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八回 侠客现快意恩仇 群英会书院比斗(1/1)

忠义之三国英烈传奇 !上回说到窦辅夜渡黄河,无意间得知此处就是着名的黎阳,而河对岸则是白马。一时间窦辅心潮澎湃!而随后与典韦太史慈连夜赶路时,却因途中遇到集市,欲折道绕行。却被告知,此路乃是西进东去,北上南下的必经之路!而且此地大大的有名,可谓名垂千古,他的名字叫官渡!

而当窦辅知晓此地不远就是中牟县时,猛地想起此地似乎有一大才,陈宫陈公台,于是便让太史慈前去打听询问。

结果,却是让人失望。中牟县令并不是陈宫,而且此地也没有一位叫陈宫的,窦辅只得叹息,自己与他无缘的同时,也对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愈发不信任了。

太史慈见窦辅不出声,上来询问道:“二哥,难道与这陈宫乃是旧识?若此人十分重要,不若让小弟,再去打探打探!”

窦辅止住了太史慈说道:三弟,不必如此!只是听闻此人名声,欲见上一见。既然不在,那便算了。日后再说吧!”

见窦辅如此说,太史慈亦不再多言。三人继续前行,穿过集市,往颍川出发。

一路上窦辅都在思索:这陈宫如果不在中牟做县令,那么未来曹操行刺董卓失败后如何逃脱?难道会被抓住,送回雒阳?到底是罗贯中胡说,还是因为自己的到来改变了历史?

其实,窦辅并不知晓,曹操从不曾刺杀董卓,中牟县令也从来不是陈宫!历史上董卓爱惜曹操人才,欲委以重任,可曹操却认为董卓不足以成大事,故而改名换姓逃离雒阳,可以说是非常狼狈的。连老婆孩子都顾不上。差点还出了事,幸亏后来的王后卞氏,也就是曹丕曹植的母亲,足够镇定,才得以保全家人。所以,在那个时代,扔下老婆孩子的绝对不是只有刘备。即便以连怜香惜玉,爱护女子出名的曹操也曾有过这等事。袁绍也曾老巢邺城被人端了,差点妻子俱陷!

而曹操在逃到中牟时,确实被县令认出,结果也如演义所说的一般,那县令被曹操所折服,弃官与曹操一同逃亡。只是,这人是谁,却泯灭在历史之中了,可以肯定的是绝对不是陈宫!

所以,窦辅的担忧是多余的,历史并不是轻易可以改变的。当然这一切,窦辅并不知晓,他此刻还在患得患失之中。

突然前路传来一阵杀喊声惊醒了窦辅的沉思。窦辅听到喊声,又闻到飘散在空气中的淡淡血腥味,已经断定前面出事了。

不待窦辅开口,身旁的典韦太史慈都已经发现不妥了,二人立刻上前,一左一右护卫窦辅,同时警惕的望着四周,并有眼神询问窦辅。

窦辅见二人如此,心中温暖。随即示意二人不要太过紧张。三人小心戒备着先前。

可当三人来到现场时,却发现自己来晚了。只见,场中横七竖八躺着很多死人,看其衣着应该是家丁护院之类的。当然活人也不是没有。在一圈死人的中央,还有两名活人。只是姿势有些奇怪。两人并排跪着,一名衣着华丽的中年人,一名一袭青衫的青年人。青年手持长剑,横在中年人颈中。看打扮,地上众多尸体应该是那中年人的随从。那中年人似乎有些来头,只可惜,请的人似乎弱了一些!

若是那中年人此刻知道窦辅等人的想法一定觉得很冤枉。自己请的人一点也不若,只是,对面这青年太强了!

这时只听见,那面东跪着的青年,悲怆道:“大哥!小弟回来迟了!不想大哥全家竟然为恶霸所害!今日,庶特将害死大哥全家之恶霸擒来,欲在大哥坟前,将此人,千刀万剐,祭奠大哥在天之灵!”

