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朝与暮 !自然是没人回应的,喝醉了酒的他神奇地睡了过去,于是她给自己找了一个能赖在他怀里一夜的借口。
早晨醒来时,与暮只觉得腰间泛酸,因为贪婪了一个晚上的怀抱而不敢动,所以就导致了现在连翻个身都像骨头散架了似的。
难得的是,傅致一并没有醒过来,看样子昨天晚上是醉得厉害,也不知道他跑哪里去喝酒了。
与暮想起平时饭局上的他,很少有人敢灌他喝酒的,除非他自愿,所以昨天晚上一定是他心情不好,自己跑出去喝酒的。
她眨眨眼睛,倒是很少这么近距离地打量他。
许是宿醉的原因,一向整洁的他下巴竟在一夜之间长了短短的青色小胡楂。不过这样反倒更增添了他男人的魅力。
傅致一平时都是冰冷的气质,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腿上有很多毛,因为总穿长裤所以看不出来,与暮第一次看见的时候也是觉得十分好奇。
网上都说这样的男人一般在那方面的需求都很旺盛。这一点在傅致一身上倒是没有体现过……
不过,也许只是他对自己没兴趣而已呢?
与暮在心底这样想,又觉得邪恶,她是寂寞太久了吗?居然会想到这样的事情。
就在她边看着那张脸边排斥着脑海里的邪恶念头时,一阵轻悦的铃声吓了她一大跳,还没反应过来,就对上了傅致一睁开的双眼。
他的眼睛挺大的,隔着这么近能看见里面通红一片全是血丝,可见他还没有睡够。
与暮跟他对视了整整一分钟才反应过来:“刚才……好像是你的手机响了。”
他没理她,翻了个身,拿起手机看了一眼,然后丢在床上,径自起床往浴室走去,不一会儿浴室就传来他洗澡的声音。
与暮看着被他扔在枕头上的手机,心想着这么早谁会打电话给他呢,还是私人电话。
不看没关系,一看差点吐血!
她拿起来一看,居然是他定的手机闹钟!
与暮这才想起今天他早上八点就得飞到国外去。
她不得不佩服这个家伙真行,晚上醉成那样还能记得给自己定闹钟。
其实傅致一在工作方面一向对自己很严格,若非有事,从不迟到爽约。
在他的眼里,谁都一样,尤其是要尊重先约好了的人,不管是高层领导,还是小职员。
这般想着,傅致一已经从浴室里走了出来,站在更衣镜前穿衣服。
差点忘记了,她昨天手脚不方便,那貌似管家的人肯定以为她跟傅致一是什么不正常的关系,所以直接给她送到了傅致一的卧室里来,所以也不奇怪为什么昨天傅致一会出现在这里。说起来,他也挺不错的,醉成那样了居然还记得自己住的房间在哪里。
实际上傅致一昨天自己都不知道醉成了什么样子,他是先跑到了与暮的房间,发现里面空空荡荡的,一个人都没有,再跑到了自己房间,看见床上有个人就很直接地抱了上去。
醉酒了的他跟平常人不一样,也比平常的自己要好相处多了。
别人都属于话特别多又会发酒疯的那种,他却是比平常更沉默,也不会给人脸色看,表面上好像跟平常没有什么差别,实际上你只要大着胆子走到他面前,与他交谈,他不会如往常一般冰冻全场,尽管他自始至终都不会开口说话,但至少感觉不出来他明显的排斥。
这是与暮第一次看傅致一穿衣服,他鲜少穿正装。
与暮喜欢看他穿着衬衫的样子,那质地棉柔的样式穿在身上,衬托出他身材的修长矫健。
也许上帝真的是偏宠他,成功有钱就算了,长相和身材又是那般非正常人,她很想知道,这辈子像他这种人究竟还会缺少什么。
在与暮躺在床上发呆的时候,他已经有条不紊地将衣服一件一件地穿好了,临走的时候看都没往床上看一眼,完全将她视为空气。
她的手掌心也没有那么快好,不过好在没有一开始那么脆弱不堪一碰就会出血,倒是扭伤的脚还没有这么快会好。
傅致一走了,原本就安静空荡的别墅显得更安静了,简直就是有些寂寥了。
她的腿脚不方便,又不能下床,只能在床上发呆,发了一会儿呆就觉得肚子饿了,刚想着该怎样解决自己的一日三餐问题,便听见外面传来的脚步声。
不像是傅致一的脚步声,连与暮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能那么快分辨是不是属于他的声音,有些东西就像是不知不觉中已经渗入了她内心深处的习惯似的,没有原因,只是凭着自己的感觉就能够清楚。
