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别动,陪我睡一觉(1/1)

致朝与暮 !小倩对她说,那天小傅爷是真的犯胃病了,脸惨白惨白的,还出了冷汗。

与暮是知道胃疼有多难受的,还记得她在念初中的时候也一样犯过这样的病,痛得她在床上翻滚,简直连死的冲动都有了。

想起傅致一那天的模样,一定很难受吧?

在她发呆之际,隐约听见砸门的声音。

她心下一惊,那家伙真的来她家了?她跳下床去开了门,站在门前砸门的竟真的是傅致一。她刚张嘴,他的吻便劈头盖脸地下来了。

一向被女人宠惯了的傅大少爷不高兴了,后果也就很严重了。

铺天盖地的酒味传来,满嘴里都是他的气息,也不知道吻了多久,他才放过她。

与暮只觉得浑身力气都像是被抽光了,男人直接将她打横抱起,用脚关上大门,径自走到她的卧室中,一并躺下。

她一惊,他却说:“别动,陪我睡一觉。”语气中满是疲惫。

与暮心一软,真的乖乖地没动了。

她应该是要立即赶他走的。

这个男人,撩了她之后,便失踪了这么久没联系,再见面,却连解释都没有。

可一见他满脸的疲惫和眉心微皱的可怜样,她又没舍得。

结果,他便真那样抱着她睡着了。

与暮想起小倩还跟她说过,傅致一是个很孤单的人,别看他接手了四海阁,很风光的样子,但有时候他也会无助和孤单,往往这时候他脾气都很差,喜欢莫名其妙地发火,像个任性的小孩。

与暮知道,那种越高高在上的人,越孤单。

一是因为别人难以接近,二是因为太富有,别人接近的目的都太过于明显。

她以前接触过一种类型的富商,因为钱太多,每天都担心害怕别人打他钱的主意,所以做什么事情都是独来独往,一个人用餐、一个人散步、一个人逛街,身边没有一个是他认为值得相信的人。最后孤独地死去,财产还是不能带着一起走。

当我们生活艰难时,总会仰望那些富人的生活,总觉得自己有一天那么富有了,想要什么就有什么,那么人生就完美了。

可当所期盼的真的到手的时候,才发现我们在获取的过程中失去了太多。比如曾经珍贵的感情,还有自己所剩无几的快乐。

最后,与暮在这样的胡思乱想中渐渐睡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先醒过来的是傅致一。

他睁开眼睛,看了一圈陌生的环境,再闭了眼,让宿醉的头疼缓解了一会儿。

傅致一是很认床的男人,以前有女伴的时候从来都不会留在那里过夜,他太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睡在空寂的大床上,虽然孤单,却已习惯。

不过这一次……

他看了一眼睡在怀里的女人。

她睡得沉,模样安然乖巧,惹得他忍不住伸手在她脸上轻戳了一下。

她皱了皱眉,却没醒。

瞥见床头上她的手机,他长臂伸过去拿了过来,就着她的睡颜和自己的怀抱拍了一张,本想用来以后取笑她的,后来一看,发现相片照得极好,她像个宝宝一样安静地睡在他的怀里,温暖的光束照亮她瓷一样平滑的脸,微微泛着红,嘴角微扬,整个画面都极其温暖。

当与暮睁开眼睛时,便见傅致一正对着她的手机发呆,原以为他在偷看她什么秘密,正欲发怒,却不经意地瞥见屏幕上的一张照片,是她的睡颜,还有一点他侧颜低头俯视她的样子。

傅致一发觉她醒了,眉梢微挑,将图片直接设置成屏保,然后丢给她,理所当然地吩咐:“不许换了。”

“喂!”与暮瞪他,“你这人真的很……”

“很什么?”

“很喜欢命令人!”

谁知道他没有一点不好意思,笑道:“我就是喜欢命令你。”

“……”

那天恰好是星期六,两人都不用上班,傅致一说要留下来吃饭。

自从跟谭勋分手之后,与暮很久没自己弄过东西吃了,他这样一提议,她也觉得不错,于是穿好衣服拿了钱包就要出去,他拉住她问:“去哪儿?”

“家里什么都没有了,去买菜。”

“我陪你。”他说。

两人一同出了门。

在小区不远的地方,有个不算很大的菜市场。

与暮以为像傅致一这样挑三拣四的男人会对那里的环境嗤之以鼻,却没想到他倒是走得一派闲然,完全没有大少爷应该透露出来的厌烦。

直到她将所有的菜都买齐了,他看着手中提着的袋子,问:“这些就够?”

