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奶奶99次逃婚 !不管花多久时间,他都会找到她。他会让她饱受折磨,比他可怜的父亲所受的痛苦更多。在他解决她之前,她不仅会将聘雇她的人全盘托出,临死甚至会诅咒她母亲孕育了她。他以父亲的荣誉发誓。
石洛克在孟黎璃,又名莫丹妮所遗弃的寓所内,悄声地四处移动。喔,她的衣服都还在,或只是大多数在。食物还在橱子里,一只碗及汤匙放在水槽。看起来像去上班或是外出逛街,但他知道绝非如此。当他看见专业的手法时,他认得出来。这地方没有一枚指纹,即使水槽内的汤匙也没有。善后的动作做得十分完美。
从他读过的档案判断,留下来的衣物无论如何都不是她的风格。这些服装属于莫丹妮,既然丹妮已经完任务,黎璃以如蛇蜕皮那般脱去伪装。维多已经死了;丹妮不必再存在。
令他困惑的是她为什么耗了那么久。赖维多显然已死了一个星期或更久,但房东说莫小姐今早才搭出租车外出。不,他不知道她去哪里,但她只带了小件的行李。也许是度周末。
几个小时。仅仅晚了几个小时,他错过了她。
房东当然不让他进去她的房间;洛克必须偷溜进来,快速撬开黎璃寓所的门锁。房东曾和善地告诉他是哪个楼层,让他不用浪费时间半夜闯进来查看资料。反正现在也是浪费时间。她已经走了,而且也不会再回来。
一盘水果放在桌上。他拣了颗苹果,在衬衫上擦干净就吃了起来。该死的,他饿昏了,如果她要这颗苹果,她会把它拿走。基于好奇,他打开冰箱看看还有什么吃的,却失望地再关上。女孩子的鸟食:水果及蔬菜,还有农庄自制酪,要不然就是放太久的酸奶。为什么独居的女人从来都不储藏真正的食物?他可以为了一块铺满意大利辣味香肠的披萨而死。或是烧烤牛排,外加一个浇上奶油及酸的特大号烤马铃薯。那,才是食物。
他深思着该如何确认猎物下一步的方位时,又吃了一颗苹果。
根据她的档案显示,黎璃非常熟悉法国而且法文很地道。她应该也有模仿腔调的天分。她曾在意大利住一段时间,文明世界几乎都走过,但当她要落脚休息时,不是法国就是英国。逻辑推理她必须远离必须躲躲藏藏的地方,意即她不会再待在法国。如此一来,英国了最有可能的寻找起点。
当然,既然她是这行的高手,她也许会考量到同样的推论,而去个完全想不到的地方,例如日本。他扮个鬼脸。他讨厌做超乎自己能力的事。好吧,他也可以依据机率多寡并从最可能的地方开始:瞎猫也可能碰上一只死耗子。
三种普遍使用的方式可以越过海峡:渡轮、火车及飞机。他选择飞机,因为速度最快,而且她会想离赖氏组织愈远愈好。当然,伦敦不是她唯一会选择的英国城市,但却是距离最近的,她会尽可能让縋蹤者没有时间安排攔截她的行动。讯息可以实时传递,但人体的移动仍需要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