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拯救人生赢家 !“主人, 左前方二十里, 有个很大的戎人部落!”蛋蛋又找到了郑璃。
“嗯。”郑璃点了点头,又详细问了蛋蛋各种情况。
蛋蛋一一说了。
他们这次遇到的这个戎人部落, 跟以往的都不一样。
之前他们遇到的那些部落都非常小, 里面也只有女人孩子老人,但这个部落不一样,这个部落里的人非常多, 里面除了老人女人和孩子, 还有很多青壮年,以及数量极大的汉人奴隶。
若是在半个月前,郑璃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带着手下人去进攻这样一个部落的, 但这半个月来,她手下人的进步太大了!
这些人一开始听到“戎人”两个字都双腿颤抖,现在却恨不得天天可以打戎人,一个个还悍不畏死。
这一切跟郑璃有关, 郑璃这些日子没少跟他们讲家国大义,告诉他们要保护自己的妻儿,打败戎人……
这一切也跟聂宣有关。
郑璃很忙, 只说了个大概, 聂宣却更深层次地给这些人洗脑了一番。
不仅如此,在一开始被士兵们不喜的聂宣, 还成功得到了所有士兵的好感和尊重。
郑璃都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的。
郑璃也没深究他是怎么做到的。
在这个世界, 郑璃最相信的就是聂宣, 可惜聂宣的身上,总是冒着白光……
将那个大部落的情况弄清楚之后,郑璃思索一番,然后立刻就决定要将这个部落给拿下 。
他的手下人需要一场真正的战斗帮他们成长,而她需要那个部落的奴隶和牛羊。
将自己队伍里没有夜盲症的人挑出来,郑璃在这天晚上,带人冲向了那个部落。
战斗立刻打响,而她一马当先,挥舞着手上的狼牙棒就朝着那些士兵砸去。
在这个时代,锋利的武器非常少,因此很多将领,用武器的时候就讲究一个分量。
为什么要用几十斤的刀子?那是因为这样重的刀子,哪怕砍不断敌人的脖子,也能砸破敌人的脑袋!
而戎人,他们的将领很喜欢的一样武器,就是狼牙棒。
戎人缺铁,他们的狼牙棒基本都是木柄铁刺的,但就算这样,杀伤力已经足够惊人了,而郑璃手上的这根狼牙棒,就是从一个戎人的帐篷搜出来的。
郑璃在前些天就已经杀过人了,但就算这样,她现在依旧有点不适应。
但她忍住了。
郑璃不喜欢杀人,她手底下的那些士兵,这会儿杀人却快杀疯了。
边关的士兵和百姓,基本都跟戎人有着深仇大恨。
百年来,戎人频频抢劫边关百姓,不知道杀了多少人害死了多少人,边关的百姓在惧怕他们的同时,也将他们恨之入骨。
而当那害怕消失,只剩下恨意……
郑璃看到,有个士兵都被戎人捅穿胸膛了,竟然还一把抱住那个戎人,咬上了那个戎人的脖子。
最后,两人就那么同归于尽了!
当这个部落被攻破,郑璃手底下的士兵死了二十几人,受伤的就更多了!
事实上,要不是郑璃的一手医术“出神入化”,死的人应该还会更多。
没错,在郑璃手底下的士兵看来,郑璃的医术的称得上出神入化。
在之前的战斗中,曾有人被戎人剖开了自己的肚子,肠子都流出来了,所有人都以为他会死,没想到郑璃帮他缝上伤口之后,他竟然活了!
这些士兵到现在,看郑璃的表情,简直就跟看天神一个样了!