就在她胡思乱想的时候,脚步声已经到了门口,是昨天送她回来的管家。
他手上拿着一个大饭盒,一进门就对她点头示意,将饭盒搁在桌子上,打开,道:“这是小傅爷特意交代的早餐。”
盒子一打开,与暮便闻到了一股清新的味道,那早餐做得特别的诱人,一看就知道搭配得很营养。
与暮都听见肚子里面的饿虫造反的声音了。
只听眼前人道:“等会儿会有专门的人过来服侍小姐吃早餐。”
他看了眼她包扎得密实的手掌和高高挂着的腿,很明显的意思就是她现在算是半身残疾,没办法吃东西:“等到十点,会有家庭医生来帮您换药和重新包扎伤口。”
像交代行程一样,他的口气万分的公式化,不知道是不是与暮的眼睛出了毛病,总觉得他的眼神里带着奇怪的情绪,像看不起她。
不过这也不奇怪,毕竟若是换成是她自己,也会怀疑她的身份,甚至就在心底隐隐地猜到她的身份,而那样的身份一向都是别人看不起的。
她能理解。
将盒子里的饭一一摆好,他才收拾了饭盒,却没有走,只是站在一边。
与暮知道他肯定是有事要跟自己说的,不然这样送饭的小事完全不必要他亲自动手。
她等了许久,等着他开口,却没见他说什么。
鼻息间都是香味,这样实在是太折磨人了,她忍不住道:“其实我的手也没有那么严重,至少拿筷子是可以的……不知道我能不能先吃东西?”
没想到那老头很奇异地瞥了她一眼,微微嫌弃地皱眉,轻应了一声:“嗯。”
与暮才不在意他怎么瞧她,她从床上爬起来,探了半个身子拿了一个看得比较顺眼的就往嘴巴里塞,她原本是想用筷子的,可手被包成那样还真一点都不好拿,再加上肚子实在是饿了,也就没顾那么多礼仪。
没想到那老头这次眉头皱得更深了,张口欲言了好几次,终于道:“小姐,你真是太没有礼貌了,难道你家人没有教你一些用餐方面的礼仪吗?难道你跟小傅爷吃饭的时候也是这样子的吗?那么你怎么会跟小傅爷在一起的?”
那样子就像是他们家小傅爷有多懂礼貌多有礼仪,她真想丢碗:“你们家小傅爷不过如此,别人跟他说话他不理就算了,还是用眼角余光看人的!”
不过看在这老头一大早为她送早餐的分儿上,她忍了!
所谓忍字头上一把刀,她忍不代表别人就会领情,只听他继续道:“傅少一向有洁癖,最受不了清晨起床不刷牙就直接吃东西。”
与暮:“……”
“这位……”与暮有点生气了,“我想我有必要跟您解释一下,我也不喜欢早晨起来不刷牙就吃东西,可是我实在是很饿,很饿你知道吗?而且您也看到我现在的状况,不是我想变成这样的,是您口中所谓的小傅爷把我弄成这个样子的,您以为挂着只脚,用手抓东西吃的滋味很好受吗?”
与暮知道自己跟一位老大爷计较是不对的,何况他看起来挺和蔼的,就是不苟言笑的样子很严肃。
本以为这样肯定又会让人不高兴了,没想到他除了有些意外,看她的眼神已经没有了之前的鄙夷,最后,居然什么都没说,便慢悠悠地离开了。
后来与暮还是一个人在床上睡着了,醒来的时候感觉有人在摸她的手。
她睁开眼睛便见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还有一张忽然凑近的脸,见她睁开眼睛,男人喜笑颜开:“与暮,终于醒过来了?”
“你怎么会在这里?”她看着嘴角露出招牌弧度的叶凡。
“当然是小致一不放心你一个人在家,派我过来的。但你知道我这个人一向没那么听话,是有人想要来这里探望你,我顺便好心地从小致一手上拿走钥匙。”
“有人要来探望我?”
“嗯。”叶凡应了一声,家庭医生已经替她做好了包扎,提着工具箱走出去了。
房间里就剩下他们两人,与暮不由得又问了一遍:“你说的人是谁?”
却不想他竟是神秘兮兮,似笑非笑地反问:“你想要是谁?”
与暮觉得自己挺无耻的,她竟有些期盼会是谭勋。
这个名字好久都没有在她心里提起,是因为这段时间她都将感情转移到傅致一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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