听那青年如此说了,窦辅等才仔细观看,原来在二人跪前,似乎还有一个坟头,只是太过简陋,四周杂草,先前不曾注意。

而听完那青年的说话,窦辅等人大概也知道事情始末。窦辅不禁心生同感,当年自己不也是如此吗?为了报家仇,独自北上,才有了之后的连番奇遇,结识了诸多英豪,自己也因祸得福,如今也已经封侯。想到这里,窦辅对这青年又多了一份好感。

这时,典韦也赞许道:“好汉子!”

跪在坟前两人同时色变,原来是有人来了!只是,那青年是吃惊,那中年人则是惊喜!

见二人转身望向自己,窦辅只得上前招呼道:“吾等只是过路,并无意打搅,如有冒犯之处,还请海涵。这便离去!”说完,转身就要走。

那青年见窦辅这样说,长长送了一口气。而那中年人则面现惊恐,急喊道:“英雄留步啊!在下乃是县中官吏,被此人劫持!还请英雄相救,必有重谢!”

窦辅等听到这话,却是停住了脚步。典韦太史慈都望着窦辅,似在询问。毕竟如今窦辅也是朝廷命官,对方既然不是江湖仇杀,自己倒也不能不闻不问!

窦辅向典韦太史慈示意,让二人戒备,准备救人。典韦的小戟,太史慈的神箭,都是可以迅速制敌之物。见二人心领神会,窦辅三人回身,来到二人十步开外,停下脚步。窦辅对着那青年问道:“为何挟持朝廷命官!?”

此话一出,中年人神色大定,而青年则警惕的望着窦辅三人,缓缓开口道:“三位,为何要出尔反尔?可是要管这闲事?原本以为三位亦是豪杰之士,不想原来也是言而无信之人!”

青年这话说完,太史慈和典韦首先大怒,正要上前分辨,窦辅制止二人,随后对着青年说道:“非是吾等言而无信,而是在下亦是食朝廷俸禄之人,自然不能袖手旁观!侠士,不妨将事情因由仔细说来,若是此人确实罪有应得,在下必定还侠士一个公道!”

那中年人见窦承认自己也是当官之时,顿时大喜。而那青年却面现鄙夷之色,愤恨道:“方尽天下,宦官弄权,民不聊生!贪官横行,鱼肉乡里!天子尚且卖官鬻爵,尔等也是做官的,必定不是什么好人!何况自古官官相护,又岂会为吾等小民做主!休要用言语诓骗于某!”

窦辅因其之前言语,对这青年心中存有好感,故而好言相劝,不想对方却不领情,而且对窦辅之言,不但不信,更是冷嘲热讽。

用现在话说,这就是一个愤青啊!

听那青年如此说话,典韦太史慈再也无法忍耐,二人手中箭戟同时出手。

那青年不想眼前那个‘贪官’,身旁两人身手如此了得,急忙躲避。而那中年人却趁着这个机会,逃出青年剑下。居然对于窦辅等人的救命之恩,谢也不谢,转身就逃。

那青年见那中年人逃脱,心中大急,也不再理会太史慈典韦,正待去追。可是,他不理典韦太史慈,可二人却不会放他过去。

那青年眼见中年人远逃,自己却被阻拦,无奈之下,竟然将手中长剑向那中年人掷出。

远处那中年人惨叫一声,中剑倒地气绝身亡。太史慈典韦大怒,不曾想这青年在他二人联手之下,居然还能将人杀了,一时间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顿时不再下手不再留情,而那青年又失了手中长剑,立时险象环生。

一旁观战之窦辅,虽然对于那青年不停劝阻,意气用事的做法心生不满,可是毕竟一开始就对其青睐有加。故而在他出现危急之时。窦辅终于忍不住开口对典韦太史慈说道:“刀下留人!”

虽说典韦太史慈百般不愿,可是也不曾违逆窦辅之意。在关键时刻还是遵照窦辅之意,只将那青年擒拿,并不曾杀害。

可见很多时候,第一印象还是很重要的啊!

