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朝与暮 !连他都知道,傅致一带与暮来的目的,让她学会在职场上最基本的人际交流。
“不用了,你知道我一向不喜欢多话。”傅致一直截了当地说,“她待在我身边会更容易让别人看熟眼。”
“你这不是变相说我的知名度没你高吗?”叶凡举了举酒杯,“好了,跟你开玩笑的,那你们慢慢应付,我看看有没有在会场上迷了路的小羔羊。”说完转身离开。
“迷了路的小羔羊?”与暮疑惑。
却见傅致一嘴角一勾:“这样的酒会,艳遇会很多。”
与暮刚想说话,迎面就又来了几个老总,看样子早已经盯到这边了,叶凡一离开,他们便趁着空当走了过来。
对于这样的应酬,与暮已经渐渐习惯,也能熟络地跟对方说上几句话,都是虚伪的赞扬之类的。
以前的她因为很讨厌这种商场上的虚假,所以才不愿参加这样的酒会。现在体验多了,也觉得没什么,反正大家马屁拍来拍去,谁都不会当真,也没人怪你太假。
在谈话的间隙,傅致一意外地在她耳边赞扬:“表现不错。”
被人肯定的感觉真不错,何况对方还是大名鼎鼎的小傅爷。
与暮心里扬起一股喜悦,嘴角也不经意地勾勒得更飞扬了。那笑意太过于明显,被傅致一看见,不禁失笑。
与暮自然不知道他是怎么想自己的,趁着他和一个老总寒暄的时候,她嘴角保持微笑,眼睛却被一个忽然从眼前闪过的熟悉背影给吸引住。
那女人穿了一件淡黄色的礼服,走到一个男人身边,亲昵地挽着他,男人低头,在她耳边低语。
谭勋!是谭勋!
与暮感觉自己的血液仿佛正在渐渐地凝固,握着杯子的手不禁颤抖起来。
她脑海里不自觉地就浮现出以往她没有陪谭勋来参加宴会的时候,其实那时他身边的女伴一直都是沈书枝。
他们两人之间的动作太自然了,并且跟别人交谈的时候,与暮都能感觉到对方对谭勋身边的女伴并没有陌生的感觉,反而很熟络地就交谈了起来。
大多时候是沈书枝在说,眉飞色舞的,想来早已经适合了这样的场所。
“朝小姐,你怎么了?”
一个声音将与暮的思绪打断,她回过神,那个胖胖的看起来很面善的拍卖行老总看着她,好心地询问。
与暮回答:“没事,我肚子有点不舒服,先去趟洗手间。”
说完,她朝傅致一笑了笑,便转身往会场外面走去。她想要消失,马上从这里消失,心里这般想着,脚步也像逃一样地离开。
幸好洗手间离会场比较远,她走进女厕,看着镜子中的自己,脸色苍白如同鬼魅。
与暮打开水龙头,将水往脸上泼,出来时,只觉脑袋晕沉沉的,在经过转角的时候,忽然顿住。
转角处,谭勋倚靠在墙角看着她。
与暮想装作看不见,从他身边走过。
“与暮……”他叫住她,声音低哑。
与暮知道,只有在他生病发烧的时候,喉咙才会因为咳嗽而哑掉。不过这又关她什么事?就算是朋友,她也没有必要关心那么多。
正发呆时,他已走到她面前,也没说话,只是看着她。
他的眼眶略深,眼睛很大,以前的与暮最喜欢这双眼睛,他看着人不说话的时候特别迷人。
两人交往的初期,与暮甚至不敢与他对视,仿佛他眼底有什么会将她的魂都吸进去。
他笑起来时,眼角微微上扬,温婉优雅。
与暮最喜欢他放松大笑,像个大男孩。
他怕痒,每次她挠他时,他都会忍不住大笑说:“与暮,别闹。”
那样的场景,让她感觉在他身边,全世界都抛弃她也无所谓。
可最后,世界没有抛弃她,先抛弃她的人是他。
她回过神,发现路过这边的人见两个人怪异的举止都忍不住回头看,她笑笑:“谭律找我有事?”
他嘴角扯出一抹嘲讽的笑:“没事就不能找你了?”
