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暗 红稀 出 凤城 第十六章 晚饭(1/1)

贵女长嬴 !卫焕是当真劳累了,他离家近月,好容易回来,晚饭都没叫团聚,只与宋老夫人匆匆用了些便罢,让各房不要打扰。

大房这边,因为卫郑鸿体弱,专门住一个院子里静养,一个月才和妻子儿女见上一面,平常都是宋夫人领着长女次子用饭的,虽然如今大房里住了个宋在水,但宋在水是在帝都和江南长大的,口味与卫家人不大一样。宋在水从江南回帝都,宋家老夫人心疼她,特意把她用习惯的厨子派了来,鸣瑟居后正好有个小厨房,所以住久了就只偶尔过来一起用。

像今日宋在水就没来,宋夫人疼爱子女,用饭时规矩就不很严格,任凭子女边用饭边说着闲话。

席上,卫长嬴就问卫长风:“今儿个祖父考你功课怎么样?”

“祖父说我之前的功课都学的很好了,从明日可以让先生教以新课。”卫长风平静的道,卫长嬴是公认的顽劣,卫长风却以让长辈省心出名。但实际上姐弟两个在有些地方其实也很像的,比如刻苦。卫长嬴拿练好武功、打败丈夫当出路,在习武上端得是能吃苦,从五岁起,寒暑无断、风雨无阻。而卫长风则打小被宋老夫人和宋夫人教导,要以卫氏兴衰为己任,亦是自幼勤学苦读不辍,他天赋也好,既然肯用功,就没有学不好的道理。

学业好的人么哪里会怕考查?是巴不得天天被考问才好。

卫长嬴奇道:“那高川呢?让质皎族叔教了你新课再去给他讲旧课?族叔怕是不喜罢?”

凤州卫氏自矜文风昌盛,大魏一朝一直代代出鸿儒,教导卫氏子弟当然不会从族外聘人。现在给卫长风和卫高川为师的是卫氏一个远支子弟,论辈份是卫郑鸿一辈,这人名师古,字永世,以书房质皎斋为号,学问之好,是海内闻名的,皆尊称一声质皎斋主。

所以卫长嬴等人私下里呼为质皎族叔——毕竟卫家繁衍数百年,子弟众多,按着支和房,每个人都有若干不同的排行和叫法,索性呼其号更简单清楚。

“四哥有篇赋文没背出来,被祖父罚了抄写百遍。”问到卫高川,卫长风却是犹豫了一下才道,“祖父的意思是让四哥先自行温书,有不懂的再去问先生,让先生先给我讲新课。”

宋夫人听着儿女的话,面上就有不以为然之色,道:“真是难为你们三婶一片苦心,成日里在你们祖母跟前伺候讨好的,才叫你们祖母许了三房里这庶长子得你们祖父亲自指点。未想到这东西如此不争气,长风你可不能学他。”又道,“索性你们祖父让卫永世先给你上新课,不然耽搁了你,我可要去和你们三婶说话的。”

她就这么一个儿子能指望,若是为了照顾卫高川的进度耽搁了卫长风,宋夫人哪儿肯罢休?而且宋夫人为人强势,卫高川那唯唯诺诺的模样她实在看不上眼。

卫长风却正色道:“母亲,我看四哥也不是故意不肯学好,他是实在记不住。我听他身边的人说,今儿他在祖父跟前背不出来的那篇赋文,是从十日前就开始早晚背诵的,奈何就是记不住。所以也不能说四哥不好,恐怕是天赋的缘故,这却没得奈何的,到底不能怨四哥。”

这话要是旁人来说,宋夫人早就拍案大怒了。就是宋老夫人说,宋夫人也多多少少也带出些不悦来,可如今开这个口的是她的亲生爱子,所以宋夫人根本就没把卫长风的反驳放在心上,反而欣然道:“我儿友爱兄弟,襟怀旷达,他日必成大器!”

施嬷嬷等人早就见怪不怪,连背过身去窃笑都懒得为之了。倒是卫长风自觉对母亲太过无礼,又歉意道:“母亲操持家中上下,不知四哥功课迟缓并非因为不用心,也是难免,是儿子说话太急了,还望母亲饶恕。”

宋夫人闻言,对儿子就更满意了:“我的儿,为娘怎么舍得怪你?何况为娘方才也是冤枉了高川,传了出去,没的叫那孩子伤心,亏得我儿告诉。”

卫长嬴不耐烦听卫高川的

事情,就插话道:“祖父和你们说到燎城不曾?”

