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章(1/1)

第49章何彩云收徒(二)

提要:血盟誓,永不背叛。

何彩云又转头看了看二小子,冷静地问道:“那他呢?你能做的了他的主?”

何彩云的话音刚落,未待他姐姐回答,二小子就稳稳地跪在姐姐身边,看着恩人的眼神,坚定无比地回道:“能,姐姐能做我的主。而且我也同意留下,您救了我和姐姐的命,从此以后,我和姐姐就是您的人了。”

其实别看二小子年幼,人家才六岁,确实还没有何彩雾大,但他的心眼却一点也不比何彩雾少,甚至可以说,他比那个自以为是的蠢货强多了。不论是人情世故还是礼尚往来,小小的他,早就成了姐姐的好帮手。家务、种地样样可以信手沾来。

何彩云直勾勾地盯着大妞的眼睛,仿佛要看进她的心里面。“你们若是真的选择留下,我是不会儿允许背叛的,如果真的有那么一天,我会亲自动手,让你们知道,背叛的结果,是如何的……生不如死!”

大妞没有被何彩云冰冷冷的语气吓住,她依然挺直了背脊,斩钉截铁地回道:“我王大妞,愿誓死效忠于您,拥护您的一切决定,绝对服从!永不背叛!”

二小子同样屹立不动地跪着,小小的身板,仿佛蕴藏着巨大的正能量,指天立誓:“我王二小子,愿誓死效忠于您,拥护您的一切决定,绝对服从!永不背叛!”

姐弟二人十分聪慧,通过刚才和何彩云的对话,他们已经明确,自此以后,主要该听谁的话了。

从今以后,他们的主人,就是她——何彩云。

……

昨晚,何彩云同意收下那对姐弟后,简单交代几句,让他们好好休息,然后就和厂花大人出去,各回各屋睡觉不提。

今天一早,待她干爸刚刚出门,她就伙同厂花大人一起出来了,在无人处,躲进空间。

“主人,请问以后,我们要如何称呼您们?”主人?恩人?师傅?

大妞和二小子对视一下,这是他们共同的疑惑。

何彩云被这句“主人”雷得不轻,牙酸不已。“嗯……你们今年都几岁了?”

“大妞今天10岁,阴历11月23的生日。”

【11月23日?就比自己小一个月啊!】

“二小子今年6岁,阴历3月15的生日。”

【3月15日?3.15?打假日出生?哦,对,现在还没有打假日!】

“我今年也是10岁,阴历10月23的生日,大妞和我很有缘啊!以后你就叫我彩云吧。”二丫还是留给长辈叫吧。

大妞闻言踌躇了一会儿,“直呼名字?不好吧,您要是不喜欢听‘恩人’,那我们就叫你‘师傅’吧?毕竟……礼不可废!”

毕竟以后就是自己的师傅了,徒弟怎可直呼师傅其名?那是天下之大不孝啊!

何彩云听到此处,立刻让她想起了后世那个《月光宝盒》里的啰嗦师傅——唐僧,顿时大囧,飞快地摆手,“不要,不要,我可不想做唐僧!那……那就叫我‘门主’或‘掌门’吧!”

何彩云擦擦头上并不存在的冷汗,‘门主’和‘掌门’,听着总比‘师傅’要高大上吧?

大妞尊敬的一额首,“是的,门主!”然后又转头看向某人,“那……”

何彩云手托下巴,思考了很久,最后决定,“嗯……那你们以后就跟我一起叫他‘大人’吧!”

大妞、二小子一同道:“大人好!”

对于他们二人的称呼,某厂花可有可无地点点头,算是同意了。

称谓确定了,何彩云打算先给他们讲讲师门。

“讲什么‘师门’啊?”不知何时出现的小桃花,凉凉地提醒了何彩云一句,“小姑娘,梦游呢吧?你自己还没拜入师门呢?你给人家俩孩子讲什么呀?哪的师门?谁的师门?”

早已见过小桃花的姐弟俩,此时已经不会对这个“巨婴”膛目结舌了。

“呃……”何彩云被小桃花讥讽的一噎,的确,她虽看了人家的秘籍,学了人家的心法,但她确实是还没有行“入门礼”,至于那个什么什么“掌门人继承仪式”就更是被她忘在脑后了。“咳咳,不好意思,一时忙忘了,那我明天补上吧?”

“嗯!”小桃花装13地点点头,“那你们明天记得把香案、祭品之类的一切东西都准备好啊!”

“好好好,我知道的!”何彩云心虚地擦擦额头。

小桃花不说,她还真就把这事忘的死死的了,她竟然就这么白白占那两位已去的仙人许久的便宜。这可真不是她的风格,这只是一时失误!她的人品,其实还是可以信任一下下的!