“嗯。”她点点头,“你还有什么想吃的吗?”

“我没有讨厌吃的。”他如实说。

结果,与暮才发现,这个说“我没有讨厌吃的”的小傅爷简直挑食严重得过分。

一大桌子的菜都上了桌,他才说韭菜的气味太大,他不喜欢吃;空心菜有苦涩的味道;红烧肉里面放了他不喜欢的葱,所以他碰都不碰;鱼是清炖的,他喜欢吃红烧的。最后只剩下一道西红柿蛋汤,他说还能喝得下去。

与暮简直想掀桌了!

最后她不理他,自己吃自己的,他爱吃不吃,要是不想吃,剩下的饭菜她还可以省了今天的狗粮用去喂狗。

他不是说只能喝汤吗?那就让他喝个够吧!

不过说来也气人,那只蠢狗仿佛很喜欢他,他走到哪里它就跟到哪里。

它好像是只公的吧?虽说傅致一颜值高没错,但是也没能到迷得公狗到处乱跟的程度吧?

真是吃里爬外。吃完饭后在厨房里洗碗的与暮郁闷地想。

她出来时,小傅爷正在阳台边接电话,大多都是公事。

从吃饭到现在他已经接了不止五个电话了,没想到平常看起来极其悠闲他居然会这么忙。

秋日的阳光洒在他背影上,逆着光的背部线条很完美,他身边蹲着大型古牧,一人一狗看起来极其和谐宁静。

与暮忍不住用手机“咔嚓”一声拍了下来。

景色刚进手机里,便见在打电话的傅致一转过头,看她一眼,挑眉。

她收了手机,坐在沙发上,开了电视,开始享受午后的休闲时光。

过了五分钟,他挂了电话走进来,也坐在沙发上,抱住了她,在她耳边沉声说:“干吗偷拍我?”

“早上你也偷拍我。”

“所以你在报复?”惩罚似的,他在她的脸颊上轻咬了一下。与暮痛叫一声,这个男人真的是属狗的,这么喜欢咬人!

“我可不轻易咬人。”好像知道她心底在想什么,他说,“只咬想咬的人。”

所以……她就是那个他想咬的人?

与暮的脑袋又开始迷糊了起来。

好像一切都来得太快又太自然了,昨天他在自己这里过了夜,虽然什么都没有做,可是今天他就能够用这种情人间的姿态拥抱她,真的有点……太快了。

“吃完饭……一般都做什么?”他低低的声音缓慢地传来。

与暮立刻开始想入非非了,那么暧昧的语调和他越来越凑近的脸……

“怎么脸忽然红了?”他伸手戳戳她的脸,“我只是很单纯地问你吃完饭后一般都会做什么?”

她扭头,便见他眼底的笑意。

这个男人要不要这么可恶啊!她瞪他。

“午饭后我习惯睡觉!”她的意思指的是午觉,却没想到恶意的男人故意曲解她话里的意思——

“好啊,我陪你睡。”

最后,他没能陪睡得成,一个来电把他给叫走了。

当时,他在浴室里洗澡,手机响了起来,他让她帮他接听一下。按道理说她另一个身份是他的私人助理,帮接个电话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可当她“喂”了一声,里面传来一个女声喊“你不是致一”的时候,她愣了,一时间居然不知道怎样答话。

她半天才支吾道:“你是?”

“我是致一的女朋友。”对方直言,然后反问,“你?”那挑衅和怀疑的语气太过于明显。

好在与暮此刻反应够快,立马便公式化道:“您是筱小姐吧,我是小傅爷的私人助理,刚才没听出筱小姐的声音真是抱歉。小傅爷现在有些事情在处理,不知道筱小姐有什么事吗?”

对方的注意点并没在她话里的后一句:“私人助理?可是你的声音不像是小倩。”

“我是新来的助理,上班才两天。所以刚才对筱小姐礼貌不佳,还请筱小姐不要介意,千万别向小傅爷说……”她努力伪装出一副生怕丢掉工作的样子,“我知道小傅爷对筱小姐很宠爱,要是被他知道了,肯定会要把我辞掉的。”

筱筱是不是傅致一的女朋友,傅致一宠不宠筱筱,她不知道,她只知道这样说容易让女人升起虚荣心,让心疑的女人彻底相信她。

果然对方的态度有了转好。

筱筱是与暮无意间从小倩口中听到的名字,之前她并不知道这个筱筱跟傅致一是怎样的关系,只知道有一位筱小姐与傅致一从小一起长大,刚才从电话里又听见她直言不讳地说她是傅致一的女朋友,与暮很快便联想到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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