卫长风讶道:“当然没有。祖父本就疲惫得很了,考过我们功课,就让我们告退,进内去休憩了……大姐你问这个做什么?”

“燎城北望东胡,该不会是戎人犯到凤州了罢?”卫长嬴既然好武,兵法也偶尔读过两本,虽然是走马观花、半懂不懂,然浅显的一些倒也明白,立刻从燎城急报四个字上想多了,道,“不然祖父怎么会这么急急归来,连凤歧山那起子吃了熊心豹子胆的匪徒都没赶尽杀绝?凤歧山离咱们州城多近啊!”

宋夫人最恨女儿关心这些军政之事,认为是不务正业的表现,就轻斥道:“东胡是刘氏的桑梓地,如今刘家都没传来什么不好的消息,戎人哪儿有那么容易透过东胡进到咱们凤州?”

又说女儿,“何况戎人犯没犯到凤州那都有你祖父、叔父操心,关你个女孩子家什么事儿?你有这点功夫还不如好好去学点女红针线!”

卫长嬴对这种话左耳进右耳出早就习以为常,道:“我这也是担心祖父与叔父啊!何况戎人打从刘家驻防的间隙溜到凤州来也不是没有前例,我听说我出生前那会,就有一次是这样的。虽然那次溜过来的二百戎人最后皆被堵在凤州东北重镇信城,最后无一人生还,但被围到信城之前,从渡过怒川起一路的烧杀抢掠,也是杀得凤州北部好几镇荒无人烟,单是京观【注1】都筑了好几座。那一次燎城还守住了呢!”

宋夫人瞪眼道:“那么你在这儿嘀咕这些有用吗?你能排兵布阵还是上阵杀敌?”又立刻觉得对女儿太凶了,遂放缓了语气道,“这样的重镇安危可不是小事!你想一想,若你这番推测传了出去,不拘是真是假,凤州知道戎人来犯,焉能不哗然?到时候人心浮动必出乱子的,你以为是能随口说笑的事情吗?”

“……我就在这儿说说。”卫长嬴一想也对,尴尬的认错道,“倒没想到传出去会叫庶民惊恐,母亲提醒得极是,那我不说了。”

她忽然想到了一个主意,道,“母亲,表姐不想回帝都去做太子妃,如今这消息若是属实,是否可以借此让表姐在咱们家再留一留?”

宋夫人闻言皱眉,道:“这孩子!”

虽然是这么说,但极为擅长揣摩母亲真正情绪的卫长嬴却听出宋夫人也没有逼着宋在水立刻回帝都的意思,就大力劝说:“母亲不如写信与舅父,就说燎城告急,疑是戎人进犯。而从凤州州城到帝都,即使快马也要两日才能脱离凤州境内的,这路程还是一路往北,表姐可骑不得马,乘坐马车那就更慢了——这眼节骨上,万一出点儿事情,咱们家如何担当得起?舅父也未必能够放心,这样多半就会答应让表姐缓归帝都了。”

宋夫人叹道:“总这么拖着也不成啊!再说万一燎城不是戎人进犯呢?这谎报军情怎么成?你舅父虽然不是大司空,却也不难问出真正的军情,别到时候叫他更加恼了,不能拿你怎么样,发作到你表姐身上去。”

“其实我就是怪了,要论富贵,咱们这六阀底蕴比大魏皇室还深厚呢!宫里没有的东西,咱们这些人家却未必没有。”卫长嬴撇了撇嘴角,道,“而且舅父也不是一心一意攀附富贵的人罢?怎么一定要迫着表姐去嫁太子?当今这太子殿下可不是什么良配。我听表姐说,如今东宫内宠颇多,连皇孙都有四五个了。表姐嫁过去,即使人前为风光的太子妃,然而她宋家本宗嫡出小姐的身份也不是不风光啊!这又是何苦来哉?”

声音一低,“而且我听说,如今皇后娘娘的地位似不太稳当了,太子殿下是因其母得宠获立的,一旦皇后娘娘被废弃,恐怕太子殿下和之前几位废太子一样……到那时候,表姐……”

宋夫人闻之色变,道:“不要多说了!”