“那……要不我和他俩的仪式一起办得了,既方便又省时省力,反正我是没那么多说道的,也没啥忌讳,小桃花你看呢?”

“行,反正又不是我自己的门派,我也是替人家办事的,总之,只要不失了礼数,你自己看着办吧!”说完,小桃花转身就想走,但她刚才起一只脚,又忽然想起一件事来,“啊!对了,还有一件事,何彩云,你现在这副进化过的身体和血液都有点特殊,你的身体如何,你以后会发现的,至于你的血液嘛……你去取两碗冷泉水来,然后把你手指划破,记住,只是要你左手无名指的心头血,低入碗中几滴,给他们俩喝下,自此以后,你与他们俩签订了‘血盟誓’,他们就不会背叛你了。”

血盟誓,是唯有空间主人才可执行的一种特殊“签约方式”,有点类似于魔法系里的“魔咒契约”。一经签订,永不背叛。无论身心,都将永远忠诚于自己的主人,背叛者将坠入十八层地狱,困于魔障,永世不得超生。

自此契约流传千年以来,从未出现过半个叛徒,无论精神上还是肉|体上,被签约方,都是忠臣无比的。

小桃花兴味盎然地看着,何彩云满脸痛苦的把“血碗”递给姐弟俩喝下,她不由得幸灾乐祸地晃晃脑袋,因为她知道,何彩云是个痛觉超敏感的人。

“怕痛”是何彩云一直在隐藏,却终究被她发现的一个巨大弱点。真不知道,上辈子她徒手挖坟的勇气,是哪来的。

“……小桃花,好,这边好了!”何彩云有点气虚,双手背在身后,心有余悸地揉着伤处。这辈子有了空间灵气的滋养后,她的身体比上辈子还敏|感数倍。

“哦!”小桃花的食指,在姐弟二人的额头处一点,只见一个淡淡的光晕闪过,两秒后,小桃花满意地点点头,“都好了,你们的‘血盟誓’已完成。”

“你在做什么?”何彩云土鳖的好奇道。

“没文化,真可怕!”小桃花撇撇嘴,不屑地回道:“用灵力试探一下被签约人的额头,有光晕闪过,才算是‘血盟誓’完成,这都不知道,你平时都不看书的吗?”

“书?哪本书上会写这些?”逗我呢吧?

“《超级无敌霍金*》,自己翻去!”小桃花的语气,像是何彩云做了什么十恶不赦之事一样。

“哪有啊?我就从来没见……呃……”嘴硬的何彩云,竟真的在《霍金法之“御篇”》,找到了‘血盟誓’的介绍。“哎!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何彩云平时很少看“御篇”的内容,她觉得那都太偏了,什么灵力、魔语、异术、邪锁等等,她听都没有听过,连厂花大人都说他闻所未见,这么偏门的东东,她又用不上,平时怎么可能没事闲的看那些呢!她向来都是跳过的。

而且她现在还没有灵力,想要像小桃花一样完成“血盟誓”的最后一部是不可能的,所以还是乖乖交给小桃花来办吧,她不贪权。

“仙人,请问,您还有什么要交代的吗?”大妞虔诚地望着小桃花。拥有成人智商和思维的“婴儿”,她应该是神之子吧?

“你们也叫我小桃花吧,别叫什么‘仙人’,土死了,我可是地地道道的时尚人。”小桃花永远都是那副拽得二五八万,比某厂花还狂的样子。“嗯,还的确是有……你们将要拜入的是‘超级无敌门’,而他们第一条门规就是,男徒弟赐姓霍,女徒弟赐姓金,姓有了,名字就让你们门主给取吧。”

“要改姓?这,这……”

“不改……行吗?”

提到要改名换姓,大妞和二小子踌躇了一下。

“行啊,只要你们做了‘超级无敌门’的掌门人,你就可以改回自己的原名了。”

小桃花虽对此条也很嗤鼻,但没办法,这就是“超级无敌门”霍金两位创始人的要求。那个久远时代的人,是很看重香火和传承的。

大妞和二小子经过一番深思熟虑后,他们最终还是接受了改姓的要求。

毕竟外面的人,都认为他们已死,而他们又再也出不了这里了,那带着“王”姓的名字,也已深刻在了家人的坟墓旁,这也算是变相的尝了他们的心愿吧?

那就当王家的大妞和二小子已死,现在有了新名字的自己,就当是新生的开始吧!

作者有话要说:第二更奉上,三更稍后!

这对孤儿姐弟,可以算是何彩云以后为祸人间的主力队员哦!

几个孤儿徒弟,会被女主以特种兵和恐怖分子为目标的训练着,不心狠手辣的不是好徒弟。

女主需要的不是正人君子,而是绝对的服从。

血盟誓以后也会用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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