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1/1)

自诞魔池中爬出来的那一刻起,朗坤看到的就是满目如干涸血迹一般的暗红色,就连天空都是永远的日暮黄昏,稍微晴朗时能看到一抹来之不易的橘色,但大多数时候,魔族的天空都是红色的,魔气被夹裹在血雾里,到处弥散。

朗坤抽了抽鼻子,仿佛闻到了魔族空气中常年无法散去的血腥味。

那样毫无生气的地方,低级魔物靠互相吞噬来增强力量,力量越强越能够脱颖而出,甚至褪去丑恶的外表,化成容貌或俊美或妖艳的人形;而如同朗坤这般的高级魔物,他们的人形则与生俱来,但是这种天生的优越并没能给朗坤带来太多满足感,相反,总是住在圣殿高处的他,有着常人无法理解的寂寞。

他常常坐在自己房间外平台的边沿,吹着带有血腥味的风,看着脚下城池中如蝼蚁般互相残杀的万千魔物,看他们撕咬对方的血肉,直到将对方吞吃殆尽,不留一丝皮毛骨肉......每当这个时候,朗坤都会嘲讽地想:你们为了更靠近中心的这座圣殿而战斗,又怎知生活在这座牢笼中的我们不向往自由?

这是魔族领地中亘古不变的“风景”之一,乏味,残忍。

所以当看着这处景致的人类少年冷静地说要留下来时,朗坤感到不可置信。

相对于人界的缤纷繁华,魔族是绝对的荒凉贫瘠之地,除了魔物,任何东西都不可能在魔族之地生存下来,哪怕是一花一草一木......所以朗坤也绝对不相信,一个人类能够在这里活下去,可同时,他心中也生出了一些不太明显的期盼。

就当赌一把吧!朗坤心想。

“你可想清楚了?想要在这里活下去,靠的是实力,魔族尚且能被同族残杀,你一个人类,靠什么在这里站稳脚跟?更何况魔族空气污秽,常年血魔之气弥漫,不是你们人类的凡胎*能够扛得住的。”

这样的问题,换来人类少年一个不屑的笑容,“自相残杀又怎样?不过是欲.望驱使,不想混在下面这些低等魔物中混沌度日罢了,努力活下来往上爬的事情我经历的还少吗?站在巅峰的好处,呵呵......多着呢。”

冷然的语气,超越年龄的成熟,换来朗坤讶异的目光。

人类少年被他这么瞧着,嗤笑一声,又道:“这么看着我做什么?难道我说的话有错?人类拥有智慧,尚且欲壑难平失去理智,更何况魔物底下这些全凭本能,我就不信我一个心智无碍的人类,会死在一群没脑子的家伙手里。”末了,又用状似赌气的语气几不可闻地嘟哝了一句:“反正我在人界也无处可去,死在那里,不如在这里争取一线生机。”

此话一出口,换来朗坤大笑,“很好,你很有野心,希望能说到做到。”

“一定!”

“对了,这么多天了,还不知道你叫什名字。”朗坤想自己一届魔物都有名有姓,少年是人类,又怎么会是无名氏?

少年沉默,不愿提起过去的姓名,过了半晌才倔强道:“我没有名字。”

“没有名字?那我要如何称呼你,叫你‘人类’吗?”

“姓名很重要?难道你们魔物都有名有姓吗?”说着,扫了眼底下,眼底满是嘲讽,“我看不见得。”

“的确,不是所有的魔族都有名有姓,我有,他们没有。”

“......”

“我叫朗坤,是下一任魔尊。”

“我没有名字。”

“如果你不嫌弃,我给你起一个名字,如何?”朗坤饶有兴致地提议。

人类少年没有异议,得一个新名字有何不可?皇家无情,亲兄弟之间为了可笑的皇位勾心斗角并不奇怪,甚至从小一向交好的兄长也对他生出了防备之心,为了扫除自己前路的障碍,居然会恶毒地向父皇谏言,以平水患为理由,将他送上死亡的祭台。

然而他们谁都不会想到,他居然大难不死,落入魔族化魔池中,又被魔族少主救起。

不过是献祭前受了些皮肉之苦,又呛了几口苦涩的化魔池水而已,换来如今的局面,也不亏。

如此一来,抛却过去的名字算什么?重活一次,就该改名换姓。

朗坤对起名这件事很是用心,翻阅了不少圣殿中珍藏的人类典籍,才给了人类少年起了个新名字:霍刑。

当年无意中取用的两个字,在往后的岁月里,成了霍刑最好的回忆之一——他无罪却获刑,这个刑,是朗坤给的,他甘之如饴。

在爱情的牢笼里,任何深陷爱恋中的人都不会想要越狱。

朗坤再次睁开眼,淡漠的眼神扫视了一圈病房,过了很久才想起来自己在哪儿。

这里不是魔族的化魔池边,也不是魔族少主的房间,这里是人界京城,是有霍刑在的地方。

放下抱着的靠垫,朗坤起来活动了一下身子,暗叹魔族难当人难做。

其实他对霍刑、对所有人都说谎了,他找回来的并不是零星得一些记忆,而是全部。

想当年,霍刑在魔族住下之后,一开始的日子其实并不好过,诚如朗坤所言,魔族空气中的血魔之气对人类的身体伤害极大,一天两天的还不见怪,十天半月下来,霍刑便时有咳血的症状,很是麻烦。

朗坤当时就再想把霍刑送回人界,只是还没行动,就被魔尊给召唤去了。

这一代魔尊不常露面,但是朗坤作为他的继任者,却是常和他见面,印象中这位亦父亦兄亦师亦友的魔尊,是个有着精致眉目的漂亮男人,他眉眼细长,常常像是眯着眼打盹的样子,实则比谁都看得清时局,人魔仙鬼四界,他看得比谁都透彻。

“朗坤,过来坐。”拍了拍身边的位置,魔尊笑容和煦。

朗坤依言过去坐了,耐心等了半晌,才听魔尊道:“我听说,这些日子你收养了一个人类少年?怎么,当儿子养?”

“尊主说笑了,我可是纯血统的魔族,要一个人类来当儿子,笑话。”

“嗯。”魔尊沉吟一声,又道:“你是我钦点的继承者,做什么决定,我也是认可的,只是我魔族之地不适应人类生活,恐怕不日他的身体便会出现不适,你可想好解决的方法了?”

朗坤苦笑摇头,“尊主,被您说中了,霍刑他的确出现了咳血的症状,而且我至今没能想出解决的方法来。”

“这个......”魔尊朝朗坤俏皮地眨了眨眼睛,“我这有几本从人类那什么修仙大派里借来的典籍,不放拿去给那孩子看看,我瞧他颇有灵根,说不定能成大事。”

朗坤失笑,说是借,不如说是偷,也不知把人给急成什么样了。

谢过魔尊,朗坤自去取书给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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