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如何提高爱的质量(8)(1/1)

有位家长向我咨询,她的孩子只有5岁,表现出的问题是非常胆小,而且很自卑。比如跟小朋友一起玩的时候,孩子唯唯诺诺,从不会主动表现,只会模仿别人,看别人怎样她就怎样。家长让她学习写字,她总是写一个字就抬头看看家长,只有等到家长说这字写对了,才敢再往下写。别的事情上也是这样,似乎只有得到别人的肯定才安心。通过询问我了解到,她是个极其负责的家长,在孩子出生前,一直很鄙视那些纵容或溺爱孩子的人,下决心认真教育孩子。为塑造孩子的良好行为,她对孩子进行了精心的管理。比如孩子刚刚会说话,就开始要求孩子有“礼貌用语”,哪怕是妈妈给擦了一下鼻涕,也必须说谢谢,如果孩子哪次忘了说,就会批评孩子“怎么又没礼貌了,别人给你做了事,要记得说谢谢”。这位妈妈经常给孩子讲“事不过三”的道理,让孩子知道有错误必须立即更正,否则就会受到惩罚。

心理正常的幼儿往往比较自我,他应该更专注于自己想做什么,而不会考虑别人的评价如何。从这个孩子“每写一个字就要抬头看看家长,在任何事情上只有得到别人的肯定才心安”的表现,我们可以看到家长对孩子的控制已产生多么糟糕的后果。这个仅有5岁的孩子,从她开始接触世界,还不具有理解世界的常识,也没有把控自己的能力时,就被过度评价,被告知这个对那个不对,这个可以那个不可以。而小小的她又无法理解家长的每一种评价,或者无法自行做出判断,所以为了逃避惩罚,只能消灭自由意志,看着别人的脸色去做事,在每一件事上等待别人的评价。“一个被认可的孩子,他做人做事的态度是真诚的,他不必遵守一些不自然的规则和戒条,因此不需要过虚假的生活。”[8]

这位家长说她看到书上说要经常夸奖孩子,她也会这样做,对于孩子做得好的地方也会表扬,但不知为什么她的孩子却是这样的性格和表现。

在儿童教育中,欣赏和不许犯错是无法兼容的两种态度,不可能同时运行。一个不允许孩子犯错的母亲是不可能真正欣赏她的孩子的,她的夸奖只能发生在孩子做得令家长满意的时刻,强化给孩子的是这样的印象:家长满意,你就有好果子吃;家长不满意,就给你点颜色看看。这反而导致孩子会花很多心思和能量来揣摸和迎合家长,消耗自我成长能量。

在当下的教育语境中,“自由”和“尊重”是时髦词,但有多少人能真正领悟其内涵,并把概念和行为打能呢?

曾经有个家长向我咨询。她说:我是那种比较尊重孩子,给孩子自由的妈妈,可是孩子总不好好吃饭,我顿顿得追着喂,为这事总是生气上火,您说该怎么办呢?我对这位妈妈说:你连吃饭的自由都没有给孩子,怎么能谈得上尊重孩子、给孩子自由呢?

还有位妈妈,当她听到我这些关于应该允许孩子犯错的观点时,欣慰又自信地说,老师说得对,要允许孩子犯错误。我的宝宝一岁八个月,他犯了错误,我会耐心告诉他哪里错了。即使偶尔有小小的惩罚,也要让他知道是自己做错了,妈妈才会惩罚。我采用的办法一般是打手心或者让他在墙边站一会,他都不会哭。这位妈妈的话真让人心惊肉跳,才一岁八个月的孩子,居然就被她整到“知道自己错了”,且打手和罚站都不哭的地步,天知道这样下去,孩子以后会怎样!

“对每个孩子来说,大人的认可就是爱,不认可就是恨。”[9]当下教育中最大且最隐蔽的问题,是一些家长或教师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对孩子很苛刻,导致其对孩子的错误管制随时发生,对儿童心智的成长形成无处不在的扰乱。

蒙台梭利说过,每个儿童首先都必然处于一种精神的无序期,心理活动由混乱走向有序。[10]孩子是作为一张白纸来到世界上的,世界突然把他包围,他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即成长过程。就像我们突然从太阳下走入一间暗屋,眼睛需要适应一会儿才能看清屋里的东西。如果这时别人急于下论断,说你眼睛有问题,这显然不对。

孩子从来没有错,只有不成熟。用“犯错误”来评价孩子的某种行为,本身已是错误;以强制的方式要孩子符合成人要求,更是错上加错。不许孩子“犯错误”,本质上就是在剥夺孩子的自由,这会出现两种后果:孩子有可能“听话”了,但变成了时时事事需要人操纵的小木偶;也可能更不听话了,真的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虽然两种表象完全不同,但这背后的心理机制是一样的,形成原因相同,即由于缺少自由,他们的心理秩序都乱了,行为失去了自我把控力。

