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状元边关做伙夫(12)(1/1)

快穿之拯救人生赢家 !郑璃来到这个世界之后, 一开始想的, 只是要怎么活命。

直到现在安定下来之后, 她才有空去琢磨这个世界的任务要怎么做。

她在这个世界的任务, 是要让聂宣当状元,要让聂宣成为名满天下的大儒。

聂宣本身很有才华, 这看似不难,但……在大齐, 身体有残缺是不能参加科考的!

聂宣想要当状元, 除非当今圣上破格录取。

但这太难了,那位圣上, 凭什么破格录取聂宣?

就算他们立下大功, 比如灭了戎人,那位圣上也不见得愿意让聂宣当状元,指不定还反过来要防备他们!

郑璃琢磨着,与其想办法去讨好那位圣上, 还不如……他们自己加把劲建个小国家?

聂宣要当状元,但不一定要当大齐的状元,不是吗?

当然, 这事不急。

一来, 是他们现在前有大齐后有戎人,肯定要缓称王广积粮,二来……做任务那么着急做什么?她还不想死呢!

现在最要紧的, 是要好好梳洗一番……郑璃实在受不了自己身上的味道了。

郑璃让人从边关拉来的百姓里面, 有会打铁的。

郑璃找到他, 让他用银子给自己打了个面具,然后……她终于可以把脸洗得干干净净,把头发梳地整整齐齐的了。

郑璃换了好几桶水,把自己整个刷洗干净,然后涂上从京城传来的脂膏……

磨得非常平整的铜镜将她的容貌清晰地照了出来,就是颜色不太对,显得有点暗沉。

有机会一定要把玻璃镜子给做出来!

镜子里的女人的模样,放到京城,放到江南只能算一般,但放在边关,绝对称得上是一个大美女了。

原主的母亲长得很好看,原主的底子自然也不差,她之前当大夫当军医,还没怎么日晒雨淋,皮肤跟其他人一比,可以说极为不错了,若是好好保养,以后应该还会越来越好。

郑璃对自己现在的相貌还是挺满意的,可惜她不能露出来,必须遮着。

带上银面具,郑璃离开了自己的住处。

“你是什么人?”在郑璃住处门口站岗的士兵看到带着面具郑璃,想也不想就问,不过他刚问出口,就反应过来了:“顾将军!”

“嗯。”郑璃朝着他点了点头。

那人抬头挺胸站得笔直,整个人顿时就精神了。

郑璃出去晃了一圈之后,营地里的人就都接受了她全新的装扮。

他们其实也是有点疑惑的,不明白郑璃好好的为什么要戴面具,但顾将军这么做肯定有他的理由……

“顾将军带上面具,看起来特别威严!”

“顾将军的面具,指不定是什么宝贝!”

“戎人看到顾将军这样子,一定被吓得屁滚尿流!”

……

这些人议论纷纷,看着郑璃的时候,眼里虽有不解,但更多的是崇拜。

郑璃还挺喜欢他们的眼神的,然后,她就顶着周围人这样的目光,去找聂宣了。

聂宣这人跟郑璃之前遇到过的唐谨南等人,又有所不同。

大概是承受了太多苦难的缘故,他现在虽然只有二十多岁,但已经完全没有年轻人的朝气,整个人看着还有点阴沉可怖。

他总是把郑璃交代的工作完成地很好,但却并不和郑璃有太多接触,郑璃这些日子,都不怎么看得到他。

这让郑璃有些不适应。

闲下来的她,其实很想和聂宣亲近一下,偏偏聂宣总是用审视的目光看着她,和她保持距离……

郑璃都忍不住琢磨,想着是不是要告诉聂宣自己的性别了。

郑璃过去的时候,聂宣正在教人写字。

边关的读书人特别少,识字的就更少了,他们现在最缺的就是读书人,聂宣无奈之下,只能亲自下场,教人认字。

看到郑璃进来,聂宣一愣,随即站起身来:“顾将军。”

聂宣看到郑璃,整个人就紧绷了。

他这些日子,确实一直在避开郑璃。

他发现自己对郑璃的感觉,很不对劲。

他莫名地喜欢郑璃,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喜欢郑璃。

这人身上有诸多秘密,并不是他能掌控的,还是个身强力壮的男人……他怎么就喜欢这样一个人?

聂宣控制着自己的感情,尽量不表现出异样来,同时对郑璃又有了防备——他这样子的感情,来的有点邪乎了!

