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集会信使(1/1)

同时,酒玉米的制酒技术也在纺织技术之后,得到了突破。这里的突破主要是蒸馏技术的突破,应用了主脑提供的先进器具,以前十斤酒才能制两斤酒的比率,提升到了十斤制四斤酒的比率。

而且,蒸馏技术的提高,还是酒的纯度和口感都有了不小的提高。

当然这个消息最高兴的还是刘晔,他终于能够痛痛快快地过那种大口吃肉、大碗喝酒的日子了。

毛线正在有条不紊地提炼中,玉米酒也一坛坛地被放进地窖中。刘晔可是知道,酒这类东西酿制地时间越长,味道越好。

至于眠红薯和春小麦,也被刘晔找到了利用的方法。

眠红薯附带的强力催眠药物可以从中提纯后,制成厉害的催眠炸弹,而且也可以用来当成麻*醉药物辅助治疗。春小麦,目前刘晔暂时只能用作促成不同物种之间的交配,来筛选最优秀的物种。

就连主脑也被春小麦这种奇异的的变异生物惊讶不已,基因的优化合成一直是主脑研究的方向。主脑现在虽然也能简单的合成出相应的基因生物,可惜强度很低,而且无法生育,有些还会因为基因排斥反应而过早死亡。

食用春小麦后生出的生物,却没有上述的毛病,和普通的变异生物完全一致,没有出现任何的不良反应。

刘晔再仔细观察了那只狗猫杂交出来的变异生物一个月后,没有现任何的不良反应,也建立了一个项目。通过春小麦的合成,创造出最强力的生物来。

不过,这项复杂的项目刘晔交由了主脑负责。主脑强悍的计算和研究能力,最能胜任这样的工作。

当然,为了保证项目的唯一性,刘晔带人在大都城周围一片扫荡,将所有的春小麦全部连根拔起。春小麦巨大的军事作用,注定了它只能被单个垄断。

大约在入春的一个月后,冬季所做的一切差不多都有了回报。幻狼卫和黑熊卫已经初步所有建制,各自独特的能力在各卫实力的提高下也渐渐能够挥出来,而且双卫之间的配合也越来越熟练,想必用不了多久这两大卫就会成为战场上地锋利匕和强猛战锤。

当然有了坐骑,还必须有武器,除了基本的轻型突击步枪、充足子弹和几颗手雷外,每个护卫团还有各自独特的武器。幻狼卫人人背后3o支投掷用骨矛,腰间还有两把锋利的骨刀。

骨刀呈微微的弧形,刘晔是参照阿拉伯弯刀的锋利所制。但又考虑到阿拉伯弯刀的易损率,只是微微弯曲,加强了它的锋利程度,主要还是要坚韧耐用。

毕竟一把能轻易将人一刀两断但用过两三次后就断折的刀,在战场上还不如一把要多费点力气但却不易折损的骨刀,更能保存战士的性命。

骨矛骨刀都是用幻狼的骨头所制,轻盈坚韧又不失锋利,在幻狼强大的力量和迅捷的度下能挥出远火器的强大威力。至于那些火器,则是用来做远程牵制之用。因为想要在幻狼那样的度下,开枪瞄准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尤其是骨矛的制作成本并不高,但是杀害力并不低于钢铁打制的刀具。大都城的冶金技术也没有达到可以量产铁制刀具的地步,整个幻狼卫也就宾琅一人被特别允许配置两把钢铁弯刀。

黑熊卫的基本配置和幻狼卫差不多,只是他们的轻型步枪被换成了重火力武器,手雷更是放满了他们的全身,近战武器则是人手一把巨大的半骨质半金属的狼牙棒。

考虑到黑熊的体型以及它们平均而言不高的度,刘晔只是把他们当作重骑兵来看待。既然是重骑兵就应该是配备重火力,反正无论怎么训练都无法达到幻狼那样的度,所以刘晔索性就抛弃了度,着重挥黑熊卫最大的优势力量。

黑熊卫的武器说来简单,但是想要达到刘晔的要求却不是那么简单。那把狼牙棒全部用骨质肯定无法达到要求,毕竟锤子就是用它巨大的重量来杀伤人。所以刘晔除了把处用骨质代替,狼牙棒全部是用金属揉成。