聂宣对郑璃,也放下了戒备。
戎人的女人孩子有些跑了,有些没跑。
那些没跑的都被捆住关了起来,郑璃以前救下的戎人的汉人奴隶正在跟那些刚救下奴隶宣传郑璃的队伍而郑璃,她带着手底下的一些女人孩子,正给人治伤。
“缝伤口的工具,都要用沸水煮过,并且每次煮完,都只能给一个人用。”
“看到了吗?伤口要这样缝。”
郑璃一边给人治伤,一边教导徒弟。
这时候的人不注重军医,以至于很多人仅仅只是在战斗中受个小伤,就会因为失血和感染丧命。
很多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郑璃却不能接受,她也就对手下人倾囊相授。
郑璃花了不少时间帮那些受了重伤的人缝好伤口,然后又让自己选出来的军医们去给那些受了轻伤的人缝合伤口。
这些人里很多都是女人。
边关民风开放,男女大防远不如京城那么严重,但让女人去给男人缝合伤口,女人们肯定也是不愿意的。
但郑璃手底下的这些女人不一样。
她们都是被戎人从大齐抢走,糟蹋过的。
她们之中性子烈的,早就死了。她们不想死,想要活下去,才会撑到现在。
如今跟着郑璃吃得好穿得暖,还不用”伺候“男人,她们都学得很认真,还一点不抵触帮人治伤。
郑璃见状,出于对她们的同情,就开始给她们灌输一些现代的思想。
聂宣一直关注着郑璃,郑璃做的这些事情,他都是知道的,现在发现这一点,他更好奇了。
“顾勇,你来之前待着的地方,都是什么样子的?”聂宣忍不住问道。
“那里啊……”郑璃慢慢地说了起来。
穷苦的老百姓会得到救济金,每个孩子都能读书,没钱家庭的孩子竟然还能免费读书。
人人平等,女人可以出去工作,甚至还能做得比男人更好……
聂宣被惊住了。
他没想到,未来原来是这个样子的!
怪不得他那个堂兄一开始非要跟自己的小厮做朋友。
不过,聂平虽然那样说了,但他一向只说不做……
“未来很好对吧?你想不想建立一个那样的世界?”郑璃朝着聂宣伸出手。
聂宣看了脏兮兮的郑璃一眼,伸出手握住了对方的手。
郑璃的手很粗糙,跟聂宣自己的手没什么区别,最多就是稍微小了点。
明明都这样了,聂宣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竟然觉得郑璃的那只手特别好看,他甚至还想摸。
这是……当兵三年,母猪变貂蝉?
他被送到这边关已经整整四年,时间是有点久。
聂宣这天跟郑璃谈过之后,特地去看了看军营里的女人。
这些女人里,很多颇有姿色,军营里的普通士兵对她们垂涎的很,想尽法子讨她们的欢心,但聂宣看到他们,一点感觉都没有。
他就对顾勇这人有特殊的感觉!
这……是他脑子出问题了,还是顾勇身上其实有非常神秘的手段?
聂宣想不明白也就不想了,只专心处理军营里的各项事务。
郑璃除了练兵和带人打仗以外什么都不管,弄得他特别忙!
聂宣和郑璃正在快速壮大的时候,聂平让江将军派人把他送走。
戎人围城已经整整十天了!
这十天,城里的人死了很多很多,戎人那边也一样死了不少人。
不过相比之下,还是戎人死的人少。
再这样下去,这座城市被攻破,恐怕只是时间问题。
聂平得知这一点的时候,都要哭了!
他在现代的时候,就只是一个普通人,穿越到古代之后,也一直当着纨绔公子哥儿,以至于从没见过血。
这次看到那么多人死在他面前,他自然是接受不了的。
他吐了好几天,一口肉都吃不下去,觉得自己要是再这样下去,迟早会没命,会被戎人杀死。
他想跑了。
他也后悔了。他明明可以靠着哄皇帝平步青云,干嘛还要来边关赚取军工?再不济,他拿点火药也好啊!
当他以为这次不会有事,压根没想什么多!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聂平想过之后,最终决定要想办法离开这里。
等他离开之后,他再拿着火药来这里。然后把这些戎人杀光。
“聂侯爷,现在城里根本就没有多余的人手!”江将军无奈地看着聂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