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 以前喜欢你自己不知道,现在已经知道了呀(1/1)

夺婚抢爱,总裁大人蓄谋已久 !丁小二回了一句:想。

李大叔:我原先一直以为你小清新,想不到你原来这么重口,也怪你老公,没有早了解这些,如果早了解了,我估计他会满足你。

丁小二:少来。

放下手机,丁妍心想,我怎么和鳗鱼饭大叔聊上怎么重口味的话题了呀?

丁家,厨房偿。

丁妍从鳗鱼饭大叔那里学习了一个理论:要想抓住男人的心,必须抓住男人的胃,再有钱的男人都想吃到喜欢的人给自己做的饭,哪怕简单如西红柿炒鸡蛋。

这些若是放在以前,丁妍是不能了解的,不过,她现在有些明白了撄。

她曾经问过鳗鱼饭大叔,有没有给喜欢的人做过吃的。

鳗鱼饭大叔说做过,做的是鳗鱼饭,所以后来开了这家“傲鳗”。

丁妍心想,怎么和江瑾琛给我做过的饭有些像呢?

站在厨房前,她的眼睛有些湿润,拿着炒菜的铲子,她好像有点明白了江瑾琛的内心,必然是很喜欢她,所以才给她做的鳗鱼饭吧,可是自己什么都没有给他做过,还老在他面前提起陆念北,以前的自己,怎么这么不懂事啊?

丁妍不会炒西红柿,自然让妈妈来教她,虽然姐姐老在家,可是她不想让这道菜沾染上姐姐的味道。

“妈,教教我西红柿炒鸡蛋怎么做啊!”丁妍双手拉过妈妈的胳膊。

丁妍的妈妈楼颖觉得非常愧对丁妍,毕竟这些年老关注大女儿了,不过大女儿好像也没有出息成什么样,自私,任性,和她的亲生爸爸差不多,倒是丁妍,像是一株野花,不用浇水施肥,长得倒是枝繁叶茂,楼颖很高兴。

知道丁妍已经和江瑾琛离婚了,不过江瑾琛的私生活楼颖是说不上话的,只是暗自叹息,其实,她觉得,丁妍和江瑾琛两个人挺配的。

“活了二十几年也没做过饭,现在倒是变了,为了什么呀?”楼颖没事儿的时候倒是很喜欢和这个小女儿逗逗乐,无端地让她开心。

“为了我喜欢的人啊,做一顿饭。”丁妍站在灶台旁边,无比向往地说道。

虽然现在发现有点儿晚了,不过也还没有晚到太离谱。

“陆念北?”楼颖小心翼翼地问道。

毕竟陆念北剿灭了大毒枭,已经成为了宁城大英雄,妈妈知道陆念北已经成为了省公安厅的红人。

丁妍摇了摇头,在洗着西红柿,五指修长,流水打在手上确实很动人。

“那是----”楼颖不解了,丁妍喜欢陆念北可是喜欢了十几年啊,竟然不是了么?“谁啊?”

“江瑾琛。”

说这句话的时候,丁妍的心里竟然砰砰地跳起来,有了些小女孩开始暗恋旁人的那种惊喜。

“谁?”妈妈忍不住问道,声音也提高了,想了想,这宁城叫江瑾琛的好像只有一个,赫赫有名的江三爷,“可是你们俩不是都离婚了吗?”

说着,忍不住叹了一口气。

“离婚了就不能喜欢了呀?”丁妍反驳,“您快教我吧。”

接着把妈妈扶到了案板前,妈妈的菜做得向来不错,可惜丁妍没有继承十分之一。

既然是要做给江瑾琛吃的,那妈妈当然要使出全身的解数来教丁妍了。

妈妈边给丁妍示范炒菜,一边和丁妍说道,不要太任性了,毕竟江瑾琛是宁城鼎鼎大名的人物,让丁妍好好把握。

丁妍“嗯”“嗯”地应声,谁知道能不能把握住啊?

白棠,许亦,还有他身边刚出现的那个女孩子,心里好忐忑。

所以,万千的心思都放在这一盘子炒西红柿上了。

“你看好了,西红柿炒鸡蛋,要选熟的透一点儿的西红柿,这样炒出来的才好吃,一定要爆炒,要不然汤会很多,不好吃---”

丁妍连连点头。

妈妈又教给丁妍好几个家常菜的做法,丁妍基本学了个差不多。

丁薇看到母女两个这般好,回了自己的房间,把房门“砰”地摔了一下。

丁妍才不理,妈妈担忧地看了丁薇一眼。

在国内准备了两个星期,丁妍跟着名琛的团队出发去美国了,在国内这些日子,丁妍几乎没有见到江瑾琛面。

出发那天,丁妍还是被江瑾琛给震了一下子。

他站在公司门口,一身黑色的西装,非常帅气,身材挺拔,丁妍以前都没有注意到。

白棠站在他面前,脸抬着,给江瑾琛整理了一下衣服,“总裁,你此次出去,我不跟着,也没有人照顾你,你好好照顾你自己啊!”