窦辅见那青年眉清目秀,被擒后也毫不畏惧,铮铮铁骨!连太史慈典韦亦佩服其胆略勇气。窦辅也是越看越爱,不觉问道:“侠士,方才何故不停在下劝告,执意如此?如今落败被擒,可还有话说?”

那青年慨然道:“大丈夫何惧生死!如今已经为好友复仇,死亦无憾!尔等恶吏,不被费心,拿去请赏即可!”

窦辅一愣,不想对方依旧不相信自己,一心只求速死。窦辅苦劝许久,任然不见效果,心中感慨,此时天下百姓对朝廷,对官吏是何其失望。最后不死心,问道:“难到侠士就再无亲人?亦无牵挂了吗?难道家中无有高堂需要照顾?侠士这般一心求死,虽全了朋友之义,却是大大的不孝啊!”

那青年听窦辅此言,这才面露为难不舍之色,喃喃道:“家中尚有老母!只是儿从今往后都不能再尽孝了啊!”

窦辅见此,知道还有机会,便说道:“侠士,亦不必心灰。只要汝将事情经过详细讲与在下听。倘若那人当真是死有余辜,侠士自可无恙!”

那青年原本已经不报生望,骤然见窦辅如此说,激动道:“此话当真?”

窦辅微笑点头道:“自然作数!只要侠士能说出事情经过,在下确认后,自可还侠士一个清白!”

听了窦辅的劝告,那青年决死的心,渐渐退却了。开口将自己友人无意间得罪了狗官!那狗官事后报复,结果就伙同官府,污蔑青年之友人包庇黄巾,将其满门抄斩了!而自己得到消息立刻赶回,却还是晚到了。好友全家已然遇难。如今也只能为友人手刃此人,使其大仇得报,自己也算死而无憾了。只是,担忧家中母亲,自己从此不能再照料了。

窦辅听完后,亦觉得那中年官吏死有余辜,于是说道:“杀的好!此等贪官,辅若事前就知晓,必定亲手格杀此人!”

那青年见窦辅如此说话,暗自惭愧,毕竟方才还大骂窦辅等人,而对方却既往不咎。如此好官,实在少见。

想到这里,那青年对窦辅说道:“既然如此,某便告辞了!大恩不言谢,容后再报!”说完,转身离去。而太史慈典韦居然无人阻拦。其实,窦辅原本再卖个人情给那青年,毕竟是杀人大罪,无论如何,窦辅不该私纵。而,典韦太史慈却没有提醒。使得,窦辅维护青年的心意,对方全然不知。窦辅唯有苦笑,却也无法怪罪二人,毕竟这两个人出身就是草莽英雄,原本就随性惯了。不知不觉,有些想念原来并州的戏志才了。

见那青年远去,而窦辅却怔怔出神,太史慈开口询问道:“二哥,为何不讲此人留为己用?放走了,很是可惜!不若,慈去将他唤回?”窦辅制止道:“个人选择的道路不同。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算了,由他去吧!”

不过,很快窦辅就会为自己这个决定后悔了。因为他还不知道自己放走的是什么人!也不知对方又会如何做!此刻窦辅正在和典韦太史慈商议,接下来该如何走。

窦辅为何会重新商量如何走呢?原来在那青年离去前,曾说自己是跟踪那中年官吏而来的,听说对方是去出席一个书院比斗。(书院这称呼到了唐代才开始兴起。三国有一些私人开课授徒。都是私人之间的,且基本为世家大族或是社会名流大儒。本书为了方便阅读,就用了书院一词啊)

就是因为听闻有书院比斗,窦辅很是兴奋。毕竟颍川多才俊,窦辅非常想去见识一下,顺道拜访荀爽。

在三人决定路程后,才走到半道就被一群迎面而来的青年拦住去路,傲慢问道:“留步!听说诸位对吾等四人才学有所怀疑!今日特来此恭候!还请不吝赐教!”

那青衫少年到底是谁?这迎面来的四人有和窦辅有什么关系吗?又为何要为难窦辅?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回分解。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