,从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饭。”
罗美薇高兴的不得了,她没想到,自己第一次做出的饭菜,竟然如此受欢迎。立刻也抓起勺子,要喂李怀风:“来来来,再来一口。”
李怀风死命地、拼上生命与尊严地捂住饭盒:“别,我想留下来,找一个四周安静,环境优雅,空气清新的地方,用心来品味。”
罗美薇理解地点点头:“也好。”转过头对杜施施道:“怎么样?是可以吃的吧?李怀风都说好吃!是吧李怀风?唉?人呢?”
李怀风抱着便当盒一路狂奔。
去你妹地吧,这是要在班级里弄死我的节奏啊!这大小姐不知道哪里学的烹饪啊,蓝翔吗?再留在那个危险的地方,明显是不明智的。李怀风掏出馒头,又看了看便当,最后下定决心,走向了图书馆。
李怀风还不知道,此时的教室,一片寂静。
“喂,你掐我一把,我不是看错了吧?”一个男同学道。
那个同学啪地甩他一个大嘴巴,打的半边脸通红通红地:“疼么?”
挨打的木然点头:“疼。”
打人的惊讶地道:“不是做梦,是真的!”
两人一起道:“罗美薇!圣保罗之微笑,竟然给那个家伙亲手做午饭!?还是人生第一次!?”
“是我的脑子坏了,还是我的眼睛坏了?刚才杜施施喂李怀风吃东西了!?”同学A难以置信:“还是都坏了?我要不要去看医生?”
“你的哪里都没坏,因为我和你看到的画面是一样的。”同学B呆呆地道:“但我宁愿是我们的哪里坏掉了。”
“死了死了死了,如果让那几个人知道,李怀风会死的很惨的。”同学C道:“不过现在最想死的是我。”
“他死不死先另说,我搞不懂的是,两大女神,为什么围着那个小子转?他只是个去去草根一族啊!”同学D根本无法相信眼前的事实。
“太他妈的扯了吧!”ABCD一起掀翻桌子上的课本狂喊!
图书馆里,空空荡荡,安安静静。
适度的日光从高大的窗户群投射进来,照的每一排桌椅都泛着光泽,显得朦朦胧胧。
一个女孩子,一身白衣,款款而坐。前方是一个花瓶,里面插着白色康乃馨,手边一杯菊花茶还冒着热气。
中午,那个女孩子竟然还在?就好像他从来没离开过图书馆一样。
李怀风开始对她好奇起来。她是谁?不用上课的吗?永远比我还要用功,真是奇葩啊。
李怀风知道,这个学校里的孩子们其实根本不担心未来。他们的未来很多都是注定的。不管他们学习如何,成绩如何,他们都会继承父母的产业和事业。他们注定是人上人。
李怀风是个书痴,所以他懂得看书的人。从背影看上去,这个女孩子倒不是那种拼命努力的类型,因为她读书的姿势太放松了,太优雅了,太舒服了,太自由了。那是一种享受的状态,也就是说,她和自己一样,是因为喜欢看书才天天泡在这里的。
究竟是谁呢?李怀风很想过去和女孩子聊一聊,但是,想到自己只是个穷小子,人家这里的个个都是“公子王孙”,就放弃了。别自找没趣了,自己当人家是知己,人家可能会感觉自己很没礼貌。况且,她看书看的那么认真,那么投入,还是别打扰她了。
李怀风抽出一本书,找了一个位置坐下,开始投入到书本中去。李怀风看上书,就会很忘我,他一点也没注意到,那个女孩子已经慢慢回头,饶有兴致地看着自己。
下午课就要开始了,李怀风收拾东西起身,目光自然地又看向那个位置,女孩子依旧一动不动,很认真地看书。李怀风摇摇头,笑着走出了图书馆。
走在学校的林荫小路上,李怀风心情不错,但是看到周围的很多学生都对自己窃窃私语。
“看那个,就那个,他就是李怀风,被跆拳道馆的李宗吾点名单挑,却不敢去应战的就是他。”
“啊,就是这个孬种?别说,看上去就很衰的样子,当缩头乌龟也是正常的。”
“据说今早李宗吾又下战帖给他了。”
“嗨,下了也是白下,我看他今天还会逃走的。”
“这么可耻地活在这个校园里,真是让人不舒服,他不是个草根一族吗?拜托至尊一族的老大们快点清场吧,这样的人看到就讨厌。”
“是啊,是啊。”
李怀风的脸皮抽了抽,随即吐了口气。算了,这个学校就是这样的,充满了市侩与排挤,好在自己不用在这里停留很长时间,就当他们是空气好了。
李怀风不理会众人的诋毁和讽刺,独自行至一处花园区,看到一个人蹲在花坛上,冲自己招手,竟然是栾赢?此时的栾赢还是穿着那身古怪的白色长袍,而且嘴里含着一根冰激凌。
李怀风左右看看,指指自己:“你冲我招手?”