“不然,还能怎样?”这话,是问他的,也是问给自己的。
“也是。”他笑,“不过半个月,你就投入了别的男人的怀里。看样子,你对我的感情也不像你所说的那么深。”
每次只要他生起气来的时候,说话总这么难听。
就像最初两人在一起,他给予她的爱总是轻描淡写,爱里的失望比期望多得多。
那时候她是微博控,喜欢在微博里记下自己的感受。她知道他从来不会主动关心自己在做什么,自然也不会来看她写的东西。
可意外的一次,他看完了,朝她发了好大的脾气。他保持一贯优雅的姿态,嘴里的话却是伤人至极,他说:“你看看你自己,表现出一副怨妇的样子,朝与暮,你给人的印象就是这样的吗?”
对于反反复复伤害她的话,她早已习惯,火气上来很快,但被她平静地打压下去。她说:“是啊,原来离开了才知道我对你的感情并不是那么深刻。你说我是不是应该庆幸你的出轨,让我看清自己对你的感情?”
“我出轨?”他依旧是冷笑的态度,“你能这么快就跟另一个男人好上,谁知道在这之前,你跟他没有过什么——”
“啪!”他的话还没说完,便被与暮扇了一巴掌。
与暮的手几乎都在颤抖,她指着他的鼻子,狠狠地道:“谭勋,我真后悔我怎么会爱上你这种男人。你以为每个人都像你一样对感情不忠?不是所有人都喜欢玩感情游戏,也不是每个人都经不起诱惑。你有什么资格这么说我?你不过就是仗着我喜欢你,不过就是仗着我喜欢你!”
失败的爱情是不是都是这样?两个曾经相爱的人用任何可以伤害对方的话去辱骂对方,这样他就快乐了吗?难道曾经的心真的就不会再为了对方而疼了吗?
这一刻,她好希望时光可以倒流,她宁愿那个时候她没有主动去追求,至少……至少他还是那个她仰慕的少年,也许她会胆小地暗恋他好久好久,可至少他在她心里宛如神一样高贵,这样不好吗?
不想再这样争吵下去了,她想离开,可是在经过他身边的时候却被他拦腰抱住。
他的双臂有力地从后面紧紧地抱住她,仿佛知道她心里在想什么似的,他轻叹一声:“与暮,对不起,是我不好,不该说刚才那些话伤害你。原谅我好吗?”
“不要再说什么原谅不原谅的无聊话。”她挣脱他的怀抱,“我还有事,要先走了。”
他却不放开,更用力地抱紧她,那样的用力,几乎勒痛了她的腰:“我们有过那么多美好的日子,你都忘记了吗?你怎么能轻易放弃?这么久以来,我对你还不够好吗?为什么不能给我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眼泪流到嘴巴里,真的是苦涩的,她能够感受到他言语里隐藏的隐忍和疼痛,但是——
“勋,我很怕痛。”
我很怕再次发现真相,再被你逼得痛彻心扉。
如果你们真的没什么,为什么会一而再再而三地一起出现在我面前?
“与暮,相信我。”谭勋将她的身子扳过来,正对着他。
那样的语气和当年他说的那句“与暮,相信我,我会努力创业,给你一个好生活,总有一天你会以我为豪”时一模一样。
是啊,他做到了,她的确以他为豪,靠着自己将一个公司创了起来。
感情呢?在感情里他就像是任性的孩子,爱情是他手上的玩具,他想起来就拿在手上玩,不想的时候就把它丢在一边,可是却不准别人把它丢弃了。
看着他的神情,一瞬间,她竟有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然而,错觉只是错觉,永远不可能成真,就像他口口声声说自己跟沈书枝没什么,偏偏总要让她看见他跟沈书枝之间有什么。
想起刚刚在酒会上两人亲昵的姿态,理智不断催促她离开,她推开他,渐渐清醒了过来。
与暮深吸一口气,朝他露出一抹笑:“你告诉我,在以前我没有陪你来参加的每场酒会,那个陪在你身边的女人是不是她?”
他一怔,没吭声。
沉默代表默认吗?
与暮的心彻底死了,她永远都不会忘记当她发现他跟别的女人在一起时的震惊,也不会忘记自己一个人独处的时候需要靠安眠药才能睡着的生活。
“这就够了。”
她说完,转身要走,竟看见站在不远处拿着手机一脸恼火的沈书枝。
沈书枝冲过来,伸手就要朝与暮脸上打去:“你这个贱人!”
沈书枝的手在半空被与暮抓住,与暮反手给了她一巴掌,那股力道好像是把自己在分手时受的委屈都打了出去似的,心里有股说不出的爽。
“沈小姐,这一巴掌是教会你什么叫作适可而止。我从来没见过有像你这样不要脸的女人,在抢了别人的男朋友后还反过来喊别人贱人。真正配得上‘贱人’这个词的人,这世界上不多,我眼前的你便是其中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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