聂宣的心里闪过各种想法,但面上什么都没有表现出来,完美地扮演好了一个对郑璃非常崇拜,愿意肝脑涂地的军师。

郑璃:“……”又是白光!

郑璃来的时候,还想着干脆和聂宣坦白算了,但现在……

“顾将军过来,是有什么事情?”聂宣问道。

“没什么事情。”郑璃转了一圈,又离开了。

她最近很忙,坦白这事还是以后再说吧!

聂宣看到她离开,深吸一口气又回去教学生去了,

郑璃回过头,就发现聂宣身上的白光已经消失了:“……”

冬天很快过去,春天来了。

郑璃让人用牛羊换来很多粮种,春天一来,就让老农开始耕种。

营地里的人全都热火朝天地干着农活,郑璃这时候,却在练兵。

当初她没空练兵,现在却有时间了,郑璃每天上午带了人进行体能训练,下午就让他们做她以前军训时做的事情,训练他们的团队精神,还教他们一些字。

她要培养的,是一群精兵,而不是一群炮灰!

这些士兵的进步都非常大,不过其中进步最大的,是郑璃自己。

原主的身体是有些亏空的,因此就算喝了大力药水,最初的时候郑璃的耐力也很差,战斗时间一长就会受不了。

但现在她天天吃好睡好,还坚持锻炼……

郑璃的耐力越来越好,力气也越来越大!

而有郑璃这个榜样在,她手底下的士兵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努力锻炼,不过短短几个月的时间,他们的身体就强壮很多,很多人还长高了一些。

二十来岁的人还能长高……郑璃叹为观止,也有点郁闷。

原主的个子不高,她现在比她手底下的很多人都要来的矮!

在训练之余,郑璃还做了其他的一些事情,比如说抄书。

蛋蛋在之前那几个世界,是扫描了很多书籍的,其中还有不少工具书……这会儿,郑璃就找来很多本子和笔,一一抄录。

这是一个浩大的工程。

一来是因为郑璃很多繁体字不会写,二来……这时候连钢笔都没有,只能拿着毛笔抄书,这真的是跟自己过不去!

但她只能抄……

郑璃白天训练晚上抄书,一时间都没空去理会聂宣了。

而等郑璃终于抄好一部分合用的书,把那书给了聂宣的时候,已经入夏了。

这里地处北方,又有一大片沼泽在,夏天并不如何炎热,但也不会凉快。当夏天来临,军营里的很多男人就开始打赤膊了。

这让营地里的女人们非常害羞。

“见多识广”的郑璃倒是一点不害羞,坦然地看着这些男人,还特别羡慕他们。

原主的手因为暴晒和干活,瞧着粗糙的很,就算露出来也没什么,但她的一身皮肉一直捂在衣服里,又白又嫩,以至于郑璃就连把袖子卷起来都不行。

别人看到她的胳膊那么白,一定会很奇怪!

郑璃只能天天戴着面具穿着厚实的衣服在军营里训练,差点捂出一身痱子。

军营里每十天休息一天,转眼,就又到了休息的日子。

以往这样的休息日子,郑璃都是用来抄书的,但今天她没这个心情。

她前几天大姨妈又来了,这边没有卫生巾,她晚上的睡姿又不太好,以至于裤子上床单上,多多少少沾染了一些血迹。

这些东西都要洗干净才行,但又不能像她的外衣一样,交给下面的人去洗。

郑璃用床单把脏衣服包在一起,骑着马就离开了营地。

营地里的人满脸崇拜地目送她离开。

“顾将军又要去打猎了?”

“不知道这次顾将军会不会打到黄羊……黄羊肉真好吃!”

“说不定顾将军会打到狼……狼肉就很难吃了……”

“大白鹅的味道最好!”

……

郑璃并没有听到他们的议论,这会儿,她正往这些人嘴里的“大白鹅”栖息的湖泊而去。

嗯……那些其实不是大白鹅,而是天鹅。

郑璃刚发现天鹅的时候,可稀奇了,结果她手下的人抓了天鹅就烤了……

味道……还挺不错的。

当然,郑璃今天去那里,并不是为了抓天鹅,就只是为了洗衣服。

到了目的地,郑璃立刻摘了碍事的面具,换了轻便的衣服开始清洗被自己弄脏的衣服床单,哼哧哼哧洗得很认真。

结果,她洗到一半,突然听到了聂宣的声音:“你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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