而且刘晔还设计了一个开关,在远程的时候,狼牙棒可以和手把脱离,用锁链连接,变成流星狼牙锤。

这样的武器近战远战皆可,唯一的缺点就是,武器的多功能又会导致使用的困难。反正黑熊卫想要熟练掌握这种武器,不吃一番苦头是不可能的。

幸好,两个护卫团都练成了能玄气第一层,力量、灵巧和协调性方面都有了长足的进步,掌握新到手的武器倒也不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等两个护卫团掌握了基本技能,就可以为他们披上战甲,进行大型的团练了。

不过,幻狼和黑风熊成长到可以身披战甲的程度还有一段时间,所以这个事情暂时还是后话。

将两个护卫团的训练事宜全权交给了北难丧和枫睿妍,处理完所有事情的刘晔忽然觉得自己再次清闲起来。

刘晔再次开始当闲人的日子,每天去看看幻狼卫和黑熊卫的训练情况,再视察一番城外农场的耕种,最后再去慰劳一下制衣和制酒方面的展,就没有事情了。

就连一向对他敞开大门的主脑,这段时间都不怎么待见他,埋头进入了合成生物的研究中。只是看目前的反战,除了那只猫狗杂交,就没有多出什么新的物种,亏了刘晔还主动去荒原上捉些新的品种。

这样清闲的日子并没有持续多久,就在刘晔无聊得身体快要生锈的时候,一个消息打破了他目前的生活。

这个消息是在半个月后的下午来到,由一个骑着太阳能摩托的人送到。

送消息的人来时的情状,让刘晔对组办这个荒原集会背后的力量感到了好奇。单单只是送信,就配备了一辆太阳能摩托,这样的手笔似乎不比大都城差多少。

殊不知刘晔好奇的同时,前来送信的人也对大都城的大变样所震惊。

城外连绵的农田,城内人们焕然一新的服饰,还有明显比以前还要强壮的城民,都让这名送信的人感到非常的疑惑。

去年也是他来大都城送信,却没有看到这样的情景。而且他沿路经过许多的城市,刚刚过完冬季的城市,都是一副惨败模样,大多数城民都面有菜色,城内更是枯骨随处可见。

可是看大都城现在的场景哪里像遭过大劫的样子,反倒是像经过了一场大丰收,人人红光满面,精神抖擞。

可惜刘晔之前早就叫幻狼卫和黑熊卫暂避,否则见到这两大护卫团的信使,怕会直接从摩托上摔下来。

即便是这样,大都城目前的新兴模样,已经信使从头顶惊讶到脚底。

出来迎接信使的是南天程,刘晔不愿意提前暴露大都城已经更换城主的消息,省得引起一些人的觊觎。

“唐信使,这回又是您不辞辛苦大老远地前来送信,真是让天程汗颜!”南天程走出城门,拱手笑道。

“南城主客气了,这是我的分内职责,又哪有什么辛苦一说,倒是今年的大都城比之往年那是大有不同啊!”唐信使同样拱手回礼,他轻飘飘地回了南天程一句,不着痕迹地将话题引到了大都城的变化上面。

“唐信使说笑了,这大都城您年年来,身为北方六城联盟的言人,这些变化哪里入得了的你的法眼!”南天程笑而不答,只是在唐信使说到‘城主’两字时,有些微微的不自然,还好很快被掩饰过去。

南天程暗带奉承的话让唐信使舒服不少,俗话说万屁穿马屁不穿。而且南天程既然这么说了,见过不少大场面的唐信使也知道对方不愿意就这个问题深谈。

笑了笑,和南天程客套几句后,开始步入正题。

“不知这回的荒原集会在哪里举行?”南天程问道。

“呵呵,这正是我要来告诉南城主的,这次的集会地点有些特殊,定在最北方的呼市。”唐信使笑着回答道。

“呼市?”南天程眉头一皱,反问道:“为何要定在那里?”

唐信使面有难色,他想了一会才回答道:“地点是由六城议会决定,我也不太清楚,只是负责传达的义务!”

南天程也明白,唐信使的职位名字上好听,但是说白了实际上也不过就是个跑腿的活,无法进入上层,否则也不会甘冒危险在荒原上到处送信了。

此章加到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