家长或教师是否给了孩子“犯错误权”,有一个试金石,即当孩子做得不够好时,你心里真正的想法是认为孩子有过失,并为此生气;还是发自内心给孩子一个宽容的微笑,知道他又从这个过失中得到了经验,并且为此感到欣慰——理解了自由的价值,就会承认没有一个孩子的过失是不可饶恕的,每个过失都是他收获经验的一次好机会,错误的经历同样有正面教育的价值。

中国传统文化讲“失败是成功之母”,这和本文说的给孩子犯错误权是一个道理。在具体的教育生活中,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尽量不要给孩子纠错。大至原则是:

第一,尽量减少对孩子的摆布,不要强行让孩子接受任何他不愿意接受的事情。比如吃饭,比如问叔叔阿姨好等。

第二,尽量满足孩子的要求,哪怕孩子做得不够好。只要没有生命和健康危险,第二不损坏他人的利益——即在“道德”和“安全”的底线上,家长都可以放手,都可以给孩子自主空间。

第三,如果特别希望孩子做出家长所期望的选择,就不要让孩子在“是”与“否”间选,不要给他说“否”的机会,而要在“是”的框架里给他一个A与B间选择。比如孩子不想睡觉,你想让他睡,不要问“现在睡觉好吗?”而要问“你打算直接睡了,还是听一个故事再睡?”总之,要给孩子一个选择,而不是给他一个命令。当然,这一招不要经常使,或者适当变着花样使。

很多人担心这样是在“溺爱”孩子,或是纵容孩子,这是因为他们错把自由理解为放纵,这种误解让许多教师和家长在错误教育的路上走得很远。文字经常会误导人,“爱”和“溺爱”表面看来有共同要素,事实上它们不是一种东西程度上的深浅,而是完全相反的两种东西。“爱”必定包含着自由,而所谓“溺爱”,则是披着爱的外衣的“过度管制”——过度管制的出发点可能是爱,但结果是走到了爱的反面,是反“爱”的行为——在这个问题上,恶果现在有目共睹,原因却一直被错误归纳。

允许孩子犯错误,给孩子自由,本质上就是在教会孩子宽容。

宽容是这个世界的润滑剂,世上有多少痛苦和悲剧是不宽容造成的。而一个人不宽容性格的形成,很可能就是从婴孩时期的一些小事上开始的。

一个无法无天的孩子,他的行为其实和“自由”毫不相干。理性的缺失使他无力主宰自己,他的放纵和毫无章法,是自觉意识的丧失,是选择功能的失效。他一方面被欲望控制,另一方面想去控制别人,他的行为正是长期压抑的后果。这样的孩子,他内心软弱无力,由于失去了对自己的掌控力,其实是恐惧地活着——如果大人不承认这一点,认为孩子不自觉是为了更快乐,那真是太不理解孩子了。陶行知先生曾说过,“放荡不是自由,因为放荡的人做了私欲嗜好的奴隶而不能自拔。一个人若做了私欲嗜好的奴隶便失掉自由。”[11]

那些真正幸福快乐的孩子,是那些真正获得了自由的孩子。他在生活中获得了尊重,所以他学会了尊重,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他在生活中体味了宽容,他就不会小肚鸡肠、颐指气使、心胸狭隘;他在生活中很少受到干涉,所以他拒绝干涉,不要别人干涉,也不去干涉别人;他被当作一个独立的人来对待,他就获得了把控自己的力量,不被坏习惯操纵,有力量选择健康的东西。

“只有这样一种人才是自由的,这种人愿意使自己和周围的一切都获得自由。”[12]只要是正常的爱,给孩子再多也不会把孩子爱坏了。就像一个智力正常的人走到悬崖边上会自动停止脚步一样,一个心智正常的孩子也知道自由的边界在什么地方。他可能会由于缺少常识有一些小过失,却会自动获取经验,自动校正自己的行为,使小过失成为积累经验的重要途径。

注释:

[1](法)卢梭,《爱弥儿》,李平沤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467页。

[2](美)弗洛姆,《为自己的人》,孙依依译,三联书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34页。

[3]李开复,《做最好的自己》,人民出版社,2005年9月第1版,57页。

[4]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王承绪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133页。

[5](美)费洛姆,《为自己的人》,孙依依译,三联书店,1988年11月北京第1版,149页。

[6]转引自钱理群,《语文教育门外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76页。

[7]钱理群,《语文教育门外谈》,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7月第1版,20页。

[8](英)A.S.尼尔,《夏山学校》,王克难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5月第2版,98页

[9](英)A.S.尼尔,《夏山学校》,王克难译,南海出版公司,2010年5月第2版,97页。

[10](意)蒙台梭利,《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任代文等译,人民教育出版社,2001年5月第2版,319页。

[11]陶行知,《陶行知教育文集》,四川教育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298页。

[12](德)费希特,《论学者的使命 人的使命》,商务印书馆,1984年10月第1版,2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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