丁妍的心里酸酸的,我不是人吗?

还是她没有照顾江瑾琛的资格了呀?

江瑾琛自始至终都没有抬头看丁妍一眼,仿佛她不过是一个无足轻重的人,一行人上车,转机,到达了华盛顿。

名琛早就在JWMarriottHotel定好了十套房间,恰好,丁妍的房间竟然跟江瑾琛的房间挨着。

因为正式的会议要到后天才开始,所以,这两天大家自由活动,不用拘泥在大家非要在一起。

所以,这两天丁妍一直在听相关的英语翻译的录音,看相关的视频,找找感觉。

下午六点钟,她洗了澡,穿着睡衣,趴在床尾的脚踏旁边,正在读英语,读着读着,肚子咕噜了一声,她这才想起来,还没吃饭呢,她换好衣服,锁了门,刚刚走到门口,便看到江瑾琛的门虚掩着,也不知道他在干什么!

丁妍想起此来华盛顿的目的,翻译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她要把江瑾琛的心给拿下,以前是她不懂事,太对不起他了。

她敲了敲门,随着一声“进来”,丁妍走进了江瑾琛的房间。

江瑾琛一身深蓝色的睡衣,正坐在软软的沙发里,拿着一只高脚酒杯在喝红酒。

手轻轻地摇晃着手里的酒,无端地显得高贵。

丁妍一个口中的“瑾”字没有发出来,最终把都是“J”开头的“瑾琛”换成了“江总。”

“江总,您吃饭了吗?”丁妍站在那里,局促不安的问道。

“没有。”

“要不然我去给你做饭?”丁妍小心翼翼地问道,要找到这个给他做饭的机会容易吗?

江瑾琛的眼神抬起来,看向丁妍,“你会做饭?”

丁妍有些不好意思,“是--是,我这段时间,在家没事干,跟我妈学习了一下做饭,所以,会的!”

“去吧。”江瑾琛说道。

丁妍去了厨房,听起来江瑾琛的声音有些没兴致哎,他怎么了呢?

这家酒店相当好,有微波炉,还有电磁炉,让丁妍奇怪的是,这里竟然还有大米和西红柿,丁妍的房间里没有的,酒店肯定也不会配备,好像江瑾琛早就知道她要来似得,早就配备好了。

丁妍走出了厨房的门,问道,“江总,您的房间里怎么有西红柿呀这些?”

江瑾琛正从酒柜那边倒了酒过来,“很奇怪么?我准备自己做饭的。”

丁妍瞪大了眼睛看着江瑾琛,“你要做饭?一个人做饭?”

“男人,无论有多少应酬,最惦记的还是家里有个人给自己做顿饭!我不喜欢总在外面吃饭,记住了,丁小姐!”说完,江瑾琛就回了自己的卧室了。

丁妍愣了一会儿,他不喜欢在家里吃饭,为什么让自己记住呢?

没多想,就去了厨房,虽然这不是丁妍第一次做饭,可终究还是个生手,再说,在家的时候,江瑾琛不在,所以,没有什么心理压力。

这是第一次,她的心理压力还大呀。

江瑾琛这都什么气场呀。

终于颤抖着炒完了,丁妍把饭菜端到桌子上,叫道,“江总,吃饭了!”

没动静,丁妍又叫了一声,还是没动静。

她小心翼翼地走到江瑾琛的卧室前面。

门虚掩着。

丁妍从大开的门缝里看进去,接着“啊”地尖叫了一声。

江瑾琛正在换衣服,裤子穿好了,正在换上衣,小麦色的肌肤涌现着极多男人的魅.力,肩膀很宽,而且很平,很招眼的肱二头肌,微微侧头。

虽然这幅形象丁妍以前也看过,为什么此刻看到,觉得浑身血气上涌呢?

江瑾琛听到了丁妍的声音,回了一下头,把衬衣穿在身上,“吃惊么?以前不是常看么?”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不同了!”丁妍反驳,转身往餐桌旁边走去。

“有什么不同?”江瑾琛已经把衬衫穿上了,边挽着袖口,边从卧室里走了出来。

丁妍没说话,坐在了饭桌旁。

有什么不同吗?

不同就是,以前喜欢你自己不知道,现在已经知道了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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