栾赢点点头。李怀风走到跟前:“啥事?”
栾赢嘿嘿一笑,拿出含在嘴里的冰激凌,又从身后掏出一个没开包装的,扔给了李怀风。
李怀风伸手接住,一头雾水:“啥意思?”
栾赢道:“请你吃。”
李怀风为难地说:“我第一天来的时候,看到了这东西的标价,好三十几块一根,我吃不起。你们这个学校的东西真是贵的离谱,一瓶饮料二十几块,一瓶水也是十几块,一份午餐竟然五六十块……啧啧。”李怀风把冰激凌递给栾赢:“我不想受你的好处,有事你直说吧!”
栾赢没去接,只是笑着说:“一根冰棍儿而已,算什么好处?难不成我请你吃根冰激凌,就要你替我去杀人放火不成?喂,你不像是这么不痛快的人啊。”
李怀风皱皱眉,撕开,和栾赢一起蹲在花坛上吃着冰激凌:“你怎么在这里蹲着?”
栾赢道:“等你啊?这个学校的学生都不会读那么多书,因为没有用。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资源人,是关系。他们手下的职工要读书,因为他们要干活;他们手下的工程师要读书,因为他们要创造;他们手下的干部要读书,因为他们要帮忙管理。而他们自己,只要学会决策和外交就可以了。”
栾赢回过头看着李怀风:“你那么努力地读书,以后想为什么样的老板效力?”
李怀风摇摇头:“我?我……我不太适合和人交往,尤其是最近,我发现我对女孩子完全没办法,对男人完全没耐心。我总是希望这个学校的同学都变成老虎狮子之类的东西。这样谁惹我,我就杀了谁,割他的肉炖汤喝,扒他的皮做冬衣……。可是现实是,这里的都是活生生的人,随便杀来杀去,会让我很麻烦。所以,我没想过找老板,我还是不适合打工,我应该学习种地。”
李怀风像个孩子一样萌萌哒吃着冰激凌,嘴里的话却是血腥杀伐,转过头,看到一脸错愕地看着自己的栾赢,突然很紧张地说:
“你不是现在想要要回去这个冰激凌吧?我已经吃完了!?”
栾赢垂头丧气地低头:“吃你的吧,不要。”心里想的是,这个家伙是个野人吗?怎么那些杀啊、扒皮啊、割肉啊、炖汤啊,张口就来?尽管我感觉到了他的与众不同,但是……这特么也太与众不同了吧?
“单挑的事,你为什么不去?我感觉你能赢,如果你打赢了以后会好过很多。但是你不去,会被人嘲笑的。”栾赢认真地说。
“没意思。”李怀风舔着冰激凌的木棍:“我师父常跟我说,打架是最低级,最野蛮,最没品位的事情。下棋作画、吹箫抚琴才是风雅至极的。他从来不让我随便和人打架,虽然现在他不在我跟前,但我也不想轻易破例,随随便便就打架。”
栾赢感觉,这简直是个奇葩啊,这个理由太特么不可思议了吧?几乎是大声地反驳:“我擦,你特么在逗我?你第一天上学就打了两架,还跟我大喊大叫地找茬,你这就是不喜欢打架?!你要喜欢打架还不得见人就揍啊!?”
李怀风也有点抹不开地说:“我那不是不得已吗!打段长明,是因为他当着我的面欺负老实人,打他哥哥,是因为我感觉我打了他的弟弟,哥哥来找我决斗,我应该给人家一个交代。至于你,我纯粹是看你不爽,真的,我现在都看你不爽,一直忍着没揍你!”李怀风说的很认真,很真诚,很……实在。
栾赢都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该哭。
翻着白眼道:“上帝啊,闹半天,你吃着我给的冰激凌,蹲我旁边跟我聊天,心里还琢磨着要不要给我两脚是么?”
李怀风严肃地说:“你不说那冰激凌不代表啥么?你不是让我痛快点么?”
栾赢愣在那里许久,足足半分钟,才弱弱地说出一句话:“我次奥,我竟无言以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