卫长嬴纠缠道:“那舅父为何一定要表姐去做这劳什子的太子妃啊?”

“你舅父向来

重诺。”宋夫人皱着眉,脸上闪过一丝阴霾,道,“好了好了,我会与他写信,说明在水不想嫁入东宫之事……你不要闹了!”

卫长嬴狐疑的问:“那舅父会答应么?表姐是写过好几回信了。”

宋夫人心烦意乱道:“我怎的知道?如今我还没去信呢!但在水总是晚辈,又是女儿,我却是你舅父的妹妹,我的话你们舅父总归会听一听的。”

她显然不想过多的谈这事下去,一推杯盏,就叫人上茶来。

用过饭后,卫长嬴回了衔霜庭,才进去就看到朱实几个小使女嘻嘻哈哈的凑在阶下,围成了圈,一起剥着什么东西,一向督促使女严格的贺氏站在回廊上看着,也是笑吟吟的不以为意。她好奇的问:“在弄什么?”

“哎呀,大小姐回来了!”众人闻声,忙都丢了手里的东西,把手在帕子上略擦了一把,上来见礼。

贺氏迎下台阶来,和蔼的道:“大小姐今儿个回来的早了些?消食的酸梅汤如今还没凉透。”

“不打紧,我这会也不渴。”卫长嬴指了指廊下的几个小筐,这会天色将暮未暮,卫家虽然富贵,但也崇尚节约,主人既然不在,这时候还没掌灯,又隔了几步,看不清楚筐子里的东西,问道,“是什么?怎么这许多人凑在了一起?”

贺氏道:“朱实和朱轩方才得空,跑到园子里去玩水。结果摘了一大捧野菱角【注2】回来,拿裙子兜着,把好好的两条新做的藕丝裙都染了颜色了,这两个小蹄子倒是忘性大,才哭了几下鼻子,这会又邀了大家一起来剥了吃。”

卫长嬴道:“园子里摘的?我倒没留意过,野菱角与红菱一样吗?”

“自是不一样的,要论果实肥美还是数红菱。”贺氏道,“这野菱角方才朱实掐了一个与婢子,她特意挑了半晌,最大的一个也不到红菱的三分之二。味道么,清甜爽口,掐的时候不仔细沾了些果壳的汁液,还泛着涩苦,不似红菱生时甜脆、熟了软糯。用来吃个新鲜罢了。”

卫长嬴来了兴趣:“也给我几个。”

朱实笑着应了,跑回廊上取了一只蓝地折枝杏花海碗来,道:“大小姐回来的巧,婢子们才剥了大半碗出来,还没赶上吃呢,如今正好都孝敬了大小姐。”

贺氏闻言,啐道:“这眼皮子浅的!生怕大小姐不记得你们的孝敬?还要专程提一提——你们都是伺候大小姐的人,就是给大小姐剥上十碗八碗那也是应该的。”

贺氏虽然出言教训,但实际上是贺氏亲侄女的朱实并不怕她,这小使女一吐舌头,脆生生的笑道:“姑姑好凶,婢子哪儿是和大小姐表功呢?这不是说大小姐有口福么?”

贺氏教训朱实时,卫长嬴已经拈了一颗菱肉吃了,点头道:“是清甜,与红菱不一样。”

绿房就建议:“既然园子里有,那往后每日给大小姐备上一碗?”

“就这样!”卫长嬴指了指朱实手里的碗,“拿进去,一会闲下来正好搭嘴。”

“婢子去拿井水浸上,不然这天怕是要干瘪下去的。”朱实忙道。

卫长嬴满意的点了点头:“你们剥了这么半晌倒是便宜了我,也不能叫你们空欢喜一场,明儿个叫厨房照我吃的点心给你们一人一份。”

众人都笑着谢了,簇拥着卫长嬴进屋去。

【注1】京观:古代为了炫耀武功、震慑敌人,展示自己的凶残之处,把敌人的尸首和土一起建成金字塔的形状放在路边啊城门什么的显眼地方。我记得好几年前也看过另种说法是专拿首级来搭的,一颗颗人头堆砌成塔,灰常的魔教风范!咳,大家自己想象一下吧。

【注2】野菱角:不知道的自己度度吧,卖相不好,往往只有一节手指那么大,但我一直觉得比